解析中国二〇〇七年五大“文字狱”(上)
如果说,胡佳、吕耿松、荆楚等著名异议人士是"国家级"的文字狱事件的话,那么,河南"孟州书案"、山西"稷山文案"、 重庆"彭水诗案"、海南"儋州歌案" 、山东"百度贴吧案"等五大案件可谓是"地方级"的文字狱案件。这五大因言获罪的文字狱案件虽然够不上"颠簸国家政权罪"的级别,却无一例外地被扣上了侮辱、诽谤地方父母官的罪名。由此,网民惊呼:中国政府越来越害怕讲出真话的人,越来越害怕揭示真相的文字,并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司法机关进行镇压。五起文字狱事件在中国大地接连发生,官员们以诽谤打击民议成了拿手好戏。这种打击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法律成为他们手里的利器。
一、河南"孟州书案"
河南孟州的六位农民举报一村办酒厂的经济问题,无权无势的他们印发了小册子《正义的呼唤》,批评孟州市副市长、市委统统部原副部长等几名官员!他们的正义没得到呼唤,倒被"呼唤"进了监狱,遭了半年牢狱之灾!这还不算,他们可怜巴巴两次被拉出去游街!法院给他们的罪名是"诽谤罪!"
籍东平、闫进先等6个河南孟州市武桥村的农民编发小册子7集,最长有115页,每集500本。措辞激烈,形如檄文。前5集主要针对村委会,如"武桥村委会在造假骗人"、"三问村委会6•18决议为何还不撤销"。小册子先是在村里散发,后派发到市委、政府部门。2006年调查组进驻后,他们编发了后两集,"批评"调查组一些工作。"《正义的呼唤》第6集是"举报赵小平"(赵系调查组成员之一),讲述了11年前籍东平败诉的一场官司:"因赵小平支持闫国先搞不正当竞争,故而收受过闫的巨额贿赂,是一部价值约两万元的大哥大。"文中申请赵小平回避。虽然越被"回避,"但是,市委并没有就"大哥大"问题找他谈话。
第7集为"八评刘晓春办案太不公",最后一评称"刘晓春是为了讨好×××(焦作市某领导)才枉法办案的"。刘晓春是副市长、调查组组长。
2006年6月27日上午,籍东平到检察院打听消息。中午一出检察院大门,两名便衣跑过来卡住他的脖子,扣上黑头罩,拉进车里便走了。 送到另一个乡镇派出所后,他被戴上手铐、脚镣。几天里,警方共拘留了7人,其中籍东平等6人为酒厂职工,1人是印刷店老板。这7人中,其中有5人是中共党员。
7月26日,孟州市公安局形成了调查报告,认为闫进先、籍东平等6人"涉嫌诽谤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年7月13日,天气炎热。分别关押在3处的5人(另一名有心脏病,没有参加)集中到孟州市看守所。他们被押上大卡车,绑上麻绳,脖上挂着纸板,写着"犯罪嫌疑人×××"
事后,闫进先说:"(游街的)还有其他人,杀人的,诈骗的......" "警车开道,有三四辆大卡车,开到市委对面的广场上。"在那里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孟州市政法委书记参会。 在当晚的电视新闻中,闫进先首先出现在镜头里:他被迫跪倒在地,随后反剪双手,捆上麻绳。
播音员洪亮的宣告,夹杂着现场刺耳的喊叫声。"或诬告陷害、无序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市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实施。这次公开处理大会,是政法机关硬起手腕抓环境,优化环境促发展行动取得的优异战果。"
7天后,他们又被押去游街。这次是到各个乡镇,但没有去武桥村,2006年11月,孟州市法院第一次开庭。6人穿着不同颜色的号服,站在被告席上。"受害人"和"证人"没有出庭。籍东平拿着二十多张手写的辩护意见词,却一直没有机会说话。后来,籍东平忍无可忍,大声抗议道:"如果不让我作最后的陈述,我就碰死在这里!"
一个多月后第二次开庭,双方就上述问题争论不休。一名政法系统的官员私下觉得孟州市公安局侦查程序不当,他认为市公安局应当把"大哥大"问题转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落实后才能审判。第二次庭审结束后,籍东平等6人终能取保候审。
2007年5月,孟州市法院作出判决,认为6人"公然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并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且系共同犯罪,但"判决书"的话头一转说: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更可笑地是,作为"罪犯",这5名党员都没有受到党纪处分。
因为进监狱、游街、审判。闫进先的大儿子和谈了半年恋爱的对象吹了,原因是儿子有"一个被游街示众的爹"。闫妻跑去做工作:"我家进先不偷不抢,是为了正义。"姑娘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姑娘不同意。
河南孟州"书祸事件"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之艰难,暴露出刑事法治肌体上有两块亟待割除的痈疽--游街示众和因言获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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