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始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CRS信息。(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9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中國開始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CRS(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信息,並且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首次設立反避稅條款,中國的隱形富豪遭遇稽查風暴。目前,已經有大批華人銀行賬戶被凍結。
CRS+個人所得稅法反避稅條款 中國富人們顫抖
中國開始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CRS(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信息,中國的稅務部門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在巨額資金面臨審查的同時,還得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
另外,中國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首次設立反避稅條款,將給予中國稅務部門更多的權力。簡言之,中國打擊國際避稅大網的正式打開,隱形富豪們將現形。
一個簡單的例子:中國個人A在海外通過BVI(避稅天堂維爾京群島)空殼公司進行投資,BVI公司的利潤只要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在現行稅法下,個人A無需繳稅;而反避稅條款下,中國稅務部門可以以受控關聯公司的名義將沒有商業實質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潤視同個人直接取得而課稅。
據《中國基金報》9月4日報導,紐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已經凍結了數千的賬戶,並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國公民。值得一提的是,中國、澳大利亞及紐西蘭,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換信息的名單之中。
一年前中國已經為CRS做準備
在2017年5月23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的文件顯示,中國要全面清查收集的信息包括賬戶持有人名稱、賬戶餘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金融機構將完成對存量個人高淨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600萬元人民幣)的盡職調查。這些信息將被上報給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為今年與其他國家稅務機關互換金融賬戶信息奠定基礎。
去年9月,中國建設銀行宣布啟動對存量非居民個人高淨值客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從2017年9月30日起開展存量個人高淨值客戶盡職調查工作,要求擁有非中國稅收居民身份,並且於2017年7月1日前在該行開立過存款賬戶、銀行卡賬戶、儲蓄國債(憑證式)以及其他被要求進行盡職調查的客戶,於2017年12月31日前配合填寫並簽署相應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中國四大國有銀行都已經發布通知進行此項調查。經濟學家認為,今後中國稅收居民在境外國家和地區的賬戶信息,以及海外資產都要暴露在稅務部門的眼皮底下。
在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光大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恆豐銀行等也發布了相應公告。
CRS劍指中國年萬億美元非法現金流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受二十國集團(G20)委託,於2014年7月發布CRS。全球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承諾,將在CRS制度下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工作,這已經幾乎涵蓋了全球所有的金融中心和發達經濟體。中國已經於2015年12月16日簽署了《多邊主管機構協議》(MCAA),成為第77個加入CRS的國家。
有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中國近年來移居海外並持有國外綠卡,或拿著外國護照但又在中國工作、生活的人中,不乏身家豐厚利用海外賬戶進行逃避稅的人;另一方面,CRS不僅僅只在中國實施,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個國家(地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比如有「避稅天堂」之稱的開曼群島、百慕大等。
CRS核心意義為信息交換,就是被調查人士當前國籍名下所有的海外賬戶。簡單來說,CRS是「開戶國」與「稅務國」之間的信息交換。
這意味著,如果一名中國居民轉移財產到境外,在境外擁有金融資產,也同樣會被加入CRS的國家的金融機構視為非居民金融賬戶,其賬戶信息也將會被收集、報送,將會交換給中國的稅務部門,最終實現中國與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經濟學家吳裕彬認為,很多中國富人的海外資產都要暴露在中國稅務部門的眼皮底下。中國現在外流的非法現金流對GDP的佔比已經超過了10%,每年在中國、香港、英屬維京群島之間通過轉手套利和虛假貿易渠道流動的非法現金流高達1萬億美元。腐敗和尋租收入逃離中國後變成海外熱錢又再進入中國套利,如此循環往復。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辛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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