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等5人非法集結罪成(圖)


青年新政梁頌恆(右)和游蕙禎(左)2016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在當年10月12日宣誓就職後被指宣誓無效,其後未理會立法會會議廳外豎立告示牌,自行進入會議廳,被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8年5月11日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前年11月在「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政黨議員助理衝擊立法會,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將於下月4日判刑,期間各人獲准保釋。

梁游2人2016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在當年10月12日宣誓就職後被指宣誓無效,並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2人再宣誓。11月2日,梁游2人未理會立法會會議廳外豎立告示牌,自行進入會議廳並衝上講台打算重新宣誓,期間一度引起混亂。梁游2人及案中被告3人被指在會議室側門外辱罵及推向保安員,又試圖衝破保安防線。

辯方律師陳詞時表示,案發時人大尚未釋法決定「不能重複宣誓」、而高等法院當時亦未就司法覆核案判決,因此梁游2人案發時仍認為自己是立法會議員身分,受議員特權保護,因此才會試圖進入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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