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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法」爭議延燒 NCC最新聲明(圖)

 2022-08-22 14: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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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中介法公開說明會惹議,將暫停第4場說明。(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2年8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澤旭綜合報導)自「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發布後,各界爭議不斷,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1日發表聲明。

NCC新聞稿指出,有近日各界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之意見,須注意該草案僅為初版,也無部分人士所稱「強推」之事,先前所蒐集的各項建議,都將經過審慎評估考量。期待各界持續理性溝通討論,並凝聚社會共識,促進相關政策之研議。

NCC表示,互聯網相關服務發展迅速,伴隨而來的犯罪議題逐年增加。在過去幾年性私密影像流傳、網路詐欺層出不窮,同時,各種假訊息的攻擊,以及網路兒少權益問題等,已形成對社會、人民的傷害。

因此,NCC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等外國立法框架,草擬數位中介服務法,希望透過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的「業者自律」、「公眾他律」及「政府執行法律」的問責機制,保障使用者權益。

NCC強調,因立法需要彙集民意,凝聚共識也期望能理性討論,並在溝通過程公開透明。

據自由時報報導,前NCC委員、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兼所長洪貞玲指出,數位平臺市場力和影響力龐大,要求平臺自律、他律及法律管理是國際趨勢,立法主要目的應該是要求平台資訊透明、保護消費者、建立自律及行為準則等。但是草案當中「資訊限制令」相關規範(第18至20條)已是「內容管理」層面,賦予機關在法院裁定前可加註警示及處分權力等,反而模糊了對平臺問責與管理的主要目的。

洪貞玲表示,為避免陷入定義不明、法院權責的爭議,「數位中介服務法」應專責處理平臺責任(以歐盟數位服務法DSA為範本),建議另研議網路內容安全法案。將網路內容安全法釐清定義,應限制何種性質的內容,指明平臺應該如何處理,而平臺若未善加處理須負的法律責任。

她說,以英國Ofcom的線上安全法案為範本,區別違反刑法的內容、侵害弱勢女性、兒少權益的內容、雖未違法但不當的內容,上述三類內容,施以不同程度的處置要求。

目前因涉及爭議,NCC將進行充分研析與討論,在檢討過後提升草案品質,故已暫緩辦理原定於8月25日之地4場說明會。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1日針對法案爭議部分表示,NCC暫停說明會,「適可而止是對的」,有關公共政策本應經過討論,大家盡量反映意見後,停下來這也是正確決定,政府可能要在提出草案、辦公聽會前更加審慎法案內容,再將公共政策提出。

黃珊珊表示,法案要看內容,目的要遏止謠言,但這個審查制不可思議,是全世界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絕對不可能接受的條件,「不是別人提過這個倡議,就等於你就可以提這樣法案」。

ETtoday新聞雲報導稱,對於批踢踢實業坊(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出席18日公開說明會時表示,若被該法案納管「跟命令我們關站相去不遠」。PTT創站站長杜奕瑾20日在臉書發文稱,這是起點而非終點,民眾應避免濫情的選邊站。

杜奕瑾指出,臺灣是亞洲新聞與經濟最為自由的區域,也是2013至2022年全球境外假消息冠軍,其中中國就是境外社交媒體與公關公司的最大買家。

他表示,假新聞當道將會傷害到真正做內容的新聞產業,當大眾討論假新聞時,數位平臺將因假消息而進行言論審查,然而言論審查人員又往往是中國相關團隊在回應。因此「所謂的言論審查,更進一步傾向迎合極權國家的喜好,侵害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杜奕瑾認為,『數位中介法』應該是引發大眾注意到數位治理的重要性,是討論議題的起點,不應該是終點。他構思可執行的方法並列舉5點,應有效打擊認知操作與假消息產業鏈、保障臺灣人民言論不受侵害、數位內容收益合理分配給原創作者、避免境外演演算法操作境內民眾認知、讓公權力可以伸張但同時不限縮民眾言論。

最後杜奕瑾強調,《數位中介法》草案或許不是完備的,但也不應該盲視道理,歐盟的數位服務法與數位市場法仍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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