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状元”的光环笼罩下,却是一个无恶不作、横行深圳十余年的黑社会老大。昨天,备受关注的深圳“冠丰华”案主犯陈毅锋及其团伙24名被告出庭受审, 300多人参加旁听。在庭上,他依然抱有“黑老大”作派,在庭上多次高呼“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赶快拉我出去枪毙”……还与法警厮打大闹法庭。而受审的其他同伙也找出各种理由拒不认罪。
黑老大曾是家乡扶贫状元
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8月,他把3万元钱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华石镇的陈新国。据了解,陈新国曾是当地出名的穷光蛋,一家8口全靠他一人养活,3万元无息贷款让他建起了果园、搞起了养殖,摆脱了贫困。
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在这一年,他开始给家乡罗定华石镇大未村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并修路。之后,他先后获取“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在完成资本积累后,陈毅锋的“事业”显然一白(慈善捐款)一黑(暴力侵夺他人)两线并行不悖。
“冠丰华”黑社会老大陈毅锋受审
庭审现场
记者端相机等候主角登场
原定于昨天上午10时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备受关注,一大早门口就挤满前来旁听的人,其中有25个被告的亲属和大量媒体记者,300多人的旁听队伍在法院门口分成媒体和亲属两个长排,分别登记进入,一些不能进场听审的群众竟冒着烈日在法院栏杆外驻足。
上午9时左右,三辆警车呼啸而入,驶入法院大院,并将车门靠近进入候审区的通道。十多名法警下车迅速拉起警戒线。“该是黑老大到了”,挤入大院的数名记者纷纷端起相机,对准车门等候主角登场。几分钟后,只见两法警押下身着红色囚衣的矮个子进入候审区,其他身穿蓝白色囚衣的被告也从车后门被一一押下。
回到法庭,记者发现300多人的法庭座无虚席,各方面都在忙碌准备开庭前的工作,检察官整理着五大箱起诉材料,旁边放着陈团伙作案所用的东洋刀和消防斧,两名书记员紧张调试电脑准备记录,近30名律师正在按照被告次序找寻自己的座位。
自称神经错乱不知我是谁
上午10时,25名被告依次被带入法庭,法院派出副院长和刑庭副庭长亲自审判,开始例行对被告进行身份核实,但陈的极度不配合,却超出所有人意料。法官叫陈名字,陈突然起身,喊道“报告审判长,我神经错乱,记不住自己的身份资料”,声音细高、吐字含混不清。“我在看守所被吊了15天14夜,我要求验伤,否则不公平,无法回答问题”。法官随后奉劝他,“你要配合法庭、尊重法庭,尊重审判长”,但陈并没有理会,而是反复高声喊着“15天14夜,我要立即去看病”,法庭秩序一度混乱,法官随后说:“你要尊重法庭、公诉人、辩护人、法官,我们从来没有来往过,应该会公平审理。如果不配合,对你是不利的”。随后直接念了他的身份资料,陈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此后核实中,法官发现陈并没有委托民事代理人,陈似乎找到了证实自己的理由,“所以我说我神经错乱了嘛”。
其他被告人在核实身份时,态度各有不同,也颇有些有趣的回答,譬如,胡步胜称“没在逮捕证上签过字,我没犯罪怎么可以逮捕我?”,而余春林则以为住址就是被擒时的地方,称自己是在宾馆被抓的,所以没住址。
埋怨检察官控罪申请回避
在问及是否申请回避时,陈激动起来,“检察官威胁我,总说我有罪,他对我有偏见,我要申请回避!”,法官随即解释到,并不是“有偏见就要回避”,而是要有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如是案件当事人的亲属等。而检察官随后的补充更有道理,他称“公诉人是指控犯罪的,就是认为你有罪,如果说这是偏见,那就是履行职责的偏见”。
律师质疑庭审程序有违法
陈的代理律师这时发表意见,称庭审过程有违法的地方。
律师:审判过程应给被告去掉刑具而没有去;法官:被告人多,核实身份时集体出现在法庭需要保证安全;
律师:是否回避应由检察官决定;法官:回避申请本身就不符刑诉法,没必要汇报检察官;
律师:庭审该用普通话;法官:被告情绪激动时用广东话表达,为安抚被告法官才用广东话。
黑老大当庭呼喊厮打法警
下午2时,庭审继续,检察官宣读完长达63页的起诉书后,法官令其他被告退庭,留下陈,这时旁听席某被告的亲人站起来哭喊,陈突然大声喊道,“哭什么哭,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这一突然之语引得法庭一片安静。随后他在庭上情绪激动高声喊道:“说我用刀、斧?谁看见啦,还说我用原子弹呢!”“董事局主席不当,去当贸易公司总经理,我傻了?”“与其说我是黑社会,不如说我叛国、反革命”,说到此处,他竟拍桌而起,指着法官,“拉我出去枪毙!你现在就拉我出去枪毙……”,陈重复不断喊着这句话。法官立刻吩咐法警将陈拖出去,陈还继续喊着,在法庭门口竟试图挣脱,与三名法警厮打起来,被带离法庭到室外后,还可以听见他的喊叫。
案情提要 黑老大被控八宗罪
冠丰华的组织结构是首领3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骨干成员张伟健等6人、主要成员胡步胜等19人。其中3名骨干成员在逃。起诉书指控冠丰华主要成员犯有四大罪行,而陈毅锋等三名首脑则被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窝藏、包庇八项罪名。
占公私财物非法牟利
1.6亿存入个人账户
1993年起,陈毅锋等组织首脑分子,利用其他单位部门红线用地,擅自搭建非法建筑作为商铺牟利,并不断扩大为占地6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此商铺至1999年被强制拆除,冠丰华共获得非法收入8000余万元;2000年7月,冠丰华组织40余名武装力量,头戴钢盔,手持铁管、消防斧、灭火器,强行进入东门大世界商城,以威胁方式逼走商城内原建筑商留守人员,强占该商城,用于非法出租牟利,获取非法收入 5000余万元。11年来,冠丰华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牟利共1.6亿元。这些非法收入存放于其首领及骨干成员个人账户中,用制作真假两套账本、白条入账的手法逃避稽查。
十次暴力抗击执法
持刀砍掉民警肩花
1995年4月,罗湖区有关部门联合清拆冠丰华南塘食街的违建,冠丰华组织40多人持器械追打执法人员,致使清拆工人被迫中止;1996年12月10日,正在路面执行任务的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处5位民警,在进入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时,被手持铁管的冠丰华成员拦住,在获知是民警执行任务的情况下,仍用对讲机呼来多名成员,将民警群殴;2000年8月,罗湖区组织执法人员对东门步行街乱摆卖进行整治,被冠丰华成员围困殴打,一名执法民警制服上的肩花被菜刀砍掉。
7次聚众斗殴伤他人
20恶棍围殴2大学生
1997年9月21日,深圳大学两名学生欲骑自行车进入东门小商品市场,与一名冠丰华成员发生口角,被20多名冠丰华成员持木棍、铁铲围殴,两名学生被打成轻伤;2001年3月29日,陈毅锋的外甥陈某因乱扔垃圾,与罗湖区立新花园保安发生争执,陈毅锋闻讯立即派出50多人,持铁管、消防斧,先后3次冲进立新花园殴打保安员,致一名保安轻伤,三人轻微伤。
称霸一方欺压群众
资助歹徒全部潜逃
1995年4月19日,东和公司拆除东门原南塘村旧建筑时,冠丰华成员10多人以施工影响其小商品市场为由,持铁棍对施工工人张某和涂某进行殴打,民工张某小腿被打成骨折。2001年9月16日,东门大世界租户朱某等5人,因摆卖纠纷与冠丰华成员发生冲突,被围殴。检察机关并指控:冠丰华案发后,陈毅锋召集其主要成员开会商量对策,会后陈毅锋出资让参加殴打他人的人员全部潜逃,并通知在外地的有关人员不要回东门大世界,陈毅锋等人同时犯下了窝藏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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