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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無罪 誓不低頭-告民主同路人及傳媒書(圖)

 2020-04-02 18: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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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左)與香港支聯會主席何俊仁
林子健(左)與香港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圖片來源:湯惠芸/美國之音)

【看中国2020年4月2日讯】各位民主同路人:

此時此刻,可謂「椎心泣血」。就算做夢也想不到原本可到美國耶魯大學進修,而換來鐵窗生涯。這種突如其來的誣陷,到目前為止,仍如在夢中,無法進入現實。

雖然,法官作出宣判上訴失敗。但我仍高喊:「這是一個冤獄,我才是無辜受害者。」因為,我從未撒謊,被國安「許可」以電話恐嚇及其後被擄打都是千真萬確的事,而那位國安「許可」正被美國 FBI 通緝,涉用電腦竊取近 1.5 億美國公民資料,這亦引證當初恐嚇本人的「許可」是確有其人,並非子虛烏有。

本案政治味道十分濃烈,因此,原審裁判官到上訴庭法官的判詞和裁決,基本上沒有多大意義。因正如我跟某位法律學者所料的結果;若判我無罪,即間接承認中共「跨境執法」的所作所為。由於,此案是毫無真憑實據,所以,裁決是非常依賴法官的立場和主觀態度,他們的勇氣和智慧是其關鍵,公義與否純粹是一念之間。不過,反映中共國安佈局之厲害,徹底破壞我耶魯之夢與個人誠信。

事實上,不管裁決結果如何,這兩年多面對冤案期間,受盡不少各種欺凌和侮辱,家人及本人都受到極度的精神折磨,箇中苦況;猶如在人間煉獄,實在難以用筆墨形容。

可能有人會問我還相信香港法院的公平、公正嗎?法治是已經死亡嗎?我的答案是:

1. 立法和執法同時出現制度崩壞的現象,並在背後受一個獨裁政體操控時,法庭也會顯得無所作為,只能遵照惡法和政治現實需要來作出判決。

2. 任何政治案件,也很難在法庭伸展公義,執法部門更淪為暴政機器,要按主子意思去辦案。

3. 簡單說,香港法治是在彌留之間;在政治案件處理上,更疑是進入政治和司法彼此合作的階段,距離死亡的日子亦不遠矣。

由此至終,這宗案件由調查到審訊都是處理不公,甚至看見官官相衛。以下是部份例子:

I. 調查部份:

1. 被捕後的一刻,黑警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公開高調譴責和抹黑,製造既定事實,瞞天過海地轉移視線,把原告變被告。這是把「無罪推定」的法治精神置諸不理。

2. 黑警從來沒追查恐嚇本人的「許可」。可是黑警也確認「許可」曾致電本人。

3. 在油蔴地如此繁忙的地區,本人被擄走的關鍵地點竟然沒有CCTV,究竟是沒有,還是被消失,這本身是一個謎。再者,大家試想想,我一個普通人怎能知道那裡有沒有CCTV及其角度呢?如何避開CCTV蒙面犯案呢?

4. 從來沒有調查在CCTV下的可疑車輛。另外,為何不在西貢找CCTV去尋找線索來證明本人是如何或有否被人搬往西貢石灘呢?
因此,黑警沒有真正作出調查,而是開始便配合強力部門的劇本;把我由原告變被告。

II. 在裁判處的審訊之不公

1. 世界權威的英國法醫Dr. Payne James指本人傷勢與口供脗合,此為國際醫學標準。而且,Dr. Payne James發現代表黑警的法醫賴世澤發現不到的傷勢。可是,蘇惠德裁判官指Dr. Payne James的口供不穩妥。

2. 一名「PC毅進仔」指跟我相處8小時,並看1千多小時關於我和蒙面人的CCTV,所以,裁判官蘇惠德承認這名「PC毅進仔」有「特別認知」能力“Special Knowledge”可以辨認我和蒙面人的步姿。雖然如此,在辯方律師盤問下,他也表示未能完全確定蒙面人即是本人。最後,裁判官蘇惠德則親自下場,在判詞指蒙面人即是本人。如此說來,無論怎樣蘇官都必定判我有罪。

3. 那位「PC毅進仔」宣稱與我相處和留意本人步姿8小時,這是公然在法庭上「講大話」。因為,被拘捕後,我是在俗稱「臭格」的地方不是坐就是睡,其後,因身體不適入了醫院。當時,我被鎖鏈鎖在病床上,就算後來轉入囚犯病房,本人也是絕大部分時間躺在床上。那麼用常識也可判斷,這名
「PC仔」怎有可能與我相處和留意本人步姿8小時呢?

4. 原本有一名開製衣廠的人士,除熟悉製衣剪裁外,還常常跟模特兒試身及留意cat walk步姿。他願意為我做證人分析本人與蒙面人的步姿分別。可惜,法庭不會接受這名人士做專家證人,反之,接受一名「PC毅進仔」為有「特別認知」能力“Special Knowledge”的人士。

5. 《 十年》總導演周冠威先生也願意為我做CCTV證人,分析CCTV不同片段的問題,可是法庭又不會接受。反之,黑警以一名PhD of Chemistry的人士做CCTV專家以“Photo Shop”軟件指本人與蒙面人是“as similar as” (相似)。這名代表黑警的CCTV專家也只是指「相似」,但原審裁判官沒有把這個純粹「相似」的比重放在判詞及裁決內。

以上皆說明,審訊過程極為不公外,原審裁判官無條件和不假思索接受黑警的所有據證,甚至對證據存在選擇性,完全不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普通法精神放在本案。

本案正好反映,法官無條件和不假思索接受黑警的所有據證是脫離現實,也是十分危險,容易產生冤獄。尤其,本案沒有任何真憑實據,只是靠「推考」和「猜測」,因此,原審裁判官蘇惠德更要小心求證,避免冤案出現。

在此,再次鄭重聲明,我從來沒有說謊,由收到國安“許可”電話恐嚇到被擄打皆是事實。只是有人把事情越說越遠,將真相越來越離我而去。

雖然,有人提議我認罪,也有人提議找精神科醫生證明我有「妄想症」等類似精神病;以換取不必要的牢獄之苦,但遭我一一拒絕。因為,這些才是謊言。

我被擄打一事仍瀝瀝在目,心中依然憤怒。若果為了避免牢獄之苦而認罪或自認「妄想症」就是對不起自己和家人。然而,最遺憾是我沒有堅持及聽從母親和本人博士論文指導老師龔立人教授的勸說;即「不報警和開記者會」,寧願去到美國耶魯大學才再作打算。對此,我要向母親和龔教授致歉!

雖然,我不是甚麼聰明人,但也不會做這種損己不利人,傷害自己前途和誠信的事。不要忘記,能到美國耶魯大學讀書,並跟隨Professor Volf完成博士論文是難得的機會,也是打開學術研究的光明之路。在此契機下,我又豈會作出愚蠢的事呢?

對於上訴失敗,是更容易看見成王敗寇的社會現實,我深知將無止境地被揶揄,同時,被社會唾棄,誤以為我是一個沒有誠信的人。然而,我會成為「負傷的治療者」為被類似經歷的人士作出實踐性關懷。

基於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社會公義。故此,跟律師團隊商討後,他們將繼續協助本人上訴至終審庭,誓要取回公道。另外,現在是臨近復活節是基督宗教的大齋期,所以,期望懲教署方面,能尊重宗教自由;容許本人進行四十天禁食祈禱,以此方式祈求上主的公義降臨、抗議黑警堆砌證據不停說謊、司法不公,以及武漢肺炎疫症早日遠離我們世人!

我有一卑微的要求,希望抗爭者仍把我看作手足,子健仍然是香港人爭取民主的同路人。因為我從來沒有使你們蒙羞。

在中共暴政管治下的中國,我只是其中一位被誣告陷害的人。事實上,還有千千萬萬的異見者、少數民族、維權人士、宗教人士等被迫害,他們的處境更為不堪,所以,盼望更多人關注他們的痛苦處境。

可見的將來,黨國打壓香港民主、自由、人權是不容置;情況沒有更差,只有更差。有關類近本案誣陷濫告,將會是比比皆是。如果回頭看,從去年反送中的逆權運動,已經告訴大家中共、港共及其政治工具的手段是何等暴戾和沒有底線。分別在於2019年反送中前,還要用「遮醜布」隱藏惡行,但如今卻肆無忌憚地利用公權力、公安惡法、以虛偽的法治之名,用暴力來蹂躪抗爭者。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還有尊嚴!

又正如曼特拉所言:「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香港人抗爭!香港人加油!

只有團結一起,中共暴政必亡,民主、自由、人權將會戰勝歸來!

在此,感謝我的逆權大狀陳偉彥大律師、何俊仁律師及其律師團隊。

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不離不棄外,還要感謝在此案件發生後,對我依然保持關愛、信任和支持的老師、同學和朋友。以下排名不分先後:龔立人教授、胡露茜博士、邢福增院長、關瑞文教授、戴耀廷教授、成名教授、陳士齊博士(齋Sir)、許智峰議員、郭天立議員、王家輝牧師、卜沙崙牧師、王美鳳牧師、林國璋牧師、甘浩望神父、吳家聰宣教師、劉嘉莉會吏、邵倩文助理校牧、張大衛牧師、Pastor Bruce、黃寶珠、陳志雲大師、許勵君、發哥、波哥、麥明儀師母、黎偉賢、洪璇璇、文睎恩、范立軒、姚仲匡、沈偉男、尹凱榮、吳鳳燕、Bonnie醫生、宋韻儀傳道、楊小璧、周冠威、游月華、吳永輝、張賢登,以及香港基督徒學會、眾樂教會與循道衛理馬鞍山堂所有姊妹弟兄。如有遺漏,敬希原諒!


林子健 敬啟 2020年4月2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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