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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贼一般的办案者 郑贻春被违法关押、起诉、审判决前后一系列非正常情况

作者:作者:高智晟  2005-09-28 03: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5年9月26日,多经周章,我在营口市看守所里会见了郑贻春教授,后与他的家人进行了全面接触,现就我所了解的一些真实情况公诸于众!以飨全球所有对郑贻春的关心者。

2004年12月3日,郑贻春教授被营口市公安局国家安全保卫支队(以下简称国保支队)从其住处抓走,家里被搜查,写作用的两台电脑和手稿被抄走,稿费等私人存款被扣押。国保支队当天和第二天警告郑贻春弟弟郑晓春等家人“保持低调,否则不利于案件的发展,对郑贻春不利”。

2004 年12月20日,营口市公安局才办理了对郑的拘留手续,后被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盘锦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也就是文革期间关押张志新烈士的所在,在此地张志新被轮奸、精神失常、割喉迫害直至枪毙,郑贻春被送到此地是与张志新一样,作为重要的政治案犯来关押的,上演过张志新烈士惨剧的监狱,仍在见证者那里继续着的对民族的英雄们的逼害。

2004年12月31日,郑贻春的弟弟郑晓春、郑少春收到市国保支队出具的郑贻春“涉嫌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的逮捕通知书。而此前一小时,郑晓春刚刚收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良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来的恭贺新年的贺年卡和信,(郑晓春是营口市政协委员),而正是这个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良下令对郑贻春进行刑拘和逮捕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朱良下令逮捕郑贻春后不久,朱良局长、副市长却因“贪污受贿数百万元人民币,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涉嫌私放杀人犯”等罪行败露琅铛入狱,并被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市人大代表资格。朱良这个心灵扭曲肮脏、品格低下的腐败分子所认定的“煽动分子”,并以国家机关名义逮捕的无辜爱国知识份子郑贻春教授,是以朱良副市长为代表的黑暗势力假借国家的名义,行打击报复反腐英雄的一个最典型事例!朱良入狱后,营口地方司法反动势力仍继续对郑的逼害,与朱的恶行一脉相承。

郑贻春被非法抓捕后,国保支队多次警告郑家人保持低调“否则会有不利后果”,而他们自己却立功心切,于2005年2月24日于《营口日报》佯作客观报导,诬蔑郑贻春“在互联网上发表大量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文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郑家人顿时处于国际国内电话不断的状态,应接不暇,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郑贻春案在地方党报披露后,盘锦诗人杨春光撰文在网络上发表,抗议营口地方当局恶意迫害自由知识份子的丑恶行径,并呼吁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社会关注郑贻春一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内外人权组织、自由作家、知识份子和新闻媒体纷纷指责营口有关部门违反宪法的“保护人权”和“言论自由”的规定,肆意罗织罪名,迫害忠良。2005年4月21日,杨春光旁听了营口中院对郑贻春一案第一次庭审,返回盘锦之后,即受到盘锦市公安局和当地派出所的“警告处分”和“训戒谈话”,当地警方告知杨春光是营口警方盯得太紧而只能这样。杨春光在2005年7月21日参加完营口法院对郑贻春一案的再次庭审之后,受到营口警方跟踪,回家即看到警车房前屋后停靠、巡逻,并得到内部消息说警方准备对他下手,因此日以继夜整理诗稿,安排有关事宜,直到2005年9月19日凌晨三时脑出血再次发作逝世,终年49岁。

杨春光1998年于辽阳参与组建民主党时突遇10名国安暴徒袭击,落下病根,2004年末脑溢血首次发作,现又因郑贻春案被营口警方和盘锦警方迫害而至英年早逝。

2005 年4月21日第一次庭审,当局出具了363篇郑贻春所写文章作为“罪证”,后7月21日第二次庭审出具了77篇文章作为“罪证”,并增加了所谓“郑贻春口供”和警方窃听郑贻春电话录音证据。据郑贻春当庭翻供时所述:“6月20日左右,营口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同时找到我,说上面准备对你宽大处理,你有希望了,现有两个小问题需要你配合一下,对你对任何人都不会有不好影响,在他们联合诱供和欺骗下我违心做了所谓口供,现在我依法翻供,口供与事实不符”。而这自相矛盾的所谓口供却被当作证据,公安机关违法窃听公民正常谈话的录音竟也作为所谓证据,登上大雅之堂。这些充满了问题的“证据”却被营口当局作为确凿证据使用。

郑贻春案中,牵涉其中的还有营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丙志凯,其兄丙某人是辽宁省财政厅厅长,而丙志凯在任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检察长时曾因在一桩郑贻春作为受害人的经济诈骗案中不作为而遭到郑贻春兄弟的斥责,丙志凯作为和朱良同级别的领导,“官官相护,公报私仇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因此,以国家司法机关的形式,检察院给公安局面子,法院给检察院、公安局面子,而他们唯一不给面子的就是本应神圣的国家宪法!

公安国保支队的个别人,通过郑贻春案向上级要拔款,南下深圳、武汉,北上北京、天津,又延着郑贻春学习、工作的路线游山玩水一大圈,甚至还去了郑的老家湖南省去做所谓“调查取证”,多少民脂民膏,被挥霍在游山玩水的路上!无辜被打入大牢的郑贻春的血泪已变成某些办案人员公款旅游的欢声笑语!

检察院两次起诉书驴唇对不上马嘴,自相矛盾,甚至是望文生义,如第一次庭审中公诉人念到郑贻春所写“我的颠覆只是想把流氓颠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黑暗颠覆成光明,只是想把丑恶颠覆成美丽”,试图以此说明郑贻春确实作了什么“颠覆”。

“郑贻春一案始终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在操纵,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就像木偶和棋子,已失去了对于宪法、人权、人性的捍卫,甚至已达到非人性的状态:麻木不仁、装疯卖傻,只有一条:听上面的,让咋办就咋办。如此郑贻春被陷害、污蔑、被酷刑罚责则不足为怪了!原内定九年,在国内外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营口当局掩耳盗铃,被迫去掉了两年,这就是事实!据杨春光透露,以朱良副市长为首的营口反人权、反宪法的暴虐政治黑势力,主观臆断郑贻春为《九评共产党》的作者,因此早在几个月前就给郑贻春教授内定判刑九年,‘一年对一评’。由此可见,为了达到险恶目的,完成上面领导交办的‘政治任务’诱供、欺骗、自相矛盾,践踏宪法和基本人权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7月21日第二次开庭时,美国《时代周刊》记者曲卫女士从北京飞到大连,打的士到营口,但被拒绝旁听。名义上是公开开庭,但事实上不是,法庭内外戒备森严,警察非常多,只允许郑贻春的弟弟郑少春、郑晓春旁听,旁听席上有省市政法委领导、省高院领导和市公、检、法领导。庭审后,国家安全局六辆轿车分别跟踪辩护律师、郑家兄弟和时代周刊记者,追踪到高速公路上将李明昌律师截住盘问后放行;跟踪时代周刊记者曲卫女士--直到大连飞机场,8-9名国家安全局的特务和省政法委一名书记将曲女士从机舱内带出,讯问了近了近6个小时后,逼迫曲记者写下书面悔过书后方才放人,美国时代周刊北京分社社长会睦友先生(美籍)和曲女士的丈夫因曲女士失踪而先后打电话过来询问郑晓春,而郑对此毫无知情。郑晓春、郑少春两兄弟被车号辽H16168号桑塔那轿车在内的共计四辆车跟踪近七个小时,精神备受打击,因此在第二天凌晨郑晓春即离开营口,从大连飞北京到成都转飞拉萨求佛祈福,保佑兄长郑贻春尽早脱离冤狱。因悲愤交加,郑晓春在西藏身患重感冒,加上高原反应,日夜呕吐不止,吃药无效,几达生不如死,痛不欲生。郑贻春冤案之惨烈可见一斑。

为了解脱兄长郑贻春的痛苦,郑氏兄弟试图呼吁公、检、法以及各有关部门领导以关注和救援,但接触到的人们的答覆几乎如出一辙 “这是一桩政治案件,涉及到方向性和是否站借队的大问题,哪怕是强奸案、杀人案都可以做些工作,这个思想案、政治案粘手、很麻烦”。另外还有些人善意劝道:“你们应该知足了,老大(指郑贻春)能保住命,很不错了,这若是在文化大革命,杀你大哥还得把你们全家都抓起来!张志新不比你大哥还冤吗?她还是党员呢!

而郑家兄弟的同学、老同事、朋友中的绝大多数人则因郑贻春案而远离了郑家兄弟,特别害怕和郑氏兄弟发生任何或明或暗的联系。这是多么可悲的现实,中华民族的英雄一个一个倒下,越来越多的甘愿奴颜婢膝的中国人学会了最无聊又最有效的生存方式:只敢背后骂皇上。呜呼哀哉!敢想敢言的中国的脊梁如张志新、郑贻春者,如张林师涛者为民众的大幸福而流血流泪、华老栓们则窃笑漠视着。

郑贻春一案所涉及的辽宁省、营口市公、检、法和政法委等部门,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藐视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现象:辽宁省、营口市司法机关以其倒行逆施,充分暴露了辽宁省、营口市地方黑恶势力,割据为王,残民以逞,压榨民众、迫害忠良的叛臣逆子的罪恶心态!变态司法审判已演变成非法的政变,这样一种扭曲的、非正常司法行径已引起天下人的共愤!

2005年9月26日于营口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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