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活活餓死在冷血者手中的三歲女孩(組圖)
【看中國2021年6月19日訊】2003年,在北京一座天橋,當時26歲還在北大讀博的羅翔偶遇一位河南老太太問路。這個老太太從北京西站走到雙安商場,已經走了四個多小時。她的兒子在北京打工,深夜回家時被巡邏的警察抓了起來。20多天後,孩子的清白被證明,但他的手指卻廢了,精神徹底崩潰,成了瘋子。羅翔說要打車送她去法律援助中心,老太太撲通一聲給他跪了下來。
「她問了問我的身份,當我告訴她我還是學生時,她又一次哭了,哽咽地說道:‘如果不是家裡窮的話,我那兒子現在也是大學生,也就不會遭這個罪了。’」
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羅翔想陪她上去,但老太太對他鞠了個躬,說你還年輕,不要介入這種可能影響將來前途的事情。
18年後,已經有千萬粉絲的羅翔,在一檔視頻節目中回憶了當年偶遇老太太那件事。他說,至今都羞愧不已。他沒對老太太透露的一件事是,他當時已經考過律師執照了,是可以幫到老太太的,但因為不想惹麻煩,所以話到嘴邊也沒說出來。
這個無錢無勢的河南老太太,能幫兒子討回公道嗎?
這是一個不難回答的問題。
2003年,羅翔遇到老太太的那一年,發生過很多事。比如孫志剛事件,比如李思怡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上,剛到廣州工作不久的湖北大學生孫志剛,因為沒有暫住證,在去網吧的路上,被警察送到收容所。三天後,孫志剛死於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收容人員的野蠻毆打。
孫志剛(圖片來源:網路)
此事經勇敢的南方都市報報導後,引起了軒然大波。新浪在頭條位置懸掛了兩三天,多名學者上書全國人大,要求就此對收容遣送制度進行違憲審查。
當年6月20日,國務院出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收容」變成「救助」,運行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止。
發生在成都的李思怡事件,比孫志剛事件更為淒慘,但影響則要小得多。18年後,可能已經沒幾人知道這件事。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西路65號院一幢的居民,終於確定找到了臭味的來源。這股臭味,幾天以來,一直困擾著他們。
三單元一樓25號,是吸毒的單身媽媽李桂芳和三歲的女兒李思怡的住所。
單身媽媽李桂芳和三歲的女兒李思怡的住所(圖片來源:網路)
接到電話趕過來的民警,從陽臺進入廚房,再經廚房進入客廳。進入客廳後,民警發現主臥木門的明鎖扣被毛線繩拴著。解開毛線後,民警推門覺得有阻力,推開一半,發現門後有一具小女孩的屍體。
現場慘不忍睹。
屍表檢驗顯示,死者「頭髮已大部分脫落……屍體高度腐敗,腹部及四肢皮革樣化,頭面部、頸部及會陰部有大量蠅蛆附著……」
小女孩被排除因暴力打擊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公檢法一致認定她死於飢渴。
案情並不複雜。
6月4日,兩個朋友約李桂芳一起吃午飯。李思怡跟著媽媽一起去了,這也是她吃的最後一頓飯。
飯後,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幾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剛打過吊針,到家後很快就睡著了。李桂芳用一條毛線繩拴住了主臥室的門,然後鎖門出去了。
這時是下午1點多。
李桂芳長期沒有工作,又吸毒,還有小偷小摸的毛病。這次她在隔壁金堂縣一家超市偷東西時,被抓住送到了金堂縣城郊派出所。
警察一看就知道她是吸毒人員,尿檢證明了這一點。在第一份筆錄中,李桂芳說,家裡只有一個小女孩,無人照看。值班民警匯報了這一點,但派出所副所長以及金堂縣公安局值班領導,依然批准了對李桂芳實行強制戒毒。
這時是下午5時左右。
晚上10點左右,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吸毒人員去成都的戒毒所。
據李桂芳陳述,她拉住車門不肯上車,哀求警察讓她先回家安頓孩子。上車後,她仍不斷請求路過青白江時讓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頓好了再跟他們走。她還請求警察給她二姐打個電話,請她幫助照顧一下孩子。李桂芳不斷請求,但沒人理睬。車過青白江時,李桂芳開始用頭連續猛撞車門。警察終於同意給打電話。但她姐姐的電話沒人接。
警察又打了李桂芳家所在地派出所的值班電話。這時是6月4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也是團結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個與此案有關的電話。
團結村派出所距離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離李桂芳家也僅一個街區,但他們什麼也沒有做。
6月5日凌晨,辦完各種手續後,李桂芳再次請求送她來的警察落實孩子的事情。警察說,已經告訴團結村派出所了。
接下來,從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晚,無人再過問李桂芳家有小女孩無人照顧這件事。
外公去世後,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無業又吸毒販毒的李桂芳,是整個小區最受排斥和鄙視的人,沒人和她來往。
單身媽媽李桂芳(圖片來源:網路)
但李思怡很招人喜歡。她圓臉大眼睛,頭上總是紮著兩個小馬尾,見了年輕人就喊叔叔阿姨,見了老年人就喊爺爺奶奶。來到世上三年多,她沒有留下一張照片。只能從鄰居的描述中,勾畫她的樣子。
這個可憐的孩子經常被鎖在家裡,因為飢一頓飽一頓,長得很瘦小。有時餓極了,她就隔著鐵欄杆向窗外的過往鄰居討要吃的。
從6月4日中午開始,三歲的小女孩一直被鎖在家裡。最裡間的臥室,隔著兩道門,她的哭鬧,外面的人聽不到。
事後,人們在現場發現:她的小腳已經踢腫,門上留有幾道細細的血痕,右手指甲有不同程度的損傷,喉嚨紅腫,櫃子都被翻找過,她可能晚上受到驚嚇曾經躲進衣櫃。臥室窗戶前放有一個小凳子,不過窗戶沒有打開。屎尿被小心地放在衛生紙裡……
這個小女孩一直在求生,但最終慢慢死去,在一個繁華的城市裡,在一個幾千人的小區裡。
整個過程中,如果有一個警察再多打一個電話、願意多走幾步路……李思怡都不會慘死,但是沒有一個人這麼做。
那個面對李桂芳跪地哀求無動於衷的警察,他的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時說,可能李思怡在她媽媽出門前就死了。
時任成都市委政法委書記王體干曾在批示中寫道:「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餓死在我們這些‘冷血者’手中。」
一年多以後,兩個當事民警以玩忽職守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2年。
李思怡事件震驚了公眾,有人甚至絕食一天來體會她的困境。
康曉光,時任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中心研究員,還專門赴成都實地調查。2003年11月,他花了五六天時間,走訪了李思怡所在社區的家委會、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以及婦聯、共青團、民間公益機構、公安機關、法院和新聞機構。直接採訪對象包括李思怡的鄰居、家委會主任、政府官員、法官、採訪過這一事件的記者,還包括出租車司機、賓館服務員、商場售貨員和航空小姐等。
那幾天,在成都的各種場合,康曉光向各種各樣的人詢問同樣的問題:你知道李思怡嗎?對這件事你有什麼感想?你打算為此做點什麼?
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是:有點印象,孩子死得慘,沒什麼打算。一些人一無所知,但也不願意多問幾句。康曉光故意提起的話題,往往剛一開始就結束了。
一個月後,他寫成一本書,七八萬字。幾家出版社都覺得過激,但康曉光堅決不同意修改。他自己掏錢印了3000本,用來送給他覺得「可以救藥」的人。書的扉頁上寫著「沒有人倖免於罪,我們就是李思怡的地獄!」
「孩子,如果生是偶然,而死是宿命,
那麼你短短的一生,
是一個多麼可怕的誤會
……
在你哭泣的時候
世界的耳朵集體丟失了」
清華大學一位老教授說:「我是流著眼淚看完的。」
除了少數媒體以及康曉光,還有一些沒名氣的網友,李思怡案轟轟烈烈幾天後,很快就歸於平寂。
孫志剛案中,他的大學同學全力支持,三位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廣州和北京的教授也出錢出力,開會、寫文章、發聲明。律師也挺身而出,不但敢接案子,還免費服務。孫志剛家屬獲賠至少50萬,也許還更多。這筆錢再多,都不值一個人的生命。
在李思怡案中,沒有這麼多關注和救助,可能因為她不是大學生。李桂芳獲得了10萬元賠償,然後就沒了。
羅翔提到的那個老太太的兒子,也是無人關注。如果不是因為窮上不了大學,如果他不是一個最底層的打工人,他不會被無緣無故抓起來,也不會深受刺激從此瘋癲,她年邁的媽媽也不會來到人地兩疏的北京為兒申冤。
好在,這個社會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忘記弱者。就像羅翔的走紅,固然是因為他課講得好,更主要還是因為他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和對弱者的同情,感染了無數人。
小思怡是窮人中最窮的人,弱者中最弱的人。18年後,回顧她的悲慘遭遇,不是無病呻吟,不是翻舊帳。
「為無聲的人發出吶喊,為無權的人捍衛權利,這是我們面對的,最嚴峻的社會和政治問題。」康曉光當年的聲音,在今天仍有現實意義。
6月10日,可能是李思怡的祭日,因為不能確定她的死亡時間。在她的墓碑上,沒有照片,連名字都似是而非。籍貫的後面,有個括弧,無戶口。
李思怡的墓碑上沒有照片,連名字都似是而非。籍貫的後面,有個括弧,無戶口。(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