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早前多宗抗爭案件的裁決備受爭議,大批的市民在網上揚言要針對法官作出投訴。司法機構發出新聞稿,指最近一直收到大量涉及同位法官或司法人員、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圖為香港終審法院。(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7月14日訊】香港早前多宗抗爭案件的裁決備受爭議,大批的市民在網上揚言要針對裁判官作出投訴。依據一貫做法,當調查完畢之後,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將會按照法院領導的指示,逐個回覆投訴人。昨午司法機構發出新聞稿,指最近一直收到大量涉及同位法官或司法人員、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為了更有效地傳達信息及處理該等投訴,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指示由當日起,該秘書處可在適當的情況下,按照相關法院領導之指示,將該等投訴的要點及有關回應上載到司法機構網頁,代替就每宗投訴作出個別的回覆。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司法機構網頁13日顯示三宗「針對同一名法官或司法人員而提出的相同或類似投訴」,內容列出案件編號、投訴內容簡述及回應,卻未有指出相關裁判官姓名。網頁又稱所有相關法庭程序尚未完結,稍後會作回應。
投訴涉及裁判官吳重儀、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判官水佳麗
翻查案件編號,當中一宗案件涉及吳重儀裁定小學教師楊博文襲警罪成,更一度把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吳官裁決時稱案中三名警員證供不一,顯示各人沒有「夾口供」,認為三警誠實可靠;又謂憑庭上觀察,直稱不信涉案教師不仇警,最終該教師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候判。
投訴直指裁判官處事偏頗,包含分析證據並未符合毫無合理疑點之標準、基於主觀意見作出評論與裁決,以及判刑時持有預設立場等。
而另一宗則為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他裁定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並重判監禁一年的案件,更是首次有社工在抗爭案件中罪成判囚。蘇官還拒絕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高院最終批准涉案社工保釋等候上訴。
投訴表示裁判官對案件存有偏頗或先入為主的觀點,包含沒有接納被告人的證供、判處的刑罰不相稱,與迅速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等。
另外還有一宗案件涉及一名15歲中三男生,其聲言不滿政府漠視民意、建制派歪曲事實及港警暴力鎮壓示威,年初凌晨時分於街頭投擲兩枚汽油彈,案中無人受傷,也無財物損毀。
該學生早前認罪,水佳麗判刑時表示欣賞男生主動以及樂意幫助香港,形容他「過去其實都係一個真係好優秀、好好嘅細路」,但明言「要識得分辨邊啲可以做,邊啲唔可以做」,最終按照報告建議,判他接受18個月的感化,其中9個月須住在院舍。早前律政司已指不滿刑期過輕,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的許可。
投訴則指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在觀感上讓人合理地理解為有所偏頗或涉及政治評論。
網友留言
「共產黨狗官,助紂為虐」
「舔共gau goon一個都嫌多!」
「只有四個字"人濺格衰"來形容」
「卑鄙無恥賤格腐敗冷血惡毒出賣靈魂良知……」
「現今的法官大部份已歸邊,自我審查。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香港的法治已盪然無存!」
「衣加有不少司法人員加入主觀因素,利用身份權力不恰當判刑,製造矛盾!令社會更加不安!相信高尚情操之評語,6續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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