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公布早前扣起的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細節內容,當中不少條文之前都未曾透露。(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昨日人大會議後,港府於下午5時公布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的合作安排全文,終公布港府早前扣起的細節內容,包括規定旅客進入或身處內地口岸區時,如果違反內地法律就會由內地執法機關處理;如果發生緊急事故,香港人員亦須在獲得內地部門批准後才能進入內地口岸區;並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規定導致另一方有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
特首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11月18日簽署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後,以「基於要尊重人大決定,因此暫不公布細節內容」為由,只公布了8點內容概述,並聲稱「已經公布大部分內容、並無隱瞞」。不過昨日運輸及房屋局公布有關安排,其實全文共有17條及一個內地口岸區範圍的附件,共12頁,當中包括不少未曾透露的細節。
文件透露,有關內地口岸區合作安排的重點包括:旅客在進入或未離開內地口岸區,均被視為身處內地,須服從內地法律,如果違反內地法律,就會交由內地執法機關處理;內地口岸區將進駐內地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及鐵路公安,並在口岸區內行使執法權;香港遊客將與內地一樣,須以實名制購票、並進行實名制查檢、香港部門亦須負責對進入西九龍站的離境乘客進行安檢。
此外,針對突發事件及法律授權,合作安排列明如果發生緊急事故,香港人員須在內地機關授權後才能進入口岸區,如果任何一方違反規定導致另一方有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
文件亦披露,內地口岸區場地使用期限及費用將由雙方再簽署合同後作出決定。另外,如果雙方日後希望就合作安排進行修改,則須向中央政府申報,並從中央政府獲得批准後才可以進行修改。
《蘋果日報》報導,一地兩檢關注組成員梁啟思指出,合作安排中存有不少法律灰色地帶,包括沒有列明一旦雙方出現爭議,最終主導權在哪一方手上,例如如果香港鐵路人員因為列車安全問題要檢查列車,但內地方面則以涉及國家安全理由拒絕時,最終決定權在哪一方手上;此外,旅客進入內地口岸區後,其通訊自由是否收到限制、是否不能瀏覽在內地被封閉的媒體網站、以及言論是否受到限制等,均沒有明確交代,加上兩地令港人憂慮會在不明白的情況下被檢控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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