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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教师待遇每况愈下 辍学者日多

作者:邓兴东  2006-09-10 07:2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第22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本人想说一句大实话:乡村教师待遇不能再忽视了!

不少地方政府在文件中都一再强调,要尽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可事实上,在某些地方,现在这个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逐年拉大的趋势。

同是站在三尺讲台的老师们,收入却有着天壤之别。有些乡村中小学教师,工龄达十年之久,工资却始终过不了千元“大关”。而与他们同时参加工作的城区教师,月薪则达数千元。乡村条件艰苦,教师付出更多,得到的却反而更少。于是乎,不少乡村教师对于工作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有的挖空心思拉关系、走后门,不惜一切代价搞调动;有的则全力以赴搞副业,教育教学反倒不怎么重视。用他们的话说,“再不想办法,这日子没法过了”。

由于乡村教师待遇得不到提高,工作无激情,近年来某些地方农村中小学校真的是每况愈下,一年不如一年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学生人数急剧减少。有不少乡镇中学,前两三年还能保持七八百名生源,现在能留住两三百名学生就算不错了。有不少村级小学,前两三年尚有好几百人,现在凑拢几十人也成问题。这些流失的学生要么辍学到城里打工,要么花高价到城里读书。

二是教师队伍人心涣散。请假的请假、离职的离职,留下来的也总是长吁短叹,囊中羞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教师有多少人的工资达到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在一些农村尤其是贫困山区,差距更是十分明显。更有甚者,乡村教师工资本来就低得可怜,可是有些地方政府还要以各种名义克扣教师的工资,要教师交些订报费、防洪费之类的莫名其妙的费用,实在令人气愤。《教师法》在很多地方俨然成了一纸空文,尊师重教则变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这既是法律的悲哀,更是农村教育的悲哀!

邓兴东 写于200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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