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破產的影響恐怕高於P2P爆雷百倍。(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10月23日讯】中國的金融體系正因為P2P、城投公司等問題以及中共政府眼下的政策走向,在明年巴塞爾協議III正式實施前走在危險的路上。
十九世紀日爾曼哲學家黑格爾(G.W.F.Hegel)說,「歷史給我們唯一的教訓,就是我們無法從歷史中得到任何教訓。」
在9月時,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
《意見》中說:堅決遏制地方政府以企業債務的形式增加隱形債務。同時,對嚴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堅決防止「大而不能倒」。
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TBTF)是金融上的一種概念,特別用來指當一些規模極大或在產業中具有關鍵性重要地位的企業瀕臨破產時,政府不能等閒視之,甚至要不惜投入公帑相救,以避免這些企業倒閉後所掀起的巨大連鎖後效應造成社會整體更嚴重的傷害,這種情況即被稱為「大到不能倒」。這個名詞始於十年前的「金融海嘯」,隨著漫長時間的一走一過,人們恐怕早已淡忘當初從美國次貸危機激盪出來的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此次北京的發文等同允許嚴重的資不抵債的城投公司破產倒閉。
城投公司是什麼?其破產的行為又意味著什麼?
城投公司是作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的融資平臺,其一直代表著政府搞建設、融資等活動。民企所參與的許多政府工程的項目其實都是和城投公司簽的合同,政府借的很多錢也是以城投的名義安排的。試問城投破產將意味著什麼呢?
城投公司一旦大面積破產,幾乎就是中國各級地方政府財政崩潰,也意味著中國銀行業破產。因為中國所有商業貸款,大約有過半,是被各級政府勒令給了城投公司。
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約有11,000多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城投公司)。
根據長江產業經濟研究,僅其中1,870家城投公司(佔總數約17%)在2016年底的負債就高達30萬億元人民幣。那麼剩餘83%呢?其嚴重性自是不言而喻。
而時下中國P2P網貸平臺連環爆雷,造成投資人血本無歸,形成了大批的「金融難民」。據日經新聞報導,2018年迄今就已有超過300家網貸平臺倒閉,其違約金額高達300億人民幣(約43.9億美元),但若與城投公司的實際負債相比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
地方融資平臺是中國經濟特有的時代產物。儘管其誕生於上個世紀的90年代,但是一直到2007年的次貸危機後才獲得了巨大的發展。這其中有歷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性就在於上次金融危機後中央政府為維穩經濟而對地方的財權讓渡;必然性則是中央-地方「貨幣集權+財政分權」的必然結果(類似歐債危機)。其背後既有政治經濟的行為,又有影子銀行作為技術支撐。
北京經濟學者胡星斗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城投債務的規模可能約為40萬億人民幣,現在中央政府已經展現出不為地方債「兜底」的決心,購買了城投債產品的消費者需要格外小心。
無獨有偶,國際金融評級機構標普全球在10月16日發布報告說,中國隱性的地方債務規模可達40萬億人民幣(約為5,769萬億美元),未來可能嚴重影響中國經濟的發展。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美國高地研究所研究員秦偉平表示,這個資料還是嚴重地低估了中國債務的真實情況,比官方所透露出來的還少。世界經濟學界估計,中國債務總數其實是介於234萬億到250萬億之間。
根據中國國內一家證券公司的研究,2014年頒布的43號文和2018年的23號文,對地方政府融資其實做出了非常全面的規定和限制報告。
假若真能按照43號文的規定來確實地執行,地方融資平臺不至於會擴張到今天這一步上來。然而事實證明,謊言與欺騙可以說是中共骨子裡的基因之一,假大空才是其萬變不離其邪的真實的樣貌。而這次宣布城投公司可以破產,實際上也可解讀為中共中央與地方黨委爭奪權力的關鍵舉措,其目的就是想要通過此舉來徹底剝奪地方政府實行大規模赤字財政的權力。
影子銀行是什麼?
影子銀行是指一些提供和傳統商業銀行類似的金融服務的非銀行仲介機構。不過影子銀行的信貸資金卻是來源於銀行的自有資金,比如應收款項投資、逆回購和/或理財產品資金,在非銀金融機構的幫助下打包SPV(特殊目的載體),向潛在借款人提供貸款,這些潛在借款人包括地方政府融資平臺、PPP計畫、房地產開發商和處於過剩產能行業的公司。除了借貸資產,這些產品裡甚至還包括其他風險較小的資產,這是因為在許多情況下這些產品是將以資產池的形式被打包,以滿足監管要求並降低流動性風險。
在全球金融海嘯屆滿10週年前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前首席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羅戈夫(Ken Rogoff)警告,中國沉迷於舉債和依賴投資來拉抬成長,一旦這種經濟模式無法支撐下去,恐引爆嚴重的金融危機。
《巴塞爾協議III》恐成為明年難過的一大關卡
2017年12月7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於發布聲明稱,完成巴塞爾協議III(Basel III)資本框架,銀行將面臨更嚴格的資本監管。新的框架要求銀行最低資本標準需要達到監管者設定的標準公式收益率的72.5%。
《巴塞爾協議III》是由國際清算銀行制定,同時獲得世界各主要經濟體的中央銀行參與制定並同意實施的全球銀行監管標準。
作為巴塞爾協議的第三版,協定著眼於通過設定關於資本適足率、壓力測試、市場流動性風險考慮等方面的標準,從而應對在2008年前後全球金融海嘯中顯現出來的金融體系的監管不足。
IMF更於去年的8月中旬就警告稱,中國債務問題日益嚴重,日後可能衍生成為新金融危機。
此外,中國央行前行長周小川去年退休前亦警告,中國需嚴防「明斯基時刻」(Minsky Moment)發生,意指中國資產價格在長期成長後,恐承受不住負債壓力而瞬間崩盤。周小川當時表示:「如果經濟中的順週期因素過多,會導致市場過於樂觀並造成矛盾的積累,從而到一定時候出現『明斯基時刻』。」。影子銀行本身所具有的順週期性則會加速這種矛盾的積累。風險其實是慢慢積累的,但是其爆發卻是突然的,而風險爆發的那個時刻就是「明斯基時刻」。眼下中國國內的金融體系所衍生的債務風險已經可以預見中國恐怕難以在2019年1月1日,巴塞爾協議III的過渡期間結束前跟上國際金融改革的腳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辰陽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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