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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律师抵港终院旁听 网:最好的香港故事(图)

 2022-11-26 10: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黎智英
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抗辩遭律政司反对(图片来源: 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22年11月26日讯】(看中国记者远海音综合报导)黎智英案将于12月1日开审,黎智英早前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抗辩,律政司反对,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终院25日开庭就有关申请聆讯。近日抵港的Tim Owen亦到法院旁听。黎智英案或将是是首宗聘用海外大律师代表被告抗辩的国安法案件。网友评:“这个便是现在最好的香港故事!世人都可以清楚看见。”不过关于律政司及香港大律师公会、亲中及建制派齐声表态反对黎智英聘英律师,有评论认为这仿佛文革再现。

港媒报导,11月25日,终院开庭就有关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用英律师申请聆讯,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在庭上称,《港区国安法》有其独特背景,Tim Owen没有《港区国安法》相关的专业知识或讼辩经验,不能为案件作出重大的贡献,应该由了解中共国家安全情况的人,作为处理国安法案件的大律师。

法官:律政司忘记香港法律?

法官李义指,《国安法》的检控程序应遵循香港法律,袁是否已“忘记”香港法律?律政司一方的说法是希望全面禁止国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师来港,但没有仔细详述需特别处理的情况,亦没有阐明举证责任。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则指出,高院已考虑到海外大律师申请“专案认许”的常规准则,表明海外大律师应加入案件,以助国安法法理学等发展。

大律师:律政司只考虑“一制”香港是“一国两制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陈词指,本案不涉国家机密,若律政司以“避免国家机密外泄”为由,拒绝Tim Owen参与本次审讯,是一种“侮辱”(insult)。

彭耀鸿还指,香港是“一国两制”,惟律政司只考虑“一制”。本案涉及言论自由,国安法亦有保障国际公约赋予的自由。英大律师Tim Owen熟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这些方面均有丰富经验,相信可为法庭带来协助。

三位终院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最终押后裁决,将在下周一(28日)颁布书面决定。

终院处理黎智英聘英大状案前夕亲中及建制派齐声表态

黎智英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一案,将于12月1日开审,不设陪审团。黎智英聘用英国大状,亲北京官媒和建制派群起发声,炮轰法庭容许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更扬言若法庭未能清楚解释,不排除中共人大常委会再次释法。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反对。《大公报》和《文汇报》等媒体还引用了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等大批亲共人士的看法,称不让外国律师参与较为妥当。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说,如果因聘请海外大律师而损害国安利益,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56条,可以将黎智英移送内地受审,由中共最高检最高法指定审理机构。

桑普:文革做法

律师桑普表示,有人提出如果终审法院准许英国大状来代表黎智英,就可以启动送中审理,这种说法是要胁,每个人都有空间评论法院的判决,但如果要用“胁迫”的手段,这很明显是妨碍司法公正,影响到独立司法的独立判断,这种说法相当可疑。

桑普还说:这很显然是密集地向香港终审法院施压,用铺天盖地的舆论、政治,去影响司法,希望改变司法结果。过往都有类似的情况,但今次更加愈演愈烈,这不像一个舆论那么简单,像一种党国的外围人士,去发出这种声音,而执政者默不作声,基本上是一种文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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