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发动影音战术
由于陪审团对于华人帮派及偷渡的运作并无认知。如何于初期先形成陪审的既有观念,便成为检方及辩方最重要的战场。而预估检方的策略是将重点证人,包含金色冒险号主犯之一的温玉辉(Weng Yu Hui,音译)、福青帮老大郭良琪、萍姐的手下邝坚尼(Kenny Fong)、福青帮成员邱义勇(Chu Yee Yeung)、李新华(Li Xing Hua)等人,于审讯前期一一传唤出庭指证。并藉由强调偷渡与黑帮间的关系,造成对被告不利的局面。
19日,检方维持主动,在法庭中播放1993年6月6日由美国海岸防卫队所拍摄,金色冒险号于纽约外海搁浅时的纪录影片。虽然双方曾于前一日的法庭上,对于是否播放该影片,产生激辩。由于辩方坚称萍姐非该船主谋,不应与影片中的悲惨画面有所牵连。为了避免误导陪审团,法官莫卡锡(Michael Mukasey)裁示,检方应修改该影片,只能让陪审团了解海上漂流者的生活,不得强调当日跳船者溺毙的惨况。
在当日播出的影片中,并无法官所禁止的死亡或恐惧镜头。这部经修剪全长约10分钟的影片,检方以不断快转的方式播放,只在希望陪审“用心体会”的段落,以正常速度播出。这些画面包含:
虽然当日天气晴朗,但外海风浪仍频,警方的救生艇在海浪间来回穿梭,载浮载沈,接送由绳梯一一爬下的偷渡乘客。这在一般人看来,都是十分惊险的救援过程。不难想像在前一夜,许多人被迫在黑漆一片的激浪中,被迫跳入汪洋大海的恐怖经历。
画面转向甲板上,散落四处的衣物,就是许多偷渡客数月来各自落脚的家。一本遗落在甲板上的新书,与周遭破旧的衣服相较,分外刺眼。似乎暗示死难者中有知识份子存在。而船舱内的环境则更为拥挤,一团又一团的衣物,已无可立足之空间。只有靠近窗口有一块空地,解说人员说明那是厨房。并且强调虽然船上有200多人,但只有一间厕所。画面此时特写甲板上的一陀粪便,惨况不言自喻。
全片静默,没有一丝求救声、风声或浪声。使人联想到许多曾疯狂呼救的人,早已葬身海底。
陪审团全程屏气凝神,检方播放的影片似乎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然而,接下来一一呈堂的电话窃听录音,却未能尽如人意。检方试图藉由工作人员一搭一唱,将10余段录音证据以戏剧方式演出。这些录音,多半是郭良琪及其福青帮手下,在1992及93年期间与萍姐或其部属的电话往来。但长达近3个钟头的演出,却明显让陪审团倒足了胃口。这其中有人闭目养神,更多人是哈欠、懒腰连连。
电话录音证实两年间萍姐分三期交付郭良琪75万美元,委托福青帮自波士顿外海接送人蛇至纽约。而最后一笔30万元的尾款,则由萍姐自香港直接汇至泰国,给当地正接洽买船的蛇头李鹏飞(绰号Charles),形同间接参与了金色冒险号的投资。
检方企图藉录音强调萍姐与福青帮之间金钱往来的紧密与频繁,并证实其与金色冒险号有关联。然而,郭良琪自爆内幕地说明,自己先前已经在该船投资了80至 90万美金。由于温玉辉已于17日坦承,萍姐只有2个客人在该船上。郭良琪的这番说词等于再度证明萍姐并非金色冒险号的主谋。
但在最后的一段录音中,郭良琪在香港欠了一笔20万美元的赌债,由萍姐代为垫付。在与父亲及弟弟的电话交谈中,郭良琪表示这笔钱一定要还。而当检方追问原因时,郭良琪表示“不想坏了自己和萍姐的合作关系。”这段话等于又将萍姐与黑道拉近了一步。
位于纽约华埠东百老汇上的这栋大楼,过去福青帮盛行时,该栋建筑3楼曾是郭良琪的办公室。(多维记者吕贤修摄)
辩方激将法奏效
辩方律师的反击,由前4天的现场实况看来,反覆质疑这些“污点证人”的可信度,并强调检方与证人之间存在条件交换的“预谋”关系,或将成为必然策略。
而在前两天的审讯中,辩方律师霍克海瑟(Lawrence Hochheiser)曾以“杀人犯”、“骗子”指责检方所提出的证人名单,其中包含第二天出庭的温玉辉。而在第三天,郭良琪一出庭时,便将自己出道十多年来的犯罪历史,全盘托出,并主动承认自己与检方合作指控萍姐,可以因此得到减刑。检方在此先下手为强,阻断辩方重施故技,利用证人的黑道背景,作为证词不足采信的理由。
虽然面对这种不利因素,霍克海瑟在19日下午仅余的1个小时质询时间内,态度表现依然强硬。曾经多次企图走向证人席,但都被法官制止。
霍克海瑟当日采用激将法,利用琐碎而重复的题目,不断刺探温玉辉耐心的极限。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共提了近60个问题。内容丝毫不见前日的谩骂,但在咄咄逼人的气氛中,不但有效羞辱了证人的“污点”,也一步步将据闻脾气火爆的温玉辉推向死角。期间虽然温玉辉不断藉喝水掩饰自己的不安。但一句又一句的“不记得了!”最终仍难掩自己的不耐烦。即便理了平头,穿上运动服。但昔日黑帮老大的影子,相信在陪审团的眼中,仍是清晰的。
问答全程有广东话及福州话翻译。摘录部分问答如下:
霍:为了准备出庭作证,事先有与检察官排练?
温:没有。
霍:昨天来法院前有无与检方或官方人员为了问答内容交谈?
温:有。
霍:今天开庭之前,有与检察官见面?
温:有。
霍:见过多少次?
温:大约10次,记不清了…可能15次。
霍:每次多久?
温:2至3个小时。
霍:见哪些人?
温:有联邦调查局的人,也有检察官。
霍:在哪里见面?
温:有时候在监狱的会客室,有时候在检察官办公室。
霍:等于至少见了45个小时?
温:你可以这样说。
霍:你被逮捕后就立即同意合作?
温:是。
霍:2000年6月同意配合指控萍姐?
温:是。
霍:最后一次见检察官是何时?
温:前天晚上。在监狱的会客室。
霍:练习回答问题?
温:是。
霍:今天检察官问你的问题,有任何一个事前未问过你?
温:没有。
霍:你所有的答案,检察官事前都知道?
温:是。
霍:每一题答案都一样?
温:有时忘记了,会犯错。
霍:当你犯错时,检察官会帮你?
温:不是。
霍:你在1981年入进美国?
温:是。
霍:曾故意填写不实资料?
温:是。
霍:曾命令他人欺骗警察、法官?
温:是。但都是在我愿意配合检方之前。
霍:在你决定合作前,曾经欺骗警察及法官?
温:只有警察。
霍:因刑事案件而欺骗?
温:是。
霍:合作之前你是不诚实的人?
温:是。
霍:是一个暴力者?
温:是。但我改过了。
霍:合作后你是一个诚实的人?
温:是。
霍:不再用暴力了?
温:是。
霍:你被改变了?
温:我努力试着改变。
霍:你何时加入福青帮?
温:1984年之前。
霍:何时第一次承认犯了刑事罪?
温:加入福青帮之后,1984年之前。
霍:1984年你参与Steve Lin的命案?
温:是。
霍:哪一天?
温:不记得了。
霍:几月?
温:不记得了。
霍:因为他欠钱?
温:只是照命令做事。
霍:林元寿(当时福青帮老大)要你杀他?
温:是。
霍:原因?
温:他贪污、把钱用于赌博、背叛自己人。
霍:你开的枪?
温:是。
霍:你也杀了他在屋内的女友?
温:是。
霍:原因?
温:没有理由,我错了,我后悔了。
- 关键字搜索:
- 人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