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电)美国联邦商业部于三月底公布“在美理工科留学生和外籍研究人员使用科学仪器条例”的修改意见,要求来自中国等十二个国家的留学生和外籍研究人员,必须获得许可方能使用实验室仪器。
中新网今天引述美国星岛日报报导,美国商业部这份“修改意见”六十天的公众谘询期将于本月二十七日结束,但很多受影响的学生及大学教职员,对此全不知情。
柏克莱加州大学发言人表示,柏克莱加大并没有就商业部的修改意见单独寻求教师或学生的意见,而是由整个加大系统负责提交意见。
有不少海外学生就读的史丹佛大学发言人佩纳表示,学校研究生和研究政策部门正在搜集公众意见。但是,多名史丹佛的科学工程教授表示,他们对此事并不知晓。
报导说,“修改意见”毋须经过国会讨论和表决,也毋须总统签署。商业部如果在本周五前未获重大异议,修改意见即可全面实施。
修改意见内容称,来自中国大陆、印度等十二个国家的理工科留学生和外籍研究人员,将被强制向政府申请许可,且使用的每一个科学仪器都需要单独的许可证。否则,这些留学生和外籍研究人员连最基本的电脑系统、半导体,甚至是显微镜和望远镜,都无权使用。
同时,美国商业部更把“使用”的定义具体化为“包括运用、安装、维护、修理、检查或更新等所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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