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人深省的故事 做人不能沒有天理良心(圖)
悖逆天理良心的人,儘管得勢一時,但最終招來了天理果報。(圖片來源:Adobe Stock)
「順天者昌,逆天者亡。」這話一點不假。一個弄奸取巧,悖逆天理良心行事的人,儘管得勢於一時,但最終招來了天理果報。這個明代的故事引人深思⋯⋯
以下是明代鄭瑄在《昨非庵日纂》中講述的一段自己的經歷:
正德年(明武宗年號,1506-1521年)己卯日,鄭萱北上到王家渡,同時靠岸的幾條船,都是同行人乘坐的。一會兒,船上的人與土居人(當地百姓)發生毆打。鄭萱把船上參加鬥毆的人揪來一看,正是自己的家僮。
他輕微的責備了家僮,然後讓當地的土人離開,土人還想糾纏,不願意下船。
同行中,有一個人,很快站起來,勃然大怒,斥責當地的土人說:「嚇!你們是什麼人?敢集結這麼多人,上官船行劫,反而說是船上人打了你們!把他們捆起來!」那些土人,這才感到害怕,叩頭哀求而去。
那個人,一下子就把土人嚇唬走了。在座的人,都嘖嘖稱讚其人有才幹。而那個人,自己也十分的洋洋自得。他對鄭萱說:「老兄,你怎麼如此迂腐!做官要用智謀,『天理良心』四個字是用不得的!」鄭萱聽了很失望,覺得他的話很不地道,所以什麼話都沒說。
後來,那個說「天理良心」用不得的人靠投機鑽營、弄奸取巧當上了紹興推官(官名)。當官後,果然隨心所欲,他藉助手中的權利,羅織罪名,枉法使壞,陷人於罪。被他冤枉的人,無計其數。他本人從中也獲得許多不義之財,整天花天酒地的生活。
再後來,那人又靠巧取豪奪來的金錢上下活動鑽營,又被升為刑部主事(官名)。此時他更是大權在握,目空一切,所以更加恣意妄為、蠻橫無忌,人皆畏恐。他從中大肆聚斂錢財,發了許多黑心財。
惡貫滿盈天不容,忤逆天理必遭報。突然有一天,他背上長了一個癰疽,用盡各種辦法也毫無效果,最後竟然發展到潰爛流膿不止,他疼痛的哀嚎連聲,最後毒膿爛透胸腔而死。他沒有兒子,其後事,問及鄉民,大家都眉頭緊鎖,不忍說出其悽慘之狀。
人怎麼能把「天理良心」放在一邊,棄置不顧呢?那個人所講的「天理良心四字,是用不得的」話,正是自害其身。不過,那個悖逆天理良心以權謀私的人,對比起當今中共體制內的那些迫害真善忍善良群體百姓的人,真是小巫見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