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中华能源基金会新闻稿)
【看中国2019年3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前民政事务局长何志平去年被美国法院裁定贪污、洗黑钱及贿赂乍得及乌干达官员等罪成,将在本月25日判刑。当局呈堂何与亲友的电邮,其中何形容自己是“代罪羔羊”、又以孟晚舟案警告“风暴已经来临”。
2018年12月,美国纽约南区法庭裁定其7项罪名成立,分别是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罪成、4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罪成、串谋洗黑钱罪罪成、以及1项洗钱罪罪成;只有针对乍得案的洗钱罪不成立。如果法庭决定将刑期分开执行,7项罪成下何志平最高会被判囚65年,及罚款165万美元。
综合港媒消息,控方在18日提交的判刑陈述书中,引述了何志平的两封电邮,对象是“SK Kwok(郭锡强)”,相信是何的友人。郭向何志平分享了华为CFO孟晚舟被捕的消息,并称“与我分享铁窗外的最新动向,可维持我对生命及对世界的兴趣”。他又主动提及,自己是“代罪羔羊(sacrificial lambs)”,并指“风暴正卷起一场巨大灾难”,警告友人“在黎明前最黑暗时要准备好”。
在另一封电邮中,何指美国建议港府增加资源以执行对北韩及伊朗的制裁,会令香港“失去自由商业城市优势”,他又认为,“这年头做中国人真危险(dangerous to be aChinese these days)”。
控方指出,这两封电邮反映何并毫无悔意、觉得自己所作正确,又坚称自己是被“政治监控”,要求法官判处重大(substantial)监禁刑期及罚款。如果按照判刑指引计算刑期,七项控罪刑期同期执行,将按洗黑钱罪为基础,最高可判监20年。
不过美国当局在呈交法官的感化办事处报告中也表示,考虑何志平年龄和背景、控罪性质、以及同类案件刑期后,建议法庭判处何监禁五年及罚款40万美元。对比量刑指引中的最高判囚65年,及罚款165万美元,轻了相当多。
何志平案开审的美国纽约南区法庭。(Dodd/ CC BY-SA 4.0/维基百科)
行贿之外 涉与受制裁国军火交易
事实上,何志平一案中除了向多个非洲国家提供利益、以“中华能源基金会”慈善机构身份助中国华信在非洲取得石油开采权外,美方去年10月呈堂的证据中,披露了何与中国华信协助伊朗利用在中国银行被制裁的存款、透过香港的银行购入稀有金属,并作为中间人避过制裁,其后换取伊朗与中国华信建立石油贸易关系的踪迹。
呈堂证据的其中一封电邮更显示,何志平与另一名未被点名的人士,曾商讨为为利比亚国防部及卡塔尔提供军火,并以“玩具”来比喻军火武器,更谈及向长年受内战摧残、有战争罪行的南苏丹提供军火的可能性。何志平在一封电邮中更说:“卡塔尔急切需要新的‘玩具’”。
案中转为污点证人的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也曾指证何志平“同意以军火作为与乍得石油交易的一部份”。美方指出,有关证据反映,何志平及其所代表的中国华信,正在背后支持伊朗,以及利比亚、南苏丹等长年受内战之苦、被制裁的国家及势力提供、或协助获得军火,而这样的行为,并不符合其“慈善机构领导人”或中国华信作为能源公司的“正常身分”,也反映背后的操作来自北京政权。
证据显示,何志平曾表明可以提供军火,而中国华信主席叶简明亦有军方背景,反映有关生意来自北京政权。(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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