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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专栏】从公园变成“私园”联想到的......

作者:天人  2006-10-26 01: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大陆新华每日电讯10月23日报道:具有50多年历史的天津水上公园,在天津市人民心目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在大型公园本来就比较缺乏的天津,一代代天津市民怀有深深的“水上”情结。然而,最近这个公园的园中园碧波庄和南湖边的部分绿地,却在开始兴建两个高尔夫练习场,这就立刻引发了天津市民的极大报怨。


将要租给个人兴建高尔夫球练习场的碧波庄是1986年由园林局利用公共财政投资兴建的一座仿古园林,占地面积1.5万多平方米,原本是水上公园最有特色的园子之一。但是就在日前,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通往碧波庄的路上,一座铁栅栏门刚刚修好,碧波庄的门上已经挂了牌子:“施工现场,闲人免进”。透过花墙可以看到里面正在紧张地盖楼施工。一名施工的民工说,这里正在修建高尔夫球场。


而另外一个高尔夫练习场则是在水上公园南湖的东岸,这里原来是倚墙铺设的绿地,一条小径蜿蜒其间,站在公园铁栅栏墙外也能看到园内婆娑的树影和湖面的涟漪。湖边已新建了许多高30厘米左右的水泥台,一些红砖码放在旁边。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水泥台是为水上高尔夫球场建的。站在水泥台上向远处望去,毗邻的湖边上,十几米高的挂网围得严严实实,好多又粗又长的钢管支撑着围网,高高低低、纵横交错地竖立在湖边。


近年来在我国兴起的高尔夫球运动,在普通百姓眼中还是贵族化的高档消费。正在晨练的天津机房设备厂的退休职工李劲然说:我一百个想不通。水上公园是天津人民的公园,在天津公园资源本来就少的情况下,管理者怎么能只顾自身利益,将有限资源只为少数有钱人服务呢?”面对百姓的不满,水上公园的管理者表示,根据园林局“盘活资产”的要求,日前水上公园和一家民营企业谈妥了出租“碧波庄”经营权5年的协议,兴建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由这家公司出资对园子进行整修和经营,每年付给公园相应的租金。经营的项目主要是娱乐休闲和健身等。南湖边的绿地是7月份与一个韩国客商谈成出租事宜的,这个项目主要是在湖中修建的浮岸上建一个高尔夫发球区,岸上建设20多个蘑菇形状的观球室。他表示,所有这些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都是经过天津市园林局批准的。之所以这样做,为的是“以租养园”,纯属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他还说,水上公园确实姓“公”,按事业单位管理,但是职工们认为,我们是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尽着国有企业的责任。公园每天的开支是12.7万元,按每张门票30元计算,每天进来4500人我们才能维持生存,而实际上因为门票价格的原因,客流量现在根本达不到这个水平。同时,水上公园又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例如,这么大的园子没有排水系统,所有的污水都向湖里排,污染了湖水。这些年公园上了一些耗电设施,用电量增加了,但是用电负荷并没增加。自来水的管道也年久失修,急需更换。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水上公园管理处副处又说:水上公园作为天津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也面临着竞争。2002年后,园林局陆续投入资金,新建和改造了不少项目,使水上公园有了较大的变化。公园虽然算事业单位,但是职工养老保险没有纳入统筹,现有职工1200多人,其中二分之一是离退休人员,每年国家资金有限,很多问题要靠我们自己解决。我们只能积极想办法,盘活现有资源,利用外部资金,解决公园的经费困难。


然而,关于公共园林能否出租经营问题,建设部早在2005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用地、改变公园用地性质,改变公园的功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不得转让、出让。”对此,天津市园林局局长认为,国家有文件,在公园里进行经营活动的场所面积不能超过总面积的2%,水上公园目前经营面积才1.5%,没有超过国家要求。但是,园林局一位退休职工王大爷认为:“让天津百姓长期来一直不满的是,在水上公园内部和周边地区一直出租经营着一些高档娱乐场所;而且许多城市的公园纷纷实行免票,可天津水上公园门票还保持着30元的高价格。这些出租经营的钱都到哪儿去了?”事实上,除了可以看到的出租经营项目外,水上公园的面积这些年来逐步减少,也引起众多天津市民的关注。另据公园管理处副处长介绍,2002年规划部门核定水上公园(含园内的动物园)的面积为179.4公顷。记者在1991年出版的《天津地方志》看到,截止到1986年,水上公园和动物园面积为215公顷。也就是说,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公园的面积减少了35.6公顷。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公园面积在持续减少,除指令性征用近一万平方米外,建在水上公园周边的金岛乐园(皇冠明珠酒店)用地2.24万平方米;自来水泵站0.72万平方米;园林局花卉处办公地0.35万平方米;公园四周拓宽马路2.5万平方米;另外会宾园饭店、鲍翅楼与公园办公楼以及现在园林局办公楼坐落的地方,原先也都是水上公园的土地。


面对水上公园不断被蚕食的现状,一些研究公共产品的学者认为,类似的事件在全国并不少见,这一案例在全国具有普遍意义。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朱旭峰认为,公园提供的是准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投资支持,而政府支持公共产品的经费来源是税收。从这一观点出发,政府以及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公园管理者在投资、经营、管理公园时不应以是否盈利为标准,而应以是否提供了足够多的公共服务为根本目标。他认为,将部分公园土地出租修建高尔夫练习场的做法解释为公园门票收入入不敷出没有道理。由于公园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门票收入只是调节客流量的工具,而不应该成为公园盈利的工具,也决不能成为公园管理部门改善福利的经济来源。朱旭峰还说,公共财政的一大特点就是“透明”,必须接受监督。那么公园这样的公共部门,谁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呢?如果涉嫌公共资源被滥用,谁对此负责?


另外,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程同顺认为,导致水上公园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体制改革有待深化。让事业单位自负盈亏,就会把一些管理公共产品的单位推到尴尬的境地;而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设施到底由谁来投资?又如何来经营?经营方向是什么?这些问题在现实中总是摇摇摆摆,缺乏明确的定位和体制上的保障。


看完以上分析,我想,就是再笨的人也能明白:水上公园的管理者把公园改成“私园”,目的无非就是想从中做点“文章”,捞点实惠,还要找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人耳目、暗渡陈仓。说是为了“盘活资产”,把园子租给私人兴建高尔夫球场,而且一租就是5年!那么每年的租金是多少呢?你要是问,他肯定会以“商业机密”为由把你搪塞了事,至于租金的去向和使用那就更不劳烦您来操心了。说门票收入太少,那更是托词,水上公园周围的饭店、酒楼、迪厅和游乐场的月租收入不知是门票的多少倍。由于水上公园是事业单位,所得收入还能免税,这无形中不知道又能省出多少钱。再说30元的门票钱,一般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因为这30元足够一个人好吃好喝一整天的费用!就算是一咬牙花30元钱进去了,里面不知还有多少小门等着您拿钱呢。可是现在,这可怜的30元钱,还得给您打打折扣。请注意,不是门票打折,而是游览资源打折。等将来球场建起来了,再竖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您就只剩下“游”树林和“玩”凉亭的份了,谁让您不会打高尔夫球呢?建设部虽有明文规定不准公园改变自身的性质与功能,禁止出让和转让,但还有文件说在公园里进行经营活动的场所面积不能超过总面积的2%,所以哪头有“理”,“老爷”们就听哪头的。共匪的法规从来就是政出多门、相互抵触。宪法明明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自由,可重庆彭水的一位市民却因为写了一首讽刺昏官的打油诗而获罪入狱;地方上的统计数字总是与中央汇总的统计数字相差很大,搞得人们不知如何是好。实在无“法”可依,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的地盘我作主。


公园本来就姓“公”,但在共匪统治下的大陆,从来都是打着“公家”的旗号,把属于人民的财产据为己有而且还振振有词。它窃国57年来,到底有多少人民辛勤创造的财富被它挥霍一空呢。据闻上海的社保大案,贪官们涉及的赃款高达上百亿元,并且窃用国家资本制造出了亿万富翁。最可怕的这还只是冰山一角,“神秘的水下”不知还埋藏着多少惊天秘密!


遥想当年,始建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天津大盐商李春城的私家花园——“荣园”,在1949年共匪篡夺江山以后,其后裔慑于共匪的淫威就把“荣园”无偿献给国家,1951年对外开放后更名为“人民公园”。1954年,毛匪头还亲笔题写了园名,而且这是他留给大陆公园的唯一题字。可如今,无匪又把属于人民的水上公园再一次变为“水上私园”,这是一个简单的历史轮回呢?还是一个绝妙的辛辣讽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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