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將判刑 私下電郵稱自己是「代罪羔羊」(組圖)


何志平。(中華能源基金會新聞稿)

【看中國2019年3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去年被美國法院裁定貪污、洗黑錢及賄賂乍得及烏干達官員等罪成,將在本月25日判刑。當局呈堂何與親友的電郵,其中何形容自己是「代罪羔羊」、又以孟晚舟案警告「風暴已經來臨」。

2018年12月,美國紐約南區法庭裁定其7項罪名成立,分別是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成、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成、串謀洗黑錢罪罪成、以及1項洗錢罪罪成;只有針對乍得案的洗錢罪不成立。如果法庭決定將刑期分開執行,7項罪成下何志平最高會被判囚65年,及罰款165萬美元。

綜合港媒消息,控方在18日提交的判刑陳述書中,引述了何志平的兩封電郵,對象是「SK Kwok(郭錫強)」,相信是何的友人。郭向何志平分享了華為CFO孟晚舟被捕的消息,並稱「與我分享鐵窗外的最新動向,可維持我對生命及對世界的興趣」。他又主動提及,自己是「代罪羔羊(sacrificial lambs)」,並指「風暴正捲起一場巨大災難」,警告友人「在黎明前最黑暗時要準備好」。

在另一封電郵中,何指美國建議港府增加資源以執行對北韓及伊朗的制裁,會令香港「失去自由商業城市優勢」,他又認為,「這年頭做中國人真危險(dangerous to be aChinese these days)」。

控方指出,這兩封電郵反映何並毫無悔意、覺得自己所作正確,又堅稱自己是被「政治監控」,要求法官判處重大(substantial)監禁刑期及罰款。如果按照判刑指引計算刑期,七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將按洗黑錢罪為基礎,最高可判監20年。

不過美國當局在呈交法官的感化辦事處報告中也表示,考慮何志平年齡和背景、控罪性質、以及同類案件刑期後,建議法庭判處何監禁五年及罰款40萬美元。對比量刑指引中的最高判囚65年,及罰款165萬美元,輕了相當多。


何志平案開審的美國紐約南區法庭。(Dodd/ CC BY-SA 4.0/維基百科)

行賄之外 涉與受制裁國軍火交易

事實上,何志平一案中除了向多個非洲國家提供利益、以「中華能源基金會」慈善機構身份助中國華信在非洲取得石油開採權外,美方去年10月呈堂的證據中,披露了何與中國華信協助伊朗利用在中國銀行被制裁的存款、透過香港的銀行購入稀有金屬,並作為中間人避過制裁,其後換取伊朗與中國華信建立石油貿易關係的蹤跡。

呈堂證據的其中一封電郵更顯示,何志平與另一名未被點名的人士,曾商討為為利比亞國防部及卡塔爾提供軍火,並以「玩具」來比喻軍火武器,更談及向長年受內戰摧殘、有戰爭罪行的南蘇丹提供軍火的可能性。何志平在一封電郵中更說:「卡塔爾急切需要新的『玩具』」。

案中轉為污點證人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也曾指證何志平「同意以軍火作為與乍得石油交易的一部份」。美方指出,有關證據反映,何志平及其所代表的中國華信,正在背後支持伊朗,以及利比亞、南蘇丹等長年受內戰之苦、被制裁的國家及勢力提供、或協助獲得軍火,而這樣的行為,並不符合其「慈善機構領導人」或中國華信作為能源公司的「正常身分」,也反映背後的操作來自北京政權。


證據顯示,何志平曾表明可以提供軍火,而中國華信主席葉簡明亦有軍方背景,反映有關生意來自北京政權。(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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