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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黑暗胜过黑砖窑(图)

作者:新疆马新龙  2007-10-28 21:1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兼致胡锦涛、温家宝领导的公开信

自山西黑窑事件曝光后,全世界凡有良知的人们,无不为之震惊!为之愤怒!为之黯然泣下!面对这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人们强烈质疑国人的生存境遇?质疑如何实现"和谐"的社会。

之所以发生这类事件,司法腐败是根源。

这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野蛮罪行!它已超越了任何人的想象能力。这是中国的旷世奇耻!它压垮了文明社会所有人的心理承受力。这是对人类的侮辱!这是对人性的嘲弄!这个耻辱让全世界为之蒙羞!

这是既得利益者贪婪无耻、灭绝人性、有系统、有组织的,长达数年所犯下的罪行!

不仅仅是此类问题黑恶,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恐怖的境地,办案隐藏证据,为所欲为地制作是非颠倒的枉法裁判已经屡见不鲜。罪犯得到支持,守法者被冤打击。这类问题全国各地绝无仅有。

例如新疆呼图壁县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令未成年人嫌疑犯同同案成年人嫌疑犯同案审判,上级法院纠正后,拒不改正,其目的就是防止未成年人认罪,取得口供。

公安转移现场,法院隐瞒证据,明目张胆地制造枉法裁判。用枉法裁判压迫、剥削人民。

新疆昌吉中级法院乱收费、多收费。如,收取申诉费、阅卷费二十元、上诉费不按实际数额比例收取,上诉违法收费,且上诉收多少申诉收多少。下级法院一案多办,重复收费,刑案作为民案办理,先所谓民事(在这一程序中,被告可以不到庭,逃脱刑事审判),后刑事审判,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放纵了犯罪。颠覆了中国法律制度。

"六四"事件后,既得利益者开始了疯狂掠夺全民的财产,时至今日,属于全中国人民的财富几乎已被他们侵吞贻尽。例如,当时我所在的单位新疆呼图壁县农机局领导以当时出台政策事业单位须遵守中央决定,停办企业为名,将承包的服务部强行收归单位,包括个人财产,变为农机局单位收款。致使企业倒闭,而后无人安排我的工作。

为满足贪婪的欲望,他们灭绝人性到了连儿童、残障人都劫骗来作为敛财的奴工。司法案件审理中未成年人嫌犯与成年人嫌犯同案审理,这种乘机让未成年人得到教唆,而不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野蛮行径,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是人类文明所不能容忍的!也必将面临全人类的挑战!

肩负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些法律工作者也恬不知耻地加入腐败队伍,更是极大地毒化了社会风气,损害了中共形象。

为什么现今中国如此腐败,难道"六四"事件后的反腐败如同六十年代的大鸣大放,结果让建言者被打成右派,今天的反腐败者有几个能胜利的?

因为我举报了曹氏伙同村长倒卖宅基地问题,他们出于报复,破门而入将我打成打成轻伤,对方可能被摔成左手骨折轻伤,对方先行向法院诬告,法院一字不提现场证据,不接受我们受伤证据,判我有罪,而对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话,你不认为这是奴隶制社会的情形吗? 这不是危言耸听,现实社会的我就遭遇了一回,我因此被重判半年有期徒刑,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不应当由我承担的诉讼费用。而我的轻伤以及我母亲的轻微伤等物质经济损失得不到司法救济。我对私闯民宅者的起诉判决书说不能证明是由曹家人造成,罪犯无罪,简直荒唐。

更可悲的是,上级法院包庇下级法院,猫鼠同眠。维持了一事四案中诬告的所谓民事案件(只考虑伤情,而不考虑案情),执行时也不考虑现场证据,不考虑法院多摊派诉讼费用问题,不考虑当事人处境,积弱已久的上访者,被打击排挤、剥削、欺骗,生存艰难。他们却坚决土匪式执行,乱收费用,乘机剥削。破坏我们正常的诉讼,年已80的母亲的伤害不能作为刑事受害人起诉对方,作为民事案件也受到这种阻挠,作为代理人的我不能有效的行使诉讼权利,司法者为犯罪分子纵横捭阖。

我对私闯民宅的起诉,虽然写上了一些他们诬告时隐瞒的证据,但法院依然依照口供他们办案,对在我家里血迹不予理睬,这是相信科学为荣吗?

我的这案例虽小,可是,我经历的枉法裁判并不少见,特别是这个案例,反映出腐败行为的暴力化倾向,不仅官员腐败,走狗式小人物也可以轻易地寻租到腐败利益。

假使案发现场在派出所所长郭振茂包庇罪犯违心认可的第二现场,加之,曹氏不承认进入过我家伙房,这里正属于我家宅基地次中心地带,两个真假现场,曹氏私闯民宅犯罪嫌疑均不排除,为何这样判决。

在这个疯狂得令人晕眩的国家,在这个物欲横流、追赶地狱的时代,倘若任凭食肉者这样在大江南北圈来圈去,恣意妄为,最后留给农民的还有多少土地?留给国民的还会是些什么样的河山?

面对这样的诘问,令人震惊的答案是,只短短的二十几年,祖祖辈辈留下来的江山国土,已在他们疯狂的经济掠夺下,成了毒水毒气之乡,风沙蔽日之野。自然环境惨遭涂炭,大地山河已是满目疮痍!试问:十几亿中国人还要不要活下去?我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还要不要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

我的冤案起因无不与腐败分子霸占圈地有关。他们官商勾结,百姓分享不到工业化繁荣带来的利益分配,维权反遭迫害。

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成为现今社会的最好写照。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过着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糜烂生活,这种生活是在掠夺了全民财产之后,建筑在绝大多数民众的贫困和痛苦之上的。于此同时,他们疯狂的兽行,彻底冲垮了民族的传统,摧毁了人心道德。使我们的民族,国不象国、家不象家,成了权贵们淫乱的天堂。

面对祸国殃民的种种罪恶。乞求、呼吁、上访,不但问题难于解决,反而延续、加深了我们的苦难。许许多多的司法案例,显示出司法异化为打击异己的有力工具。

政权被颠覆,社会走向倒退。我同胞亿兆,不能再火热水深长此煎熬;我河山广袤,不能再遭塌坏毁历久躏扰。

尊敬的胡锦涛、温家宝领导,公平正义和司法执法黑暗到了需要高层注意的时候,依你们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的远大才略和专政力量,相信司法司法腐败定能根除,受苦受难者得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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