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7月20日,法輪功人士在臺北舉行的抗議中國迫害法輪功的示威活動中表演了竊取人體器官出售的場面。(Getty Images)
醫學上的器官移植,是建立在自願捐獻、醫學倫理與法律保護基礎之上的醫學行為,是一種以尊重生命、延續生命為核心的人道實踐。
在正常的醫療體系中——器官來源必須合法、公開、並經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整個移植過程必須在醫療監管與倫理委員會的嚴格審查下進行,國際平均等待器官移植的配型期為3–5年。
而中共的「活摘器官」,是指——在一個健康的人,請注意:是一個健康、有意識、擁有完整生命體征的人身上,在不使用麻醉的情況下,被強行摘除眼睛、心臟、肝臟、腎臟等器官,並將這些器官用於移植、販賣或醫學實驗。
這些」被活著肢解」的人是誰?
他們不是死刑犯,也不是自願捐獻者,而是——堅持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反對中共的異議人士、被壓迫的維吾爾人、基督徒,以及被秘密綁架的大學生、中學生,如今,這種罪行甚至蔓延到嬰幼兒。
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被肢解,被摘除器官、被焚燬、被抹去存在過的痕跡。他們的器官被販賣。
中國器官移植數量暴增的時間線,1999年6月10日,中共成立「610辦公室」專門負責鎮壓法輪功修煉者,該」601辦公室「直接隸屬中共中央,凌駕於公安、司法、檢察之上。於是在全國範圍出現大量的被無司法程序拘押、失蹤的法輪功修煉者。同時期,中共的公安系統獲授權可以直接從控制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獲取醫療資源。這「授權」意味著:從抓人→關押→體檢(器官移植前)→轉送→手術(活摘器官)→滅跡(被肢解的活的生命體被火化),供體的「消失」與「獲取」都在同一套權力系統中完成。
中共的「活摘器官」,肢解活的生命體是從法輪功修煉者開始的。
整個「活摘器官」,就是肢解活的生命體的全部事宜,都可以在公安與政法體系內部完成,無需任何法院判決、也無外部可查的行政記錄,這是國家級有組織犯罪。
這就是為什麼2000年後器官移植數量增長至每年約6萬–10萬例,卻無人質疑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供體」被消失,那些被肢解的活的生命體被消失,有很多法輪功修煉者的家屬至今都找不到這些修煉者在哪裡,有些家屬直接收到的是他們被火化的骨灰。
假如,某天某人需要器官移植,與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的器官移植醫院聯繫後得知,器官移植的配型等待時間只需要1-2週,這個將是器官移植的「供體」,不是自願器官捐贈者,而是將被「活摘器官」的生命體,是一個將被肢解的鮮活的生命體。
中共的活摘器官已經形成產業化,中共已經把肢解活的生命體,而後販賣他們的器官形成產業化了。這就是中共盜取國家之名,是由國家機器推動的屠殺。
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暴行,是人類自誕生以來,對人性最殘酷的踐踏。
中共的暴行已經遠遠超出二戰時期的納粹的殘暴,中共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反人類罪的政體。
「活摘器官」就是肢解活的生命體,就是政治屠殺,就是中共盜以國家之名的有組織犯罪。就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最暴虐的屠殺。
可觀看記錄片《國家器官》瞭解更多詳情。
作者:張科
2025年11月8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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