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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牛栏山村党支书记逼死人命

作者:张书英  2007-06-06 22: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顺义区牛栏山镇官志卷村党支书记吴国林欺压百姓逼死人命

我叫张书英,今年70岁,住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官志卷村。电话:69413810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官志卷村恶霸党支部书记吴国林在任职期间,他以权谋私、横征暴敛苛捐杂税,仗势欺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残忍地迫害我和我家的其他成员,私设公堂毒打我的父亲,逼死我母亲和弟弟张书恒,导致我全家蒙冤受难四十载。

一、父亲文革期间说真话 被戴上“现行反革命”的帽子

我家三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靠耕种地为生。我的父亲叫张之,是一位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农民,从来不会说假话,因在文革期间说了一句“浮财不动,地财不挖”的话,被专靠打、砸、抢发财的生产队长吴国林听见,他恼羞成怒,利用职权纠集一群地痞流氓批斗我父亲,并唆使地痞流氓残忍地毒打我父亲,我父亲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们觉得还不够残忍,就用更流氓的手段施酷刑将我父亲的胳膊打断,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给我父亲戴上了“现行反革命”的帽子,我父亲在村里受迫害,我们全家受牵连。文革中期,作恶多端的吴国林被提升为村党支部书记,这给我们今后的生存空间带来了更大的灾难。文革后,我父亲被平反。可是我们全家并没有摆脱吴国林的迫害,他处处刁难我们全家,在工分、待遇等方面采取歧视政策,就连我们的孩子在村子里上学也受到歧视,最后实在没办法在村子里住下去,我爱人姜士明只好把全家迁到了平谷,在好心的平谷亲戚家住了一年多,但是终因水土不服造成身体不适,加上孩子不懂得当地的方言,1976年底我们全家人不得不回到了官志卷村。

二、 审批宅基地受刁难 党支书横征暴敛苛捐杂税

因为我们的户口和宅基地问题,多次找大队干部解决,因为吴国林当权,迟迟不给解决,一直拖了十年。后来我们实在没有出路,找到北京市政府。在市里的过问下,总算解决了我们一家四口人的户口问题。可在宅基地的问题上,吴国林却百般阻挠,但因为我们的两个孩子都已经20多岁,最后实在找不到任何借口了,吴国林才勉强批了宅基地,按照政府政策我们家可以批得两块宅基地,可他就是不批,只批了一处。尽管如此,吴国林还不择手段巧立名目让我们在宅基地上多交钱。要我们必须先交2000元押金,405元手续费,1300元的占地费。我们不得不如数交纳。后来我们了解到,1988年的时候。批宅基地国家不收钱。可是至今押金也没退给我们。吴国林一个村级干部。有何权利要我们交钱?他为什么在村里就一手遮天,在当时压迫得我们是敢怒不敢言。看到要钱不成,吴国林又给我们出难题,说要盖房就必须自己换新的电线杆和电线。为了盖房,我们只得照办,换了一根电线杆花费300元,买了100米电线,花费225元,使我们在经济雪上加霜。后来我们去找了牛栏山镇的书记王荣生,以及牛栏山镇土地科的科长孙景风,可谁也没有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吴国林还教唆挑拨本村村民李桂凤对我实施暴力殴打,我报警后,顺义公安局只是例行公事派了人到村里来调查,吴国林却帮助犯罪分子李桂凤作伪证。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逃脱法律责任,吴国林不惜挥霍公款让村里的治保主任张学发带警察到牛栏山饭店大吃大喝了一顿,酒足饭饱之后,此事就不了了之,再也没人来处理了。

1976年至1989年,我们在官志卷村没有一间房可供居住,到处借房住。后来没出借了,就住在原来我村第四小队的会计室,以前是别人用来养猪、羊、鸡的地方,又脏又臭,前边还没有门窗,四处透风,我们刚住了半年,可吴国林却强迫我们交了50元钱,我们只有忍气吞声就给他了。因为我们家庭生活实在是太困难,下半年没有给吴国林交钱,他就怀恨在心,在1987年下半年播种小麦时伺机报复我们。他指使村民刘德荣找茬与我们发生争执,并诬告我们殴打了刘德荣,牛栏山派出所的徐松和吴某来进行了调查,没有任何人证和物证,根本就没有这个事实,可半个月后,派出所竟然强迫我们交了150元钱,也没有给我们开什么收据。后来我们得知吴国林用这钱给徐松买了36斤鱼,是从本村李树玉的鱼池买的,是村治保主任张学发给捞的,刘德荣的妻子给称的,徐松于1988年9月30日上午到村里拿走了。后来事实查清之后,我们要求吴国林退回非法罚款150元,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经过这事之后,吴国林竟然变本加厉地继续欺压我们,不久他就把我们从四队赶到二队的两间机磨房住,屋里有三个大坑,四下透风,又潮又湿,就这样的条件,吴国林也只让我们住了3个月,他说大队要卖沙子,又企图把我们赶走。我们没有住处没法搬家,吴国林就动用推土机把我们住的房子给推倒了,东西全砸坏了。因我们确实没住房,大队怕出事,就给提供了一处房,但却是一处危房,不仅漏雨,而且四下透风,甚至连门都没有。因为屋里特别潮湿,我们刚住了一个月,我的女儿就说腿疼,我们到北京的医院就诊,经确诊为类风湿性关节炎。我的女儿现在已经30多岁了,由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导致我的女儿下半身瘫痪,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为了治病,仅医疗费我们就花了20多万元,给我们这个贫困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我们多次找镇政府,要求帮我们解决一些经济、生活困难的问题,但没人理睬。

1988年,顺义县政府(现在叫顺义区政府)应我们全村人的申请给全村一共批了9户宅基地,8户批了4分地,只有我一户批了3分,后来我才知道,给我批了一块宅基地,是村里的一块空地,东西长13.5米,南北长14.85米,合计200平方米,南边有一条走道。我们办理了村、乡、县的全部合法手续。1989年有关部门给我们丈量了地方。1990年春,我们就开始盖房并在此居住。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同村村民李伯友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竟在我们家合法的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而且没有给我家留走道,牛栏山镇政府先后派信访主任郭大东,土地科科长孙景风,副镇长李德友口头进行了制止,但李伯友还是将房屋建起来了。

于是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李伯友违法建设的问题,1990年,我们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国林叫村长胡振环、副镇长谢树林等在牛栏山建筑队饭店吃饭、喝酒,准备解决李伯友非法占地一事。可是后来实际上却不了了之。不仅如此,谢树林等人居然还帮助李伯友补办了部分手续,即《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和镇政府加盖了公章,但并没有县土地局的审批同意。李伯友就凭这样一份合法手续不全的审批表却在1993年取得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我们家的宅基地申请在先,审批手续齐全,可至今未能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李伯友侵占了我们的走道,侵犯了我们的正当权益,为什么没有执法部门对李伯友进行查处?

我们因为对此事不满,多次去找镇政府、县政府和县土地局要求解决,可他们竟回答说“有村和镇的两极批示就合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宅基地的取得都有严格规定。为什么有人不依法办事,对李伯友的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罚,反而为他办理了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李伯友当时已经拥有一块宅基地,有关部门为什么又准许给他第二块宅基地?

其后,我们多次找过有关部门,包括顺义国土局、顺义人大、顺义信访办、顺义县政府、顺义县委及北京市信访办、中央信访局、全国人大,可至今问题不仅没得到一点点的解决,反而给我们带来了想不到的、不该发生的人身伤害的事情。2004年3月1日,我们到北京国土资源局去咨询,可牛栏山镇党委书记盛得利却蛮横地命彭兴顺等多人强行将我们抓回来,我们找盛得利评理,他恼怒地说我们无理取闹,随即命手下十多人用野蛮的方式,拳打脚踢,连拖带骂把我们从镇政府二楼拽到镇政府大门外,简直就是黑社会的行为,我们是快70岁的老人了,经不起他们的折磨,全身都是伤,青一块,紫一块的。后来发展到盛得利天天派人在我们家门口监视我们,不允许我们出门,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盛得利还指使黑社会对我们的小卖部进行打砸枪偷,使我们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我们认为,我们通过村、乡、县三级审批取得的宅基地应受到法律保护,李伯友非法占地应受到法律的处罚,可有关部门及少数腐败分子却大力帮助他办理了侵犯了我们权益的土地使用证。我们多年向上级若干部门反映我们的不公正遭遇,请求有关部门予以过问、处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可至今有关部门没有还我们一个公道。有关部门为什么掌握执法权力却坐视不管,这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地方个别领导为什么敢对我们实施暴力?这是什么作风?这是什么形象?为什么没有人为我们做主?我们奔波多年无结果,我们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向上级领导写信,希望最后能够讨回一个公道!

三、 新建马路故意给我全家出行制造障碍

2005年9月,牛栏山镇开发区在我村东边修建新马路,距离我家小卖部很近。原来我家旁边的马路通行方便,因为我女儿残疾,所以开了一家小卖部,可牛栏山镇开发区总经理张万生却私自与修建马路的施工部门合伙买了52车沙子,导致新马路大大低于原马路,致使我家生意无法开,在经济收入上,给我家造成极大的损失,也给我全家人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为了维护村民以及我家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多次找牛山镇领导解决此事,牛山镇肖镇长和纪检委书记亲自到现场勘察过,但至今未能给出满意答复,事情也不予解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再次去牛山镇政府找镇委书记赵建英解决此事,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了阻拦我见赵书记,对我进行了殴打。2005年12月8日是牛山镇信访接待日,我再一次到牛山政府解决此事,正好遇到肖镇长,我向他询问此事,他不但不予解决,还命令信访办吕主任随行工作人员对我进行推搡,使我摔到在地,身体和尊严受到了双重伤害。这是多么恶劣的行为呀。身为国家干部却带头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希望上级领导能调查此事,严惩这些国家干部,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四、 血泪控诉村党支书吴国林将张书恒迫害致死的罪行

张书恒是我的二弟弟,有一个东邻居叫杨立华。1987年8月4日上午,张书恒的母亲发现自家的一只鸡被杨立华打死在他家院内,就过去想把鸡拿回,可杨立华不但不让拿,还恶狠狠地将老人赶了出来。中午张书恒下班后得知此事就去跟杨立华交涉,说:“你前几天打死我家一只鸭,今天又打死我家一只鸡,你到底是为什么?你说说,咱两家到底有什么矛盾?”可杨立华根本就不讲理,还动手打了张书恒,为了自己张书恒也动了手。后经街坊劝解住手,张书恒回家后,越想越气,就又去杨立华家拿鸡。这时,杨立华的弟弟杨庆华跑来,什么话没说,就打了张书恒右肩一拳,然后他又跑到杨立华家里拿一个凶器三角铁。张书恒见势不好就跑了,想从后边胡同回家,谁知杨家两兄弟抄近路正在张书恒家门口等着。张书恒只好从墙上跳进家躲到厕所里。杨庆华哥俩看见张书恒进院了,杨庆华哥俩一边辱骂一边拿凶器闯进院内,张书恒的母亲看见他们要行凶就上前制止,可竟被杨庆华打了一下。张书恒在厕所里看见母亲被打就跑出来对杨庆华说:“我认输了,服你们了。”话没说完,杨庆华用凶器三角铁猛击了张书恒的右太阳穴,张书恒当即被打昏倒在地上,他们见此情景马上就逃跑了。该案后经顺义司法机关处理,杨庆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可罪犯杨立华却因吴国林的伪证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事发后,司法机关到村里进行了调查,因为吴国林当时是村书记,和杨立华是酒肉朋友,是铁哥们儿的关系,吴国林故意作伪证说杨立华没有参与打人,事实上吴国林根本就不在现场。张书恒由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精神上极度恐惧,更由于吴国林作伪证,从此张书恒就因此事的强烈刺激又气又恨变疯了。过了几年,才有所好转。因为张书恒身体被殴打致残,失去了工作,又没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失去了收入来源,从此生活发生困难。张书恒后来多次找大队要求救济,由于吴国林当权根本就不批,而且还对张书恒说了极难听的侮辱人格的话,在最后一次找吴国林解决无望,并被吴国林当众羞辱后,张书恒感到无地自容,回家后就自杀身亡了。就这样,张书恒最后被吴国林害得走投无路,带着悲恨离开了人间。

五、 吴国林对张书香的打击迫害的经过

吴国林长年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行为,已让我忍无可忍,我依法向上级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吴国林怀恨在心,变相迫害我和我的亲属,不择手段对我和我的亲属进行打击报复。

1991年,村里修马路时,吴国林趁着我的大弟弟张书香家只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家,就指使拖拉机手强行将张书香家房后的四米多的护坡给铲除了,把护坡修成了马路。当时就导致张书香家的墙多处裂缝,此后房屋的后山墙不断下沉,已经变成了危房,张书香一家每天都是胆战心惊,生怕哪一天房就塌了。这给张书香一家人的生命造成了很大威胁。张书香后来多次找大队至今也没有解决。

1992年,张书香家借了一台电焊机焊门,请村里的电工吴广明给接上电,正在焊时,吴国林带着村治保主任张学发、村长胡振环、机务队长和几个电工一伙人,强行闯入张书香家,并抢走了电焊机。张书香一家一再说好话求情也无济于事,最后吴国林还罚了张书香50元钱才洋洋得意地走了。

一个血债累累、罪大恶极的村党支部书记吴国林,由于有上级领导为他撑腰,他就为所欲为,横征暴敛苛捐杂税,任意欺压百姓,滥用私刑非法拘禁、殴打我无辜的父亲和弟弟,逼死我家两条人命,他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可在当今的法制国家,一个身背两条人命大案的党支部书记吴国林,为何竟然长年逍遥法外无人过问。请问:公理何在?


张书英
20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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