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遍布全国各地那些大大小小的行长中,有的常常令一些江洋大盗自卑。你别说,仔细把这些年江洋大盗们抢银行的“收入”合计一笔账,加起来确实还不及一位行长贪污的零头。
近年在媒体公布的“中国50巨贪榜”中高居 “状元”之“尊”的就是行长,想必大家不会忘记2002年5月13日那宗发生在银行业而涉案40亿元的“建国以来中国最大金融罪案”,作案人就是连续九年“接力式”腐败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三任行长!
“中国行长第一贪”余振东之流暂且不说了,就说最近才走进国人视听的两宗行长经济犯罪大案,同样“骇人听闻”!
一宗是发生在京城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所谓“租赁案”。今年元月19日,有媒体披露了一个迟到的信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两名前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被批捕。最近检察院方面证明,去年6月,二人已被“双规”,同年9月被批捕。
所为何事?案情深不可测。但简单地说,就是胡、于二位前任副行长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10亿元国有资金,“通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股权变更,最终实现私有化”,变成了个人囊中之物。
现在,所有的“事实”都指向一个事实:正是得到了两位副行长前“腐”后继的鼎力相助,一笔天文数字的国有资金才实现了“私有化”!目前已经确认的证据是,“胡楚寿之子胡刚,从中分得了一杯羹”。案发后,胡刚已不知去向。至于胡楚寿、于大路个人从中得到多少,目前尚无定论。不过,不至于令人过分绝望的是,这两位行长没有“出国”就已身陷囹圄;至于那笔被“私有化”的国有巨资是否已经进了瑞士银行的私人账户,目前不得而知。
另一宗是在今年元旦前发现的“行长卷数亿巨款举家逃往加拿大”的离奇案件,更让国人欲哭无泪。该案说的是中国银行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涉案金额已超10亿,涉案元凶还是行长!这家街道支行的行长姓高名山,据传高山“神通广大”,要不一家门槛不过“科级”、只有5名工作人员的银行分支机构,何以竟有几亿元资金不翼而飞?据最新消息,截至目前,此案涉案人员已经超过20人。
其实,何止是行长,连银行小小的科长都有把九位数以上的国帑轻松“私有化”的本领。广东中山市的“雄雌大盗”陈满雄、陈秋园夫妇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职员内外勾结,恶性透支长城卡制造的“1995年国内挪用公款第一案”,去年底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一审。二陈夫妇与银行两位科长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二陈夫妇曾被媒体列入“中国50巨贪榜”且高居“榜眼”,屈居“状元”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之后。
二陈既非高官,又非银行要员,如何挪用这笔天文数字的公款?有银行“内鬼”策应。法院判决书显示,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间,二陈在“葡京” 赌场欠下巨额赌债,于是这对输红了眼的夫妇,便勾结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副科长池维奇(均已被判刑),挪用该行资金48笔共计人民币 41515.723万元。此外,1994年8月,二陈通过冯伟权冒签转账,从中行挪用350万元用于还债;1995年5月二陈潜逃之前,又通过冯伟权从其他银行客户的账户上挪用884万元,以作逃资。这样,1993年10月21日至1995年4月6日间,二陈与冯、池利用二陈在该行申领的长城卡,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使挪用银行资金总额达到42749.723万元。
截至目前,挪用的4.2亿公款中仍有3.1亿多元未能追回。时有打油诗云:
“抢劫”四亿二,挥霍三亿多;人头诚可贵,国帑算什么!贪官何所惧,再贪也能活;卷它几亿去,百福先享过。一朝翻了船,引渡又如何;只要小命在,“余财”可消祸。
人们不禁要问:中国银行业到底还存在多少被行长和业内黑手“私有化”的隐患?中国金融业到底还有多少个能证明自身健康安全的理由?我们爱说那些行长是 “蛀虫”、“硕鼠”,其实这未免太小看他们了,他们简直就是“胃力”无边的吞金恶魔!那种“搬运机”式的大手笔窃取,难道不是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金融犯罪景观?
国人累死也想不通,连一家普通的私营企业都能把财务防线搞得固若金汤,而国家金库是国家的命脉所系,堂堂国有银行却硬是堵不住断脉取命的漏洞,一年堵不住两年堵不住,十年堵不住二十年也堵不住,而且越堵越大,越堵越烈。平时一听贪官贪污,我们就会急红了眼,可现在想想,普通的政界贪官比起银行内部特别是行长贪污,实在要“廉洁”得多。行长不鍪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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