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女友:其他人去哪兒了 我孤獨到必須髮聲(組圖)
維權人士許志永(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9月21日訊】編者按:許志永今年2月為了躲避中國警方針對去年12月於廈門一場異議人士的聚會所展開的大抓捕,展開逃亡,並在逃亡時在網上發表一份《勸退書》,內容嚴正批評習近平無能力處理危機,包括新冠疫情與香港的抗爭運動。他在逃亡幾週後,於2月15日在廣東被逮捕,而當天深夜他的女友李翹楚也被中國警方從北京帶走。下面這段文字來自李翹楚近期臉書。
去年夏天有一次乘地鐵,許志永因為查身份證的事情跟協驚爭吵,我遠遠的躲在一邊想著「可千萬別把我和他當成一夥帶到派出所去」,那個時候的我應該不會想到半年之後的生活吧。
6月19日宣讀取保決定書時,我為自己能出去但他卻被送往山東而難過,不知道自己寫了悔過書苟且來的自由是不是有意義。我前面有一條孤獨而黑暗的路,我站在路口,隻身一人。
回家後只給了自己五天用來平復的時間,便開始發聲,第一次只敢發張圖片,國保警告「不是告訴你要像消失一樣嗎」;第二次發了文字「他們讓我像消失了一樣,好擔心被消失……」,國保說「報平安可以,但別提案子」;第三次開始發案件即時信息,國保提出見面「外面的生活不好嗎?非要到裡面去?」;然後硬著頭皮把約談的內容發出去了,清靜了一個月。接下來開始公開在裡面的細節經歷,國保氣急敗壞的威脅我和家人,來找我的人數從兩個,到三個,到四個,每次都害怕,但還是咬著牙把約談經過寫下來公開。昨天,見面的又減回到了兩個,也不再提不許發聲的事情了。
對比一開始刷個存在感都被威脅,已經爭取出一些空間了。只有我自己能體會到在取保這個框下要挺直了腰走有多麼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私下經常哭,真實的無助和孤獨,甚至有時會情緒化地埋怨,這個事件被抓過的又不只我一個,其他人去哪兒了呢?我孤獨到必須髮聲,又孤獨到害怕自己把握不好邊界隨時沒有機會再發聲。
此時想休息一下下,讓自己有力氣繼續戰鬥。就為了有一天許志永回來了能好好的把他罵一頓。
2020年9月13日
許志永女友李翹楚(圖片來源:維權網)
編者按:今年1月9日晚李翹楚通過推特、臉書自媒體發表了題為《戴手銬跨新年》的文章,講述了2019年12月31日警察對許志永家進行搜查抄家並對她傳喚、虐待的經過,這也是「1213專案組」大抓捕行動以來,第一次有親歷者公開講述自己的經歷。
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點左右,大概十幾位海淀區公安分局的民警和國保,對位於奧北中心的許志永家進行搜查,他們並未穿著制服,其中只有一位民警向我出示過他的證件,當時大腦一片空白,也並未看清楚該民警的警號。我問他們是否有搜查的合法手續,他們回答稍後在辦案中心會補給我。搜查中,我只能待在房間的客廳裡,許志永的保險箱、私人書信、部分書籍都被抄走。隨後,我被其中的五位民警和國保帶上樓下的麵包車,前往我位於魏公村附近的住所進行搜查,我平日使用的筆記本電腦、手機、u盤也被扣押。兩次抄家,我並沒有拿到扣押物品清單。
中午12點左右,我被帶往位於西三旗的海淀區公安分局辦案中心,以「尋釁滋事」傳喚24小時。在辦案中心的登記系統裡,我被標注為「無名氏」、「國保專案」,之後被安排換衣服、拍照、按指紋、驗血驗尿,且需要全程戴手銬。從12月31日中午至1月1日中午,我經歷了三次詢問,每次都有三位國保在場(2男1女),主審的國保每次都不一樣。並沒有人向我出示過工作證,我也無從得知他們的名字。國保在此期間讓我在傳喚證上簽字,但並不允許我保留自己的傳喚通知。
中午在監室稍坐了一會兒,我就被叫去開始第一次詢問,我坐在問訊室的鐵椅子上,對面主審的國保拿出在家裡搜出的我的個人日記,問我與許志永的關係、平日的聯絡方式、許志永的具體去向等屬私人範疇的問題,當我提出,這是我的私人事情不想回答,國保很嚴厲的說,既然傳喚你是因為找不到許志永,你當然有義務配合我們回答此類問題。過程中,我的抑鬱症病情、我的私人日記、我曾經的婚姻經歷,都被拿來對我進行人格貶低。他們一再的強調,我是工具、炮灰、污點,以此挑撥我和志永的關係。我內心覺得無比荒謬,兩個單身的人自由戀愛,卻要被惡意污名化。第一次詢問結束,我被要求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筆錄的大致內容包括:我的基本情況、我與許志永的關係、平日聯絡方式、我最近一次見到許志永的時間地點。之後,我被允許回到監室休息。由於全程不被允許佩戴眼鏡,我看不清楚具體時間,第一次問詢大致持續三個小時。
第二次詢問,主審的國保一直問我對於許志永如何評價,我說他是關心社會底層命運、有正義感的人。他顯然對於我的回答並不滿意,在言語間對我進行威脅:「我們很想讓你盡快回家,但如果你就執意要支持許志永,你什麼時候能回家就不好說了,你過年的時候在哪裡也不好說了,你見過看守所嗎,被關在看守所的人,讓他在黃線裡面走就不敢走在外面,讓他站著就不敢坐著。你待三天就會崩潰的」,進而強迫我保證要與許志永疏遠關係。我在簽筆錄時,發現裡麵包括「思想教育20分鐘」。第二次詢問大致持續兩個小時,結束後已到傍晚,我回到監室,晚飯吃了統一發放的白菜餡包子,也許是太餓了,當時覺得包子很好吃。2020年的跨年,我就在監室裡的石板上睡覺,冰涼的石板再加上經期疼痛,我只能盡量蜷縮著身體。由於第一次戴手銬沒什麼經驗,雙手活動導致手銬越來越緊,手腕有些紅腫疼痛。
第二天早上,由於身體不適吃不下早餐,我喝了些水要求民警帶我去吃藥(我的抑鬱症治療需要每天定點服藥),醫護人員問了我的症狀,說只能給我一粒,我提出按照自己原先的醫囑服用兩粒被拒絕。休息片刻,國保對我進行第三次詢問,大致持續1個小時,問我的常用郵箱和密碼,以及,許志永的電腦放在何處。之後告知我24小時傳喚結束,由國保開車送我回家。除了我個人的日記本和1部手機,其餘扣押物品都以「與案件有關」拒絕歸還,送我回家的國保讓我留了沒被扣押的那部手機的電話號碼,說歸還物品時會聯繫我。
我至今都不明白,何為「尋釁滋事」?因為找不到許志永,就可以隨意將他的親屬以「尋釁滋事」傳喚?而1月1日中午傳喚結束後,至今天1月9日,九天時間裏,我每日出行都有國保跟蹤監視,不僅侵犯了我作為公民的隱私權,還讓我時刻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許,麻木和恐懼就是如此被「養成」的。但親身經歷了,便不想假裝毫無察覺、被迫禁聲。國內對異議人士的打壓動輒連坐,累及家人好友,以此將他們推向整個社會環境的對立面。
如今,許志永在這個國家被迫逃亡,我也生活在被跟蹤監視、甚至可能「被消失」的恐懼中。而更令人擔憂的是,丁家喜、張忠順、戴振亞及李英俊已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有遭受酷刑的可能性。希望能有更多人關注「12.26公民案」,關注中國的人權現狀。
李翹楚
2020年1月9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