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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专栏】舞错了旗

作者:孤山  2007-03-28 14: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现在网上最热的新闻大概就是重庆市民杨武和妻子吴苹坚守已经成了“孤岛”的家园的故事了。今年3月初,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这是重庆九龙坡区开发用于发展大型商场的地皮,2004年陆续开始拆迁,周围的近三百家人两年间陆续搬走了,只剩杨武一家。据吴萍说,发展商去年九月才开始与他家协商。但在此之前他们原本经营的饭店被迫关门,并且断电断水。九龙坡区法院裁决,杨武一家须限期履行通知,即星期五凌晨前自行拆除,否则将由法院强制执行。户主妻子吴萍表示她不会服从,因为 这一判决不合法,整个过程是官商勾结。

在拆除期限前,房主杨武,这位渝州前散打冠军,爬上了自家的屋顶,挥舞起一面五星红旗,似乎在表示坚持到底的决心。


不知怎的,当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却想起了另一个镜头。十八年前,大批青年学生和北京市民聚集在天安门广场要求中共惩治腐败,当他们和“戒严部队”对峙的时候,也曾高举着同样的五星红旗,高唱着国际歌。不过,当“人民”的军队在对着人群开枪、开着坦克碾压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因为“五星红旗”和“国际歌”而有丝毫的手软。


这一次,这个被称为“钉子户”的重庆市民,除了在网络上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外,还在法庭规定的最后拆除期限日得到了聚集来的当地大批民众的支持。有相当多的支持者本人就是暴力拆迁无处伸冤的受害者。更令人吃惊的是国内的传统媒体也有不少前去采访,‘纽约时报’还做了专访报道。


杨武和吴苹抵抗拆迁所引起的轰动,恰恰是因为在面对政府和开发商勾结的拆迁侵权狂潮下,在牵涉到几十万、也许是数百万人的居住权的成千上万的案例中,还没有听说过普通民众维权成功的案例!相反,我们听到和看到了太多失败的故事——河北定州电厂拆迁户被政府黑社会暴徒毒打;三峡工程移民代表要求知道政府的补偿标准却被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广东汕尾村民要求检查村里出卖土地的帐本被武警射杀;还有郑恩宠律师披露上海地方当局违宪违法的有关拆迁的土政策文件被判刑三年。


以郑恩宠律师为例。当上海拆迁户状告的对象周正毅的犯罪事实被确认而判刑三年的时候,告倒周正毅的郑律师却也被判了三年,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实际比周正毅判得还重;当周正毅的后台、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社保基金案被撤职以后,对刑期已到而被释放回家的郑恩宠律师的监视骚扰反而加剧了,甚至表示可以帮助他离开中国。当局想借此传递什么信息呢?就是说:如果一个普通公民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得罪了某个权势人物或官员,即使事后这位权势人物被证明在这件事上是错的,甚至因此而被处理,这位公民还是要继续受到当局的迫害。因为他曾经敢于向那些人或事背后的势力因素挑战。


这个背后的因素,就是杨武和‘六四’学生挥舞的那面五星红旗所代表的中共。它是每年几万起群体事件的肇事者,是造成拆迁户无家可归的根本原因。它就是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用它作武器来维权,公民的权利能得到保护吗?


重庆杨武、吴苹争取被拆迁户得到合理赔偿的时间恰逢北京人大通过了《物权法》。虽然还要等到10月份才实施,民众和媒体显然把这一事件看作是对《物权法》的第一个考验。不过,中共制定法律,本意是要用法律来管制人民,而它自己从来就没打算被法律所管。这就是为什么再合理合法,民告官从来就赢不了的原因。同理,公布党政官员个人财产的提案在政治局怎么都通不过,而据说是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却可以在人大通过。《物权法》保护谁的利益一目了然。


只要人们还对那面五星红旗抱有希望,就别指望什么人权、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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