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我們是生錯了地方的美國人(圖)


由左至右依次為華盛頓、傑斐遜、老羅斯福及林肯的雕像(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9年7月5日訊】七月四日,是美國國慶節,但美國人更願把它稱為「獨立日」,不僅是紀念美國當年從英國統治下爭取到獨立,建立了一個新的國家,更是讚美這個國家保障了每個人的自由,給個人提供了發展的機會,也就是這個國家剛剛建立時發表的《獨立宣言》所確立的原則,主要是強調個體的權利。

《獨立宣言》譯成中文才2300字,其中最重要的內容,是強調人有自由的權利、生命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三大權利,都是指個人,而不是指國家或政府。而政府的存在,都是為了保護個人的這三大權利,如果違背了這個原則,剝奪人的這三大權利,人民就有權(更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這就是美國精神、美國的立國原則。

美國只有短短二百多年的歷史,所以成為世界上唯一的超強,並不是因為它的幅員,人口和資源豐富,而是《獨立宣言》所確定的這種保護個人的精神。縱觀美國文化、歷史和政治,有一個英文詞被最多地強調,那就是Individualism,中文把它譯成「個人主義」並不妥,因為它容易和中文裡貶意的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連在一起,根本就背離Individualism的本意;因此把它譯成「個體主義」比較準確。

保護「個體主義」,可以說是美國的立國之本。因為無論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還是形形色色色的集權主義,從本質上說,都是「集體主義」的變種,最後都是以「群體的名義」奴役個人,剝奪自由。而個體主義,正是對抗集體主義,對抗集權的最主要武器,也是人之所以能有自由、尊嚴的保障。

整個一部美國的歷史,其實就是高揚個體主義,追求個人自由,對抗集體主義和極權的歷史。美國所以成為自由世界的領袖,正是因為高舉了個人自由的偉大旗幟。例如連寫信這種小事,美國人都是先寫人名(凸顯個人的重要),然後是城市,最後才是國家。中國則是:先國家,再地方,最後才是個人;國家、集體永遠高於個人。而美國人,即使姓名,也是把自己的名字排在前面,父姓在後,而不是中文人名的父姓在先(父權、家族社會的表現之一)。這也是強調,你自己的名字是獨有的,最個人化的,你這個「個體」才是最重要的。這些都體現美國人對「個體主義」價值的推崇。

美國俄亥俄州Ashland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曾在美國國慶節時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選擇做美國人」。他說,五十年前,他還不到十歲,隨父親逃離匈牙利。當他聽到要逃往美國時,問父親「為什麼是美國?」他父親說,「因為,兒子啊,我們是美國人,但生錯了地方。」

施拉姆說,他用了過去大部分的時間琢磨這句話的含意,最後更清晰了,「我父親用他的方式,說明他嚮往的美國不僅是個地方,更是一種價值。」

施拉姆認為,做一個美國公民跟其它國家公民不同,美國人不是以血緣,不是以歷史背景,也不是以語言文化等構成國家和人民的連結,而是以一種原則理念,一種精神,把美國人凝聚在一起。林肯總統曾對此解釋說,這種「連結」就像「電纜」把大家融匯到一起,跟寫出獨立宣言、制定美國憲法的美國先賢們像「血中血,肉中肉」那般緊密地連結在一起。這個原則和精神,就是個體主義,就是個人自由和個體權利!

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國人」這個定義,已超越了具體是哪國國民的界限,它代表著對自由、生命和追求幸福這三大個人權利的信奉和堅持,代表「自由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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