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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律師抵港終院旁聽 網:最好的香港故事(圖)

 2022-11-26 10: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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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遭律政司反對(圖片來源: 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2年11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遠海音綜合報導)黎智英案將於12月1日開審,黎智英早前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律政司反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25日開庭就有關申請聆訊。近日抵港的Tim Owen亦到法院旁聽。黎智英案或將是是首宗聘用海外大律師代表被告抗辯的國安法案件。網友評:「這個便是現在最好的香港故事!世人都可以清楚看見。」不過關於律政司及香港大律師公會、親中及建制派齊聲表態反對黎智英聘英律師,有評論認為這彷彿文革再現。

港媒報導,11月25日,終院開庭就有關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用英律師申請聆訊,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在庭上稱,《港區國安法》有其獨特背景,Tim Owen沒有《港區國安法》相關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不能為案件作出重大的貢獻,應該由瞭解中共國家安全情況的人,作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大律師。

法官:律政司忘記香港法律?

法官李義指,《國安法》的檢控程序應遵循香港法律,袁是否已「忘記」香港法律?律政司一方的說法是希望全面禁止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但沒有仔細詳述需特別處理的情況,亦沒有闡明舉證責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則指出,高院已考慮到海外大律師申請「專案認許」的常規準則,表明海外大律師應加入案件,以助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

大律師:律政司只考慮「一制」香港是「一國兩制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指,本案不涉國家機密,若律政司以「避免國家機密外泄」為由,拒絕Tim Owen參與本次審訊,是一種「侮辱」(insult)。

彭耀鴻還指,香港是「一國兩制」,惟律政司只考慮「一制」。本案涉及言論自由,國安法亦有保障國際公約賦予的自由。英大律師Tim Owen熟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這些方面均有豐富經驗,相信可為法庭帶來協助。

三位終院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最終押後裁決,將在下週一(28日)頒布書面決定。

終院處理黎智英聘英大狀案前夕親中及建制派齊聲表態

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將於12月1日開審,不設陪審團。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親北京官媒和建制派群起發聲,炮轟法庭容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更揚言若法庭未能清楚解釋,不排除中共人大常委會再次釋法。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反對。《大公報》和《文匯報》等媒體還引用了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等大批親共人士的看法,稱不讓外國律師參與較為妥當。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說,如果因聘請海外大律師而損害國安利益,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56條,可以將黎智英移送內地受審,由中共最高檢最高法指定審理機構。

桑普:文革做法

律師桑普表示,有人提出如果終審法院准許英國大狀來代表黎智英,就可以啟動送中審理,這種說法是要脅,每個人都有空間評論法院的判決,但如果要用「脅迫」的手段,這很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影響到獨立司法的獨立判斷,這種說法相當可疑。

桑普還說:這很顯然是密集地向香港終審法院施壓,用鋪天蓋地的輿論、政治,去影響司法,希望改變司法結果。過往都有類似的情況,但今次更加愈演愈烈,這不像一個輿論那麼簡單,像一種黨國的外圍人士,去發出這種聲音,而執政者默不作聲,基本上是一種文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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