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20年11月3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外。示意圖(圖片來源: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4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多位《獨立媒體》記者因持續受到不明身分人士跟蹤與滋擾,已向香港警局報案。香港記者協會重申絕不容忍針對傳媒及新聞工作者的威嚇、跟蹤及脅迫,並致函保安局要求澄清及表態。保安局收到信函後反而譴責記協捕風捉影,導致執法人員聲譽受損。
記協譴責滋擾行為 致函保安局促表態
據《明報》報導,香港記協主席鄭嘉如就事件於今年4月5日致函保安局,邀請當局明確說明本港執法機關是否曾對新聞工作者展開任何形式之調查、追蹤行動,並促請當局清楚表明反對一切針對記者的跟蹤、恐嚇及滋擾行為。
記協提及英文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 及其他媒體記者於2023年曾遭遇同類事件。據悉,當時有男子從記者住址跟蹤至工作地點,當遭記者上前質問,對方即匿藏男廁躲避。但保安局卻指記協捕風捉影,從未直接否認事件與執法人員有關,加上案件並無偵破,或令市民誤以為保安局對此立場曖昧。
記協在電郵中促請保安局明確說明,香港執法機關曾否就獨媒記者或任何新聞工作者展開任何形式監視、追蹤或跟蹤行動,包括直接派執法人員執行,或以外判、委託第三方形式進行。記協表示,若保安局確認無關,也請表態反對一切針對新聞工作者的跟蹤、恐嚇及滋擾行為,並呼籲警方認真跟進獨媒報案的兩宗個案及2023年發生的滋擾記者事件,確保施害者被依法追究。
記協強調,記者於公眾場合執行採訪職務時,依法享有不受恐嚇及干擾之自由。若執法部門對針對記者的恐嚇行為保持沉默,或未劃清界線,將嚴重損害傳媒界對保安局維護新聞自由的信心,亦與《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香港《國家安全法》第四條所保障之精神相悖。
保安局斥記協捕風捉影
保安局兩日後回覆記協表示,歡迎記協向警方提供更多資料,又稱任何市民如遭受恐嚇或滋擾應立即報警,警方必定依法跟進並調查。
保安局亦在信中強烈譴責記協,認為記協再次質疑執法機關參與疑似跟蹤騷擾行為,斥屬未經查證而捕風捉影的揣測,「除令所有執法人員聲譽受損之外,亦破壞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報道和評論的專業形象。」
外媒:香港「媒體墳場」成形
自港府於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香港的媒體環境隨即出現劇烈變化。香港記者協會(Hong Kong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HKJA)近年的調查顯示,香港新聞工作者對新聞自由的評價持續下滑。HKJA自2013年起發布「香港新聞自由指數」,以 0至100分衡量新聞環境。調查顯示,分數在近年跌至歷史新低,在2024年僅25分左右,說明記者認為自我審查與法律壓力正在加劇。
據《自由時報》引述法新社報導指,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重判入獄20年,標誌著香港曾引以為傲的獨立新聞生態系已正式走入「媒體墳場」時代。
報導指出,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媒體環境出現劇烈震盪。當年8月,數百名港警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並逮捕黎智英;隨後在2021年6月,擁有26年歷史的《蘋果日報》因資產遭凍結被迫停刊。
報導指出,這股媒體倒閉潮迅速蔓延,獨立媒體的生存空間已消失殆盡,《立場新聞》與《眾新聞》宣布關閉,美國《自由亞洲電台》因安全考量而撤離,《端傳媒》則將總部遷往新加坡。國安法實施後的四年間,香港至少有900名新聞工作者失去工作。許多記者遭遇有組織的騷擾、雇主面臨不尋常的稅務審計。近年來有十起外媒記者遭拒簽或禁止入境的案例。這反映香港曾引以為傲的「資訊自由流動」已不復存在。
報導說,雖然港府屢次強調,香港公民享有法律保障的新聞與言論自由,並稱相關權利受國安法保護。但隨著黎智英與6名高層遭到重判,這番官方辭令與現實環境的落差,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環境的劇烈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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