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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竹:农民的真理在哪里?

作者:刘晓竹  2007-10-17 03: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共产党各级官僚几十年如一日,轻视农民,压迫农民,剥夺农民。不管召开多少次党代会,不管下达多少一号文件,这种习性没有改变。三年自然灾害时,中国饿死了几千万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农民。今天,上访群众被截被打,绝大多数还是农民。为什么?我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农民手里没有土地。二是农民没有组织,三是农民好欺负。有鉴于此,农民的真理就有了:一是夺回土地,二是成立农会,三是驱逐贪官。

为什么要夺回土地?答案很简单: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地。只是在一党专制下,官僚集团从农民手里夺走了地,摇身一变,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地主。完全非法。人民公社垮了,但是,这个官僚地主还在,土地仍然没有物归原主。今天,农村要发展要小康,首先必须解决土地制度的问题。这不是土地的使用转让,也不是补偿多少,而是地权归属的问题。显而易见,庞大的贪官集团太贪心、太黑心了,千方百计把农民的土地据为己有,一块一块的卖,好实现可持续的贪污腐败。如此一来,保家护地的农民就成为官僚致富的拦路虎、绊脚石,必欲去之而后快。事实上,如果土地归官府所有,那么,依附于土地的农民就不能不受官府的宰割,中世纪的农奴制不就是这样一种安排吗?有鉴于此,八亿农民的第一个真理就是夺回土地的所有权。

农民的第二个真理是组织农会。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必然是软弱无能的。农民分散而不团结,必然被官僚各个击破。有鉴于此,农民必须通过有组织的力量来追求乡亲们的最大利益。一旦组织起来,就可以提出鲜明的政治要求,比如要求政府发放地契,一劳永逸地将土地分给农户。在此之前,农会不妨先印制一些临时地契,发给农户。总之,农民的土地归农民,不归官府,这是原则。官员无权超越土地的所有者而买卖土地。地方上的开发项目或出让土地,不是不可以,但是要以(临时)地契为准。大家把这个原则认真起来,贪官污吏就没戏唱了。

此外,明确地权归属不但至关重要,而且非常紧迫。换句话说,农民不能等到土地被转让、房子被拆迁之后,才想到维权,那就太晚了,因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土地维权的有效策略是进攻,叫做先下手为强。因之,农民要以各种手段、多种形式把地权收回来,达到既成事实,这样就主动了,可防患于未然。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未来土地私有化是大势所趋。农民不主动,贪官必主动。

过去五年,全国掀起抢夺土地的新高潮,八官过海,各显神通。但是,当局显然低估了老百姓保卫家园的决心与勇气。大约两年前,官僚们在广东汕尾试点,牛刀小试,以铁腕与杀戮对付维权农民。事实证明,此路不通。今天,广东、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农民纷纷起来抗争,越战越勇,而且运动之火在向全国范围扩散。事情就是这样的,保卫家园必须强硬。你强硬了贪官就会收敛,你强硬了政府就不敢开枪,你强硬了黑社会流氓就会躲得远远的。

农民的第三个真理就是驱逐贪官。对那些劣迹昭著的乡镇官员一要清算,二要驱逐。许多村委会主任为什么如此腐败?为什么敢于公然贪污?很简单,他们后面有更腐败的乡镇长为他们撑腰打气。这些乡镇长是上面委派来的,充当上级领导的提款机。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从农民身上捞钱,岂能不乱收费?因之,组织起来的农民应该把反抗矛头直接指向这些腐败的乡镇长。一是不承认其权威,做到一分钱不交。二是赶他走,不让他坐稳位子。三是争取乡镇长直选,基层民主。惟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乡村自治,农民才有和平的生活。否则的话,靠上面良心发现,那是不可能的。农民必须自己想办法,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

历史就是这样讽刺:共产党靠农民流血打天下,但骨子里看不起农民,不把农民当回事。看一看老区农民的苦日子,难道不是很清楚吗?再看一看这个十七大,有没有为八亿农民说一句实话?办一件实事?胡锦涛把农民当成无数分散的、互不隶属的马铃薯,以为一袋一袋的装起来,就可以任意处置了。欺人太甚。所以,大家一定要觉悟了,与这个腐败的官僚特权集团彻底决裂。一句话,夺回土地,建立农会,驱逐贪官,这就是农民的真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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