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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之星的殒落

作者:吴庸(北京)  2007-07-30 22:5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茅广军,1969年生。1989年宁波师范学院物理系毕业,1992年南开大学物理系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毕业。先在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作博士后,继而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任洪堡研究员、日本东海原子力研究所任STA研究员,2001年任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时年32岁。34岁提为博士生导师,36岁因考评不合格下岗,同年跳楼自杀身亡。

一棵科学之星陨落了,它的微弱之光划破漫漫夜空!何等深沉的黑色夜空!刹那间踪影俱无!2001年引进时,高能所张宗烨院士对他的评价是"在物理上具有坚实的基础","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作出了很有意义的成果",被定为研究员。2003年成为博士生导师。可是,仿佛瞬间这一切都不存在了,仅以所发文章少为由而解聘,请茅另寻高就。茅的父母根据高能所"岗位聘任条例"并无发表文章数量要求提出质问,得到的回答又改为"文章质量不高"。文章数量可以统计,文章质量如何则需要以专家级的文字考评为依据,不能靠口头上一句"文章质量不高"搪塞了事。一个科研机构在涉及科研人员续聘或解聘的问题上如此缺乏"科学"精神是令人遗憾的。

好几位了解茅广军的研究人员对他的第一评价是:"优秀!"他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做了两年零三个月的洪堡学者,这一岗位要求很高,期限一般是一年多,除非特别优秀、从事重大课题研究才可延长到两年以后。他在那里受到W.Greiner、H.Stoeker等教授赞赏。师从于同一导师的顾建忠认为,"茅广军一直是拔尖人物,理论功底极扎实,而且喜欢挑战国际性的难题。"对科研人员来说,基础扎实又具创新精神是不可多得的优秀素质,这种素质是能出成果的必要前提,他应该很有发展前途,不料却遽尔而逝,自绝而去,原因究竟何在?

茅广军具有开拓性品质。他的研究范围是原子核物理理论。专家介绍:他与合作者一起在国际上首先研究了原子核中的负能谱和反粒子能谱,开拓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在带电粒子在强磁场中的性质、γ暴的源以及强磁场对中子星和脉冲星性质的影响等课题上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到高能所后,他把研究领域向天体物理进一步拓宽,认为新课题有可能涉及新核子态,从而出现新能源问题。这当然是极具诱惑力的课题,也是极具风险的课题。这种风险性应得到理解和支持,然而没有。研究成果不一定每年都表现为"文章"发表,然而该所于2004年11月的考核却因文章数量不足而判为不合格。茅的导师卓益忠还为之说项:"研究方向发生了转折(这是所里批准的),成果不可能出得太快",但毫无作用。卓先生这句话其实是很委婉的,并没有说到底。有的研究人员就直接了当挑明:第一,做科学研究的,不能保证每年都出成果,有时可能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没成果。第二,科研成果和文章数目是两回事。有一些科研的局部成果,可能意义重大,但是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作为文章发表也不奇怪。第三,片面强调文章数量不可取。一篇好文章对一百篇垃圾文章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是,这些意见显然不会得到权势者赞同。

科研以所发文章多少定短长被称作"学术鸦片",它的麻醉作用引发的负面影响非常恶劣。你以文章数量取胜,我就东抄西摘,1年发50篇;你以引用率衡量,我就自引自的文章;你以核心期刊发表率评价,我就勾通核心期刊编辑。抄袭剽窃,滥竽充数,学风败坏,文德堕落,是只追求文章数量的必然结果。作为文章发表园地的学术期刊由此"价值"陡涨,纷纷向"钱"看齐,收取发表文章的版面费,核心期刊版面费每篇可达上千至万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办的学报规定11项收费标准,如文章送审费150元、再审费100元、发表费350元、提前发表费800元,还有前期编辑费、后期编辑费、校对费等。以发表为饵,向科研成果申请者公开索贿。有些科研单位居然规定所付版面费可以报销。乌烟瘴气,一片荒唐!

由此引发了人们对科研体制的评论,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周岷江在个人博克中指出:(1)茅广军确定的研究方向,按正常程序,建立物理模型,设计编程,进行物理计算,至少要10年才能成气候,自然无法对付中科院3年一考核。(2)高能所是以实验为主,研究资金的分配自然向实验项目倾斜,茅广军是独立研究,偏重理论推导,很难得到充分经费支持,给项目的展开造成困难。(3)中科院实行所长法人责任制,所长决定每个人的工资,甚至下岗,包括副所长。由于缺乏监督,所务会成为一言堂,学术委员会形同虚设。这3条意见中最突出的一点是:科学院成了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的会堂。细思量,是毫不奇怪的。一个专制国家,不仅在政治权力的运行上是独裁的、专断的,还要把独裁、专断的触角伸到社会各角落,使之也独裁化、专断化。中科院所谓"所长法人责任制",在没有任何机制予以监督的条件下,所长就成了单位的"霸主"。他控制着单位科研资金调配和个人收入分配,也就捏住了制服子民的大权,一切由他决断。这类人一般不具备"科学"头脑,不懂科研规律,蛮干是必然的,以文章多少论短长和急功近利皆为蛮干表现。

按高能所规定,考核不合格,则职称降级,或者保留职称离所,而通知茅广军的却是离所,没有选择的可能。待茅广军联系新的工作单位航空航天大学时,对方准备按教授职务和待遇予以接纳,只是要求在档案中的职务职称栏写明"研究员"即可。按说,这不应成为问题,"研究员"是经高能所内外10余名专家评定的,调离前所长还确认可以在职务职称栏填写"研究员"3字。但转去的档案中却没有关于"研究员"的评审材料。先说"这份材料丢了",又说"这份材料对你不利",支支吾吾,只肯证明茅广军为"聘任研究员"。航空航天大学因此只同意按副教授职务接纳,还要在今后工作中重新评审。这对茅广军的打击是巨大的、毁灭性的。高能所在"研究员"与"聘任研究员"问题上的颠三倒四、出尔反尔、不负责任、对人冷酷的表现鲜明地显现了这个科学研究机构完全官僚化、官场化的状态。它成了当前自上而下的、大大小小的、各种场合的官场的缩影。笼罩在中华大地之上、横亘在亿万人们头顶的就是这样一磐官僚巨石!茅广军就是在这磐巨石的迫压下感到受了欺骗,受了侮辱,无力反抗,无处说理,决心以自裁对抗黑暗的现实!科学之星就这样划过黑色夜空而逝!

是不是茅广军的自我承受能力太差了?天啊!这样提问题太不公道了!面对这样颠三倒四、出尔反尔、不负责任、对人冷酷的官僚,还要怎样的隐忍才叫承受能力强呢?如果了解茅广军调动前被强迫退房的经过,就会更清楚地看到高能所的官僚是何等蛮横霸道。茅曾得到高能所售予的125平米住房一套(105平米按经济适用房价、20平米按商品房价)。调动前,所长同意只要按所内市场价补足差额,即可不退住房,当时还草算过,需补交14万多元,茅也认可。但调动时,突然变为:退房才开调令。于是有如下对话:

所长:"什么时候说过房子可以不收回?你的房子就是要收回!"

广军:"既然所长讲活不算数,房子要收回,我就不调了,聘我副研究员也干。"

所长:"副研也不聘你!"

广军:"不聘我,我自己于,也不走了。"

所长:"不但不聘你,还要开除你!"以手拍桌,表示愤怒。

请读者想想:这哪里是科学研究机构的头儿?分明是不知天高地厚的霸主!对这样的决断者,谁能够有承受能力?我要告诉您:连这位所长自己都对茅广军的承受能力产生怀疑了。他拍桌发怒之后,立即通知茅广军所在研究室的人,要他们注意茅的动向。果然,9月14日茅广军自坠楼下,以生命的结束向这个草菅人命的官僚体制提出最强烈抗议!

写到此,我不由心灵震颤。这是一种怎样的世道,这是一种怎样的人生旅途?要知道,茅广军事件绝不是孤独的个案,他不过是一个先行者。他的同伴周岷江说:"我不愿再沉默了,一个自己熟悉的人,一个优秀的年轻的中国人离去了,人们不想知道究竟为什么吗?直白地说,我本人就有茅广军的相似的经历和心情。29岁的我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博导和研究员时,拿'百人计划'的头衔,信心蓬勃地回国准备大干一番事业,可5年以后,我不得不多次想从中科院近物所的六号楼自己的办公室跳下去,所幸外面的一页聘书救了我一命,显然茅广军没有我这样幸运。"这就是科研人员在如此霸道的环境中的切身感受!生不如死,是他们曾有的选择!

专制,是所有这些异常现象的总根源。不仅以专制治国,而且以专制搞科研,结果是既无科学也无研究,有的只是荒唐、混乱,人命危浅,朝不虑夕。当权者考虑的是以权力维护特殊利益,所以,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科研规律",其实并不是他们所要操心的。明乎此,也就不难懂得如何解读茅广军的悲惨结局。(2007.7.6)

-------原载《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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