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亞裔老闆偷稅 舉報人獲百萬獎金(圖)


華人超市(示意圖/非本文圖片/圖片來源: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10日訊】12月7日,美國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宣布,一亞裔經營的紐約市連鎖超市,因多次偷稅漏稅被控,處以罰款470萬美元。按照《反虛假申報法》及吹哨人獎勵制度,舉報人最少可獲得141萬美元獎勵。

亞裔超市被舉報偷漏稅

紐約當地媒體報導,根據詹樂霞辦公室,從2012年到2018年間,「食品世界超市」(Food World Supermarket)及其下屬的四家副食品公司,用三種方式偷漏稅被人舉報,處以罰款470萬美元。

報導稱,這3種偷漏稅方式分別是:

1、用附加在紐約州彩票機上的獨立收銀機,來記錄超市非彩票商品的現金銷售。

2、通過假的商品退貨單,以少報銷售額;

詹樂霞辦公室指出,老闆李赫俊(音譯)曾強迫「食品世界超市」的門店經理製作假的退貨收據,上面記錄了許多商品的退貨情況,但實際上這些商品從未被退回。

3、用現金和帳外支付的形式來付員工工資,避免每週數千元的預扣稅款;老闆通過報稅的工資單支付不到一半員工的薪水,再用現金支付大部分員工的其餘部分工資,這使「食品世界超市」得以逃避僱主的工資稅。

詹樂霞表示,絕不會容忍那些偷稅漏稅、讓別人來買單的人,而「食品世界超市」及其所有者參與了公然的、數百萬元的騙局,欺騙納稅人,「這起案件應該給所有稅務騙子一個明確的警告,他們欺騙同胞的企圖將會被曝光,且終將得到懲罰。」

舉報人可獲141萬獎金

該案依紐約反虛假申報法(New York False Claims Act,FCA)提起的訴訟進行和解。

FCA的主旨是,鼓勵普通民眾舉報公司及個人,利用不實手法騙取聯邦政府的錢。根據FCA的規定,任何民眾發現其他個人、公司以欺騙手法,虛報、虛領聯邦政府的錢,都可以向司法部舉報。

司法部接到舉報後,必須對舉報案作出處理。如果司法部認為舉報者證據充足,就會接手案件展開調查,並起訴相關公司個人;如果司法部認為舉報者證據不夠充足,就會讓舉報者自行決定要如何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舉報者有兩種選擇,要麼放棄,要麼自行代表聯邦政府起訴公司個人,相關訴訟費用由舉報者自己負擔。

紐約的FCA儘管與聯邦FCA基本相同,但紐約的FCA在一些重要方面有所不同。

根據FCA的規定,如果舉報成功,舉報者最多可以從罰款及和解款中獲得30%的獎勵。而紐約FAC允許賠償三倍的損失,舉報者從中獲得的獎勵更可觀。該案的亞裔老闆被罰470萬,舉報者最多可獲得罰款的30%(約141萬美元)作為獎勵。

其次,紐約FCA不像聯邦FCA那樣排除稅收欺詐。但是,應該指出的是,只有在被告的「淨收入或銷售額」為100萬美元或以上,且辯護人的損害賠償額大於35萬美元的情況下,紐約FCA才可用於稅務欺詐。

第三,紐約FCA包含十年的時效規定,而聯邦FCA有6年的時效規定。

第四,如果政府拒絕干預,紐約FCA允許舉報人和他/她的公私共分罰款(qui tam)律師秘密撤回其案件。根據聯邦FCA,一旦政府拒絕干預且案件已經解封,舉報人不可以在密封情況下撤回其案件。

第五,紐約的公私共分罰款(qui tam)律師應注意,紐約FCA中的反報復保護措施比聯邦FCA中的保護措施更強大。紐約FCA的反報復保護措施覆蓋現任和前任員工,代理商和承包商,以及個人不必提交「告發人訴訟」就可以予以保護。紐約FCA還包含「反黑名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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