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者何以当选了中国院士?

杂交水稻“汕优63”培育者、福建省农科院院长的谢华安,2007年底成为中科院院士。然,知情人公开举报他论文和专著抄袭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问题在于,,有关方面将举报调查结果在院士增选大会上公布过,讨论过。最后,竟仍以超过2/3的票数当选。这不能不让人质疑,学术道德何以被忽略不计,院士遴选机制究竟弊在何处?

  这些年,学术道德水准日下,抄袭、侵占乃至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者屡屡被曝光,甚至一些大学校长、院士级名家大腕也屡陷“耻辱门”,早已让学界斯文扫地。尽管媒体、网络包括公共舆论对此口诛笔伐,千夫所指,中国科学界学术道德委员会也曾“约法三章”,有的高校亦开始公开处罚学术失德失贞者,可仍然未能遏制住学术道德沦丧的势头。值得咀嚼的是,谢华安的“抄袭门”不仅令学界含垢,而且让院士遴选制度蒙羞。
  
  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两院章程自我定位看来,院士就是一种荣誉称号。在香港的某些高校,院士除了有一个专门停车位外,其他方面跟普通教职员工并无二致,来大陆参加院士大会,差旅费还得自掏腰包。美国科学院的院士唯一的特权是可推荐论文到《美国科学院院刊》发表。美、英、日、德、法等国的科学学会的会员(身份大致等同我国的院士)都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然而,在我国院士称号早已突破其荣誉性本质,异化成官本位和物质利益杂糅的怪胎。
  
  对院士“千般宠爱集一身”,当下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些省市和高校、研究院所竞相用科研启动费、安家费、高额年薪、住房等来争夺院士,装点门面,显示“政绩”,导致“共享院士”、“双聘院士”和“兼职院士”等层出不穷。西部某高校对引进来的两院院士,配有330平方米、全装修的院士别墅一幢,还一次性发放了安家补助20万元,而给院士的科研资助及人才梯队建设费更是不少于300万元。江西某市从今年起,对引进的两院院士补贴总额将达100万元。院士的好处,资深院士师昌绪称:“当了院士,不用退休,社会地位又高,等于有了聚宝盆。”
  
  由于学术荣誉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丰厚利益和种种特权,也变成了实际上存在着的终身制,于是一些人未免趋之若鹜。像谢华安尽管“成果都在农田里”,但因“理论水平低,理论成果少”,从1995年起向院士发起冲刺,至2005被提名5次都名落孙山。迫使其采取不正当手段,催化“学术成果”,以至于近10年间发表40多篇论文,出版了《杂交稻育种与实践》、《中国绿色农业》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原谅,作为学界带头人,居然为攫取名利犯下抄袭和侵占他人成果的“低级错误”。而学术道德不良,恰恰是对院士殊荣的玷污。
  
  两院院士增选包括提名候选人、归口部门遴选、院士评审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因为,相关机构与候选人利益紧密挂钩,这些机构包装院士候选人、为院士选举大肆活动、造势炒作的不正当现象屡见不鲜。一个人能否选上院士,很大程度上是各方利益均衡的结果,受人际关系、地方或部门势力的影响很大,不一定能够反映候选人的真实学术水平。自然,学术道德更容易被束之高阁了。这不能不令人质疑,增选院士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学风道德一票否决制是口号还是原则?尽管现在学术造假成风,处罚大多不了了之,但能因此容忍院士造假吗?抄袭者当选院士,中国学术界的国际公信力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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