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万万的人成了灰,谁记得他们?!
我的美国驾驶执照上有一颗红色的心,我是自愿器官捐献者(Organ Donor),我愿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所需要的人,我希望他们因此享受更多更美好的人生。这是我的权利,我的尊严。这是我对文明社会的认知。
共产党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看待人生从来是物质化的。他们认为生命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在劳改营里,有些人绝望自杀,公安干部就会说:“死了无非臭一块地!”这一句话,在十九年的劳改营生活中,我听了无数遍。
既然生命、自由都没有价值,何况死者及死者的器官!中共利用死囚器官的基本观点就在于此。
1985年看到中共这份文件后,我明白这个政府将大规模地、肆无忌惮地、大量地“利用死囚器官”。诚如今天在大陆社会流行的,若患者需要某种器官,只要有钱,或者有“关系”,医生就会对患者说:“等下次死刑﹝执行﹞吧!”
中国大陆的各类器官移植的数量,近年来急遽上升。在这个人们普遍没有捐献器官的思想意识,并且不存在捐献器官的社会及医疗系统中,其移植用的器官几乎全来自于死囚。在中国大陆,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实际存在的现实。在中共统治长达半世纪的中国大陆,社会的道德及价值观念已经变形,人们不会对这种暴行进行抵制。
中共政府按照它的宪法,制定了刑法以巩固统治秩序。按照刑法判处和执行死刑,然后按照中共政府制定的“利用死囚器官”的政策,安排医院及医生摘取死囚器官。不仅供给国内的患者,而且大量地招徕国外患者。参与这种手术的医院是政府的医院,其中近半数是军方的医院。参与的医生都是政府的雇员,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共产党员。利用死囚器官所得的利润,全部进入政府及政府雇员的荷包里。
1994年4月,我同我妻子自称是美国来的肾患者的亲属,去查访武汉的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见到了中国医学界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泰斗夏穗生教授。他欢迎我这位来自美国的访客。他承诺移植手术一定完美,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经验而且器官来源充沛,品质极佳。但是“按照政府规定”他不能告诉我谁是器官捐献者,叫我别考虑器官的来源。
随后,我找到一个机会去了医院的病房,访问到五个最近才在同一天接受肾移植的病人。他们明确地告诉我自死囚取得肾器官移植的详细经过,我们拍了采访录像。在采访即将完成时,夏教授突然来到病房,下令将我们赶出病房,厉声嚷着:“怎么可以让他们到病房来!”原来他有所顾忌。
但是,同时我听到也看到接受器官的患者对医生的感激。我也觉得无论如何医生对患者的生命及治疗作出了难能可贵的贡献,这是不可抹杀的。当我准备揭发中共这种残暴践踏人权的恶行时,这些医生也要被谴责吗?广州中山医科大学的二位器官移植主治医生说:“我们是医生,不过问这些死囚犯的判决,器官利用的手续等等问题。他们死了,他们的器官与身体一起火化掉了,不是浪费了吗?人死了就成了一个物,我们利用废物为病人造福,我们对病人负责!”
1994年8月,我专程去参观了纳粹德国的奥斯维茨集中营。我设想,假如今天是1943或44年的某一天,而我是一个亚洲地区的医生,并且我不同意纳粹建立毒气室大规模的残杀犹太人及其它人类。但我正在做一项医学研究,就是海员或渔民失事沉溺于冰冷海水中,被救起后怎样救护他们的生命。我在实验室中利用了各种生物,做了许多实验。现在我看到每天有上百上千的人被送进毒气炉被焚化掉,自然想到为什么不“利用”一下?于是我走进奥斯维茨集中营,商得纳粹长官的同意,并向正在走向毒气室的犹太人介绍我的实验要求,问他们是否自愿来我们实验室当试验品。我对他们说不保证他们一定能逃脱死神,但至少不会马上走进毒气室,难说或许还有生存的机会。同意者签字。我相信有人会“自愿”来的。
纳粹覆灭后,奥斯维茨集中营的二十三个纳粹医生在纽伦堡被审判时,都提出辩护,强调来实验室被试验的犹太人及其它人都签了自愿书。他们做有益人类的医学实验。众所周知,这些纳粹医生都被判决了,他们的医学实验是纳粹暴行的一部分。纽伦堡大审的法官明确宣布这种在失去自由,在恐惧,在暴力面前的所谓“自愿”,是不存在的。
中国大陆的“死囚犯”都“自愿”捐献他们的器官吗?中国大陆的医生不仅丧失了医学的道德准则,并且直接参与了中共的暴行,他们必须受到谴责。
半个世纪以来,共产党政府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每年处决死囚最多的一个国家。大量的死刑,提供了丰富的器官来源。由一个政府完全控制下,这样长期的、大量的“利用死囚器官”牟利,恐怕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对这种暴行的沉默或忽视,等于贬低自己的人格及污损了文明与道德。 (吴弘达 4/26/2002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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