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美国投票所看到的
来美国16年,已观看了5次美国总统大选。1988年秋从中国来美国时,正赶上里根总统卸任,他的助手、副总统老布什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和麻萨诸塞州州长(克里的同州同事)、民主党候选人杜卡基斯竞争总统。那时不会英文,只是看热闹,还闹出把商店门把上的PUSH当作是布什(BUSH)竞选标志的笑话。1992 年那次是老布什和克林顿竞争总统,那时我对美国两党原则理念的区别仍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克林顿年轻、有活力,代表着革新,因此在北美《世界周刊》发表了“新总统,新风格,时代”的评论,对克林顿相当赞赏。还为香港和东京的中文刊物写了“吹着萨克风管走进白宫”、“看克林顿就职”等文章,都是倾向这位民主党籍新总统。
1996年时,已对美国两党的区别有了相当的认知,而且随着入籍,有了投票权,并在非常认真倾听两党竞选议题之后,把票投给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挑战克林顿的国会少数党领袖杜尔。
2000年时,更是十分清晰地支持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并为最高法院做出裁决,纠正了佛州高法干预选举要求逐镇查票的判决,而写了多篇介绍和赞赏的文章。
2004 年这次大选,对美国命运有关,因涉及到美国是否继续强势反恐、确保美国和世界安全的重大选择。虽然我和妻子只有两票,而且居住在历来是民主党票源的纽约,不管怎么投,这里都肯定是克里赢(两党候选人都没到纽约竞选,对克里来说,胜卷在握,不需要;对布什来说,毫无希望,没必要),但我们还是像以往一样,一定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珍惜在中国时从未有过(迄今13亿中国人还没有!)的选举权利,因此一早就去附近的投票所投票。
我们住的是一个犹太人区,压倒多数都是左派民主党的票。上次总统大选时,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拿到81%的犹太人选票,布什仅获不到两成。这两天和周围的邻居聊天,清一色全是支持民主党的,还没□到一个共和党同盟军。妻子开玩笑说,在我们住的公寓大楼里,可能我们两个注册共和党的选民是绝对的少数,或者可能只有我们两个。
到了投票所,还算幸运,没有像电视上看到的佛罗里达州那样排几个小时的长队,人并不是特别多,因而可以很顺利地投票。但投票所给人的印象实在不够秩序,在名册上找名字的、弄不清楚投票顺序的、投完了还在观望的等等。
但我们很顺利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和登记注册的资料,然后签了名,就可以去投票,任何证件都没被查问,更没有被要求出示。我当时想,如果别人代我们投票,完全可能成功,只不过签名可能不像,但好像那些管签名的监票员,也没有核对笔迹的意思。
纽约早就使用了“投票机”,而不是像上次出事的佛州那种纸上扎洞式投票。机器非常简单,上面大约有六、七栏名字,每栏属于不同政党的候选人,包括总统,副总统,州联邦议员,众议员,以及提名的法官等。第一栏是共和党的布什总统等候选人,第二栏是民主党的克里候选人等,第三栏是独立候选人纳德,然后是保守党,最后一个是“自由意志派”(Libertarian)候选人等。
你选择哪个候选人,就把他的名字旁边的铁钮按下,全部选择完,把下面像闸门式的红色大扳手从右向左拉倒底,就算完成了投票。用这种投票机的最大好处大概是绝对不会有废票、争议票。
刚投完票,就有一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问我们是不是会讲中文普通话,因有一对中国老人需要帮助。他俩有70多岁,不会英文,投票机上面的英文名字全都不认得,但嘴里喃喃着选“布什”,虽然监票员不懂中文,但也能听出他说的是“布什”。因此再加上我们的翻译,监票人员帮助这两位中国老人把票投给了布什。
准备离开时,又有监票员叫我们,因为还有一个中国人也是不会英文。经了解,他注册投票时,地址有变化,因而现在的注册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但美国的法律真是公平,可以临时填写选票单邮寄投票,我们帮他一一翻译表格内容,他就这样也投成了票。这位中国人约50多岁,他说来美已16年,在一家衣厂工作,这是第一次投票。虽然他不懂英文,但共和党和民主党的英文,他能辨认,并认得布什和克里的英文名字,因而他在布什的名字下划了那个椭圆圈。然后他又去找竞争纽约州议员的一个华裔民主党候选人的名字,看来他还挺跨党派的,似乎来之前早已“胸有成‘党’”。
在投票过程中,我想到上次美国大选纠纷和台湾的选举争议等,因为从美国这个小小的投票所就可以看出,投票选举是个多么复杂、庞杂、费时费力的事情,差错、疏漏一定在所难免。任何选举都不会绝对完美无错,因而只要是相对地公正、公平,其实就已经算是成功。虽然我当时想,这种不查证据的松散方式,可能导致别人来替我投票,但那也仅是替已注册的选民而已,而且一票投完,无法再制造出另一张选票,因此这种选举,虽然不是那么审查严格,但也不有多大的出入,更不可能大规模做票。
而且反正四年就一次选举,不行下次再来吗,没必要那么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在这个问题上,尼克松就做得不错,当年他和肯尼迪竞选总统时,民主党籍的芝加哥市长做票已被查实,因在一个镇子,选票比居民人数还多,显然有作弊。连当时的艾森豪威尔总统都认为,如果不到法院上诉,对尼克松不公平。但尼克松认为,如果诉讼,旷日持久,损害美国的国家利益,因而他选择放弃诉讼,接受这个即使是不公平的选举结果,等四年以后再来,结果在下次大选中,他以压倒优势当选。
因此今天《华尔街日报》发表社论“没有分裂的美国”(The Undivided Country)说,不管民主党们如何渲染美国被选举分裂,其实都是危言耸听,因为美国过去有多次都是选情接近,两党候选人竞争激烈,但美国没有分裂。这就是选举,这就是人民的选择,这就是充分言论和新闻自由。不管选情怎么激烈,怎么难解难分,最后都要经过人民的选票来决定,这就是民主。
2004年11月2日于纽约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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