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一地兩檢是特區法治最大倒退(圖)


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質疑人大常委對一地兩檢的法理依據。圖為2016年11月8日大律師公會反對人大釋法遊行。(圖片來源:美國之音)

【看中國2017年12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更稱人大的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有最終決定權」,引起港人憂慮。昨日深夜,一直沒有公開評價一地兩檢的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了措辭強硬的聲明,批評人大常委未能從法理角度為一地兩檢定下立法基礎,做法漠視《基本法》地位及嚴重衝擊法治精神,直言在人大常委的思維下香港任何一處土地都能執行內地法律,並質疑港府不能單純以「人大常委決定」作開脫。

批人大決定即成法理依據 《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無存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的強硬聲明,批評人大常委的決定及過程「無可避免地削減香港及國際間對特區奉行『一國兩制』的法治理念及決心」,至公會對此「極度憂慮及遺憾」,指有關決定是在「特區政府、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互相『配合』下作出」,已經嚴重侵害《基本法》的完整性。

大律師公會表示,對人大常委會表明港府「應當立法保障一地兩檢安排得以落實」的措辭感到震驚,認為有關說法無異於日後人大常委會可以任意解釋及定義法律條文,形容是「沒有前例的舉動」及「香港特區成立並落實執行《基本法》後的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及法治精神」,港府亦不能單純以「人大常委決定」作開脫,無視立法所須的法理基礎。

聲明指出,草案所引述的《基本法》條文「沒有一條能夠為港府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並提及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指「內地法律只在西九龍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實施,而非整個特區,因此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的說法,是「完全漠視及閹割《基本法》」。聲明形容,如果有關說法成立,則「意味著內地法律可於香港境內由港府指定的任何地方(例如高等法院大樓)執行」。

大律師:人大獨大 理據「無中生有」 等同「人治

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昨日出席電台節目,直言人大常委的說法沒有任何法理依據。對於人大指只要全國法律不在全香港實行就無違《基本法》,陳形容,「以一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就是全國法律可以除了金鐘政府總部外、適用於全香港九龍新界,都可以說沒有違法《基本法》」,批評人大決定的界線非常含糊,且法理依據無一能「站得住腳」,

陳亦反駁李飛指人大決定「一言九鼎」的說法,指出港府在租出內地口岸區的範圍不等於將整個區域的管轄權租出,而人大常委對香港法律的權力變相已從修改及解釋,新增到人大常委的行政決定即可成為香港法律,反映北京「相當不成熟的法治觀念」。陳批評指,行政決定也可能違法,法庭有權審議與裁決有關行政決定,而不是將行政決定凌駕法律,使憲法地位無存,直言目前中國的「法律特色」是可以「無中生有」。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接受港台採訪時表示,人大這次做法是前所未有,諷刺「就算釋法也要有條文作解釋,但這次連合理的條文都沒有。原來人大找不到可以用的條文也不要緊的,因為可以直接講、臨時表決一個決議就可以」,無異於人治。石補充指「《基本法》中沒有一條說只要是人大常委的決定,就能在香港生效,如果是這樣,就等於是一國一制,把香港的立法機關和《基本法》全都扔進垃圾桶」。

本文留言

作者鐘靈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