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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十大恶心事

 2006-05-14 19: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1、当街强奸路人围观
  
2005年4月18日下午4时许,河北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发生野蛮强奸案,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一拾荒男子侵害。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达40余人,却没有一人出面制止。

2005年4月27日晚上10点钟,河南省宝丰县一名女青年下班回家,在途经县建筑公司西墙路边时,遭遇到歹徒的突然袭击。在长达半小时受害过程中10余名路人无一人制止和报警。
  
太公愚录:这是国人耻辱,一向以传统和崇尚道德自居国人在现实面前如此龌龊。让我们根本无法和那个有着厚重的历史、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联系在一起。

2、佘祥林杀妻案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原治安巡逻队员,因涉嫌杀死妻子而被刑事拘留。曾两次被宣告“死刑”,都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后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哥哥申冤被拘留41天,母亲杨五香因四处贴寻人启事和上访,于1995年5月6日被抓入狱,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关了9个半月,后来交了3000元才把人领出来,但已经气若游丝。三个多月后,杨五香含恨而去,时年54岁。

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当地公检法机关全体震动。3月29日,消息上报到荆门市。市中级法院立即召开相关部门紧急会议,讨论以何种方式改正这个错误。会上争论激烈,关于各种方式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讨论,持续了3天3夜。消息很快被湖北当地媒体报道,并通过互联网传遍全国,近200家媒体记者赶赴现场。

5月25日凌晨佘祥林案民警,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余均自缢身亡,死前血书“我冤枉”。
  
  太公愚录:河北李久明,被冤2年。

  河南胥敬祥,被冤13年。

  湖南滕兴善,被冤16年,已被执行死刑。

  河北聂树斌,被冤10年,已被执行死刑。

  浙江刘华忠被冤35年......

  法院真的成了法怨!

  中国到底还有多少个佘祥林?究竟还得牺牲掉多少个佘祥林们才能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公开公证执法程序?
  
3、十运会----黑运会!
  
2005的南京十运会成了地地道道黑运会,钱运会。假摔,磕药,交易,各路高手各显邪技把一场全运会开成了公开黑运会。腐败被成功的嫁接到了运动会上,再一次让人们领略到了所谓的中国智慧。
  
太公愚录:谢谢这些人又为中国的体育史添上了羞耻的一笔,体育官员们的低能给那些被功利和金钱冲昏了头脑的人们搭建了一个贱买良知的舞台。
  
4、550万天价药费
  
2005年6月1日,翁文辉被送进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之后的两个多月时间,他的家人在这里先后花去139.7万元的医药费。又在医生的建议下,自己花钱买了400多万元的药品交给医院,作为抢救急用。翁住院期间被收取的费化验费2925次,平均一天44次。翁本没有糖尿病,可是血糖化验(收费)达565次,平均一天近9次。并在48小时内做了43次血气分析,平均一小时做一次。7月5日~8月4日,短短一个月时间里,输入翁文辉体内的各种液体1吨多。输入液体总量最多的7月13日,一天将近170公斤,相当于一名正常成年男性体重的两倍。光是一个专家的出诊费一次就用了30多万,真可谓实实在在的天价。
  
太公愚录:“医冠禽兽”,再也找不到更贴切地词来形容他们了。而在这种乱象的背后,医改失败,看病难,看病贵,乱收费以及行业操守才是中国医疗问题所面面临的真正重结所在,作为主管部门的卫生部难逃其咎。
  
5、中国足球
  
中国足球上榜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今年并没有做多少可恶心的事情再次让大家失望,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进步,而是今年提供他们现眼的机会很少,一旦机会到了丝毫不会有人怀疑他们的能力,“沉默是在等待着下一次恶心的爆发”。
  
太公愚录:无药可医,死猪不怕开水汤。看一看那个一直被我们蔑视和仇恨的倭国吧,我们的联赛制和他们几乎同时步,现在却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作为国人,我们该作何感想?足协的官员和我们那些宝贝们难道就真的没有一点羞耻感?
  
6、芙蓉姐姐现象
  
从最初的木子美到竹影晴瞳从流氓燕再到今年无人不知的芙蓉姐姐。以女性自身资本为内容的博客在互联网上以前所未有的突破尺度一次次颠覆着传统,挑战着人们敏感而脆弱的道德神经,一时将处在社会变革中的国人错乱了方向,迷失了对人生价值观的定位和评判。

虽然象芙蓉姐姐这样的火爆不会有多久的持续性,但可以肯定的是,下一个接棒者肯定会更加超越,更加大胆。试想在以后如果打开互联网满眼尽是对这种扭曲了的思想的炒作,而其中大多是掌握着媒介的所谓文化人士,那时我们还有何等脸皮在继续吹嘘我们是一个有着千年传承的文化大国。
  
太公愚录:这是一个缺少思想的年代,这几个女人其实只不过是当今剧烈的社会变革下的一个缩影。在物欲和功利面前我们看到的是整个国民在这场思想变革中的滑落。
  
7、警匪勾结案
  
一部现实版的《无间道》居然已经在成都火车站上演多年,成都铁路公安机关爆出惊人内幕: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数十名警察长期以来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有42人先后接受审查,其中涉嫌犯罪的民警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立案侦查的有17人,其中逮捕11人,监视居住6人。这17人中有警务队、刑侦队队长4人,警长6人,中共党员14人。

无独有偶在福州也有一场更为骇人的警匪勾结杀人大案,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福州市十佳警察”等称称号的刘雄、郑军和福州市安祥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承平合某以抢劫敲诈的名义合谋将被害人卞礼忠杀害,还公然伪造现场,制造卞礼忠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假象。
  
太公愚录:警匪一家亲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没想到现实中如此警匪荣辱与共。没有人会知道全国还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在继续上演,这两起警匪勾结案也决不会是两个孤立的事件,它是我们现实社会体制下衍生出的恶疮。杀一个,抓一批,或搞一场运动,在我们国家已有过无数的例子,事实上只能起到饮酒止咳的作用,使犯罪者更隐蔽更狡猾,执政者到头来付出的代价也更大。要想长治久安恐怕还必须从体制和根源上下手。当然还得要从文化上进行反思,是什么样的文化使得我们一而再再而在的无视体制和法律上的弊端而裹足不前的呢?
  
8、端午申遗
  
巴黎时间11月24日,由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此前,所谓的“中韩端午节‘申遗’之争”已经进行了一年多。

韩国以端午的名义申遗成功,给予我们的文化提醒是:在经济发展下的社会转型期,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否则,在全球化时代,我们的文化身份和文化之根将会丧失。
  
太公愚录:学者和文化官员们的无能再一次被验证,当去年韩国首次提出申遗时,我们的学者们几乎一窝蜂的跳出来,以近乎迫切的声音大声疾呼,表示要捍卫中国文化的决心,一年之后,我们看到的是韩人成功申遗和我方的沉默。
  
9、煤矿退股自扇耳光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9月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应于10月15日结束”。

可笑的是,我们国家此前早就有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业经营的文件,难道我们政府以前的红头文件只是随便说说,从位发挥过作用?要不何以说不算数就不算数,颁这么一个乌龙通知。
  
太公愚录:动不动就用文件代替法律,这多少让人怀疑在法律面前,文件是补丁的作用呢,还是干脆就代替了法律。解读这个通知的真正含义意义是,你可以从煤矿退股,然后再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煤矿类的投资。
  
10、好贪官论
  
“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局原局长文建茂受贿10万余元,用于公务、捐赠等3万余元。令人意外的是,二审法院判决其捐赠款等可以抵扣受贿款。

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宝安,今年7月7日,他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然而,在很多翼城县人的眼里,都认为武宝安是个好官“翼城县宁肯要一个能干的贪官,也不要一个不作为的清官。”

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将受贿的15万多元用于解决下属乡镇学校等实际问题,日前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有罪,引发社会争议(8月2日《重庆晨报》)。余斌案发生后,网上调查中70%以上的人认为对余斌的有罪判决不公平。
  
太公愚录:“贿为民所受”也是受贿,也是犯罪;“好贪官”也是贪官,为国法所不容。利为民所谋,可以;贿为民所受,不行!功不可以抵过,法律不可以亵渎。展开这样的讨论本身一种荒谬,是对法律的亵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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