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文化部認為,華視新聞快訊誤植是一次絕不應出現的錯誤。(圖片來源:郭日曉/中央社)
【看中国2022年4月23日讯】(看中國記者鍾琺綜合報導)台灣華視接連出現快訊誤植的重大新聞失誤,董事長陳郁秀、代理總經理陳雅琳均已提出請辭以示負責。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此案涉違反廣電法正進行調查;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尊重董事會決定,希望不要再發生相關錯誤。
台灣中央社4月23日報導,台灣華視新聞4月20日出現重大失誤之後,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華視重大新聞失誤涉違反廣電法,因而正在進行調查程序。已經於4月20日下午派遣人員趕赴華視,啟動了相關行政調查程序。「本案涉有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之虞,依照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NCC提交到台灣立法院的報告顯示,「華視晨間新聞」於4月20日上午7時播放之前,相關人員沒有檢視植入快訊正確與否,新聞播出後也沒能立即發現新聞錯誤。同日上午9時34分、9時36分再次出現有關天災新聞錯誤。4月22日,華視解釋此次新聞重大失誤原因是「人員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所致」。
中華民國文化部認為,華視新聞快訊誤植是一次絕不應出現的錯誤。
4月25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邀請中華民國文化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與NCC參會,專案報告華視新聞重大失誤原因與責任及質詢。
華視新聞重大失誤事件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4月20日,華視新聞出現新聞快訊誤植的重大失誤。「華視晨間新聞」於上午7時播放後,快訊字幕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等錯誤訊息。同日上午9時後,華視新聞快訊字幕再次出現錯誤訊息,如「大屯火山爆發」、「台北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等,引起各界關注。
4月22日凌晨,陳郁秀請辭公廣集團(公視、華視)董事長,陳雅琳請辭華視代理總經理職務,並向公眾致歉。華視發表一份聲明稱,將對此重大新聞失誤進行徹查。
陳郁秀辭去公廣集團(公視、華視)董事長之後,發給華視員工一封信寫道:「我想公廣集團的重要性,我不必贅言大家都很清楚,只可惜組織、設備及部份同仁心態的老舊,跟不上新興媒體轉變的速度與潮流,而導致公視、華視近期錯誤不斷,已嚴重影響公廣集團對外的觀感與公信力,人不怕犯錯,有錯就改,不夠就再加強。今天,身為董事長的我請辭,是為了負起最後的行政責任,並直接表達公廣集團接受各界關注、指教的決心。」
行政院長蘇貞昌稱,會尊重(公廣集團)董事會決定,希望不要再發生相關新聞錯誤。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尊重陳郁秀、陳雅琳個人及公廣集團董事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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