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傳出開發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全港業主聞風色變。英國亦設有資產增值稅,住宅物業屬於被徵稅資產之一,徵稅率可高達物業增值部份之28%。不過,如該住宅物業乃持有人唯一居所,那麼,資產增值稅會被豁免。被豁免的背後邏輯在於,售出唯一居所後,重新置業時,購買力不至於被削弱。
現時,香港移民潮方興未艾,不少港人將物業賣掉,作為移居別國生活費。港府眼中,這是一筆淨移出資金(而且永久),如可使用行政手段,將部份資金扣住,變相「移民稅」,是筆可觀收入,亦是一項可作邀功政績。如果港府真要推出資產增值稅,相信都會跟從英國做法,住宅物業作為唯一居所可被豁免。不過執行細節上,為了針對移民潮,將設重重制限,第一,物業資產增值稅先被徵收,被徵稅者重新在港置業後,可申索被徵之增值稅,第二,被徵稅者出售物業後,需在香港住滿一段時間,才可申索被徵之增值稅。移民港人如果無法滿足上述兩點其中一點,就算他們出售作為唯一居所之住宅物業,也會被徵收資產增值稅。
由此看來,港府具有開徵資產增值稅的經濟及政治誘因。不過,開徵增值稅後,必有不少移民人士割價賣樓,房地產市場出現短期急促下行,長期也會削弱房地產投資市場。港府素以賣地作主要庫房收入,樓市趨向崩潰,是她不所樂見。第二,這是更重要因素,不少中高級公務員乃至政經權貴,都是資產增值稅之受害者。因此,筆者不覺得開徵資產增值稅的經濟及政治誘因,大到足以讓陳茂波甘冒天下之大不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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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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