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美國前總統川普在俄亥俄州代頓國際機場舉行的集會上向支持者發表講話。(圖片來源:Scott Olso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3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路克編譯)在針對前總統唐納德·川普(特朗普)的紐約民事欺詐案中取得了重大勝利後,法律專家正在考慮是否可以對價值4.54億美元的判決提出上訴,認為該判決侵犯了川普的憲法權利。
根據法官阿瑟·恩戈倫(Arthur Engoron)的命令,這位第45任總統和2024年大選的共和黨推定候選人必須在25日之前支付4.54億美元的保證金,否則將面臨司法部長利蒂西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沒收其資產。
但就在截止日期前幾個小時,紐約上訴法院將保證金削減了60%,命令川普在案件上訴期間支付1.75億美元。
法律專家告訴福克斯新聞數字頻道,川普和他的律師可以而且應該尋求的一個法律途徑是試圖證明這一巨額金額違反了禁止「過度罰款」的美國憲法修正案。
詹姆斯根據紐約州行政法起訴川普,該法律賦予廣泛的調查權力,旨在防止消費者欺詐。
詹姆斯指控川普和他的公司誇大房產價值,以確保從銀行獲得更好的貸款利率。在這起不同尋常的案件中,該州無法證明川普傷害了明顯的受害者並造成了重大損失。
前美國助理檢察官約翰·馬爾科姆(John Malcolm)表示:「在沒有可識別的受害者,且所有這些交易的另一方都是經驗豐富的投資者併進行盡職調查的情況下,尋求超過4.64億美元的賠償是聞所未聞的。」
值得注意的是,與川普合作過的銀行高管在法庭上作證說,他們對與川普的業務往來感到滿意,甚至尋求與川普進行更多業務,他們將川普視為「鯨魚客戶」。
恩戈隆計算出,如果幾年內價值沒有被誇大,銀行將從向川普公司提供的貸款中獲利多少。
從法律上、技術上講,沒收非法所得都不是罰款。但法律專家表示,這一判決可能相當於憲法第八修正案所禁止的內容。
該修正案規定「不得要求過多的保釋,不得處以過高的罰款,也不得施加殘酷和不尋常的懲罰」。
「沒收非法所得是否被視為罰款的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馬爾科姆說。「但是,如果認定為罰款,那肯定是‘超額罰款’,違反了第八修正案。」
川普前法律顧問、前聯邦檢察官吉姆·特拉斯蒂(Jim Trusty)表示,違反第八修正案的論點「並不荒謬,因為沒收非法所得幾乎是懲罰性罰款。」
除了評估對受害者造成的損失之外,懲罰性賠償是法院嚴格評估的對犯罪的懲罰。
「在這起案件中,沒有人損失任何東西。事實上,銀行在法庭上作證說,他們吵著要重新與川普開展業務。這不是他擁有的唯一論點或最有力的論點,但這是一個有效的論點,因為判決帶有懲罰性的味道,」他加了。
「問題歸結為判決是否反映了法院追回的不義之財,或者更具懲罰性的東西,比如罰款,」特拉斯蒂補充道。
前亞利桑那州檢察官兼總檢察長馬克·布爾諾維奇(Mark Brnovich)告訴福克斯新聞數字頻道,詹姆斯的案件「更多的是政治仇殺」,而不是符合適當的標準和司法適用。
布爾諾維奇表示:「無論你起訴一傢俬營公司,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當你是政府時,你都可以剝奪人們的生計、生命、自由和財產。」
第八修正案歷史上只適用於刑事案件,不適用於民事案件。
但布爾諾維奇對臭名昭著的伊麗莎白·霍爾姆斯及其公司希拉洛斯提起並解決了消費者欺詐案,他表示,他認為第八修正案「可以適用於本質上是任意和懲罰性罰款的情況」。
「我認為川普的律師正在做的事情——他們在上訴中保留了這一論點,」他說。
布爾諾維奇曾在最高法院就三起案件進行辯護,他指出了過去十年中的最新趨勢,即高等法院似乎「絕對願意在某個時候介入並說民事罰款本質上越過了界限」,導致了過度的罰款。
2019年,最高法院首次裁定超額罰款條款可以用來質疑州法院的判決。
已故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erg)在多數意見中寫道:「有充分的理由,在整個英美歷史上,防止過度罰款一直是一個持續的盾牌:過高的罰款破壞了其他憲法自由。」
她說:「例如,過高的罰款可以用來報復或壓制政敵的言論。」
最近,最高法院上一屆判決了一個有利於明尼蘇達州一位94歲祖母的案件,她聲稱州政府因未繳稅款沒收了她的公寓,然後出售了該房產並保留了所有財產,從而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出售收益遠遠高於她實際欠下的金額。
在一致意見中,尼爾·戈薩奇法官和科坦吉·布朗·傑克遜法官指出下級法院應如何考慮第八修正案的挑戰。
「為阻止故意不遵守法律而施加的經濟處罰是任何其他名稱的罰款。憲法對此有規定:它們不能過度,」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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