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传出开发资产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全港业主闻风色变。英国亦设有资产增值税,住宅物业属于被征税资产之一,征税率可高达物业增值部份之28%。不过,如该住宅物业乃持有人唯一居所,那么,资产增值税会被豁免。被豁免的背后逻辑在于,售出唯一居所后,重新置业时,购买力不至于被削弱。
现时,香港移民潮方兴未艾,不少港人将物业卖掉,作为移居别国生活费。港府眼中,这是一笔净移出资金(而且永久),如可使用行政手段,将部份资金扣住,变相“移民税”,是笔可观收入,亦是一项可作邀功政绩。如果港府真要推出资产增值税,相信都会跟从英国做法,住宅物业作为唯一居所可被豁免。不过执行细节上,为了针对移民潮,将设重重制限,第一,物业资产增值税先被征收,被征税者重新在港置业后,可申索被征之增值税,第二,被征税者出售物业后,需在香港住满一段时间,才可申索被征之增值税。移民港人如果无法满足上述两点其中一点,就算他们出售作为唯一居所之住宅物业,也会被征收资产增值税。
由此看来,港府具有开征资产增值税的经济及政治诱因。不过,开征增值税后,必有不少移民人士割价卖楼,房地产市场出现短期急促下行,长期也会削弱房地产投资市场。港府素以卖地作主要库房收入,楼市趋向崩溃,是她不所乐见。第二,这是更重要因素,不少中高级公务员乃至政经权贵,都是资产增值税之受害者。因此,笔者不觉得开征资产增值税的经济及政治诱因,大到足以让陈茂波甘冒天下之大不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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