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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前政法委書記吳沙被判十年

 2017-12-23 11:3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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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7年12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12月22日,中共廣州市前政法委書記吳沙受賄案宣判,其受賄超過一千萬餘元,獲刑10年。吳沙在中共廣州政法系統任職10年,期間由香港企業安排,他兩次乘坐私人飛機赴歐旅遊,同時涉及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雙色」均沾。

據《廣州參考》報導,法院認定,2001年至2016年,吳沙在擔任廣州市番禺區委常委、番禺區公安分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書記期間,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1157.26萬元。

據公開資料,現年62歲的吳沙,2004年7月任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2005年9月任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06年12月任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2月卸任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5年11月8日,吳沙被當局調查。當時吳沙剛到退休年齡,在屆臨退休的門檻前落馬。

2016年2月26日,吳沙被立案審查。官方通報表示,吳沙在任職期間,對抗審查;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進行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偽造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進行賭博等。

通報還稱,2003年至2014年間,吳沙及隨行人員多次出國(境)的費用均由企業支付。其中,吳沙與下屬先後兩次乘坐由香港企業老闆安排的私人飛機前往歐洲、馬爾地夫等地旅遊,先後4次接受某公司為其支付旅遊費用共計人民幣162.2萬元 。

陸媒報導指,吳沙深耕廣州政法系統多年,他在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7年中,曾主導全城「禁摩」、成立便衣支隊等。吳沙在卸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之後,他仍實際控制著廣州人數達數千的便衣隊伍,並存在大量不正當的權錢交易。

在卸任公安局局長後,吳沙在廣州市公安系統的幾名「得力干將」相繼出事。2012年9月,與吳沙交集頗多的原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2013年何靖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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