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入罪 再有港人涉煽動罪被捕、被判刑(圖)


《國安法》實施後,言論自由不再,不少市民被因言入罪。(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9月28日訊】警方國安處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拘捕兩名男子,分別為18及29歲。警方指他們涉嫌違反煽動罪。同日,另外兩名港人因在連登討論區和Instagram上發帖被控煽動罪,判囚16周和5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27日警方拘捕兩名為18及29歲的男子,警方表示,二人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發佈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的帖文。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二人住所,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同日,另外兩名香港市民因涉煽動罪,分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16周和5個月。

案情指,30歲被告陳偉倫,在「連登討論區」以網名「詛咒中共早日毀滅」在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被捕前,發表38則帖文,當中提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因果由國 容港治己」以及「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

控方指,被告網名煽惑他人憎恨及反抗北京的中央政府,而「光時」口號則煽惑他人憎恨或藐視港府,「港獨」言論則煽惑他人推倒港府,「革命」字眼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社會撕裂,被告只是宣洩情緒,言論僅為口頭表達,加上流傳時間不長,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有悔意及已還押96天,予以輕判。

國安法指定法官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出,對於一些心有不忿的人,被告言論可能有死灰復燃的危險,但相關口號缺乏新鮮感,感染力低,亦沒證據顯示引起嚴重罪行,在扣減認罪刑期後,判囚16周。

另一被告是29歲的陳冠旭,案情指他在2021年1月17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間,於Instagram發布44條信息,內容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 抗爭到底」等字眼,被告承認煽動罪,判監5個月。

有網友表示,煽動罪已經成為政府打擊言論自由,製造文字獄的「法寶」,隨便寫幾個字,幾句口號就可以動搖香港政府、中央政府?目前這個中共全面管治的「美麗新香港」實在太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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