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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前政法委书记吴沙被判十年

 2017-12-23 11: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7年12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12月22日,中共广州市前政法委书记吴沙受贿案宣判,其受贿超过一千万余元,获刑10年。吴沙在中共广州政法系统任职10年,期间由香港企业安排,他两次乘坐私人飞机赴欧旅游,同时涉及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双色”均沾。

据《广州参考》报导,法院认定,2001年至2016年,吴沙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书记期间,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157.26万元。

据公开资料,现年62岁的吴沙,2004年7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5年9月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2月卸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11月8日,吴沙被当局调查。当时吴沙刚到退休年龄,在届临退休的门槛前落马。

2016年2月26日,吴沙被立案审查。官方通报表示,吴沙在任职期间,对抗审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进行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伪造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赌博等。

通报还称,2003年至2014年间,吴沙及随行人员多次出国(境)的费用均由企业支付。其中,吴沙与下属先后两次乘坐由香港企业老板安排的私人飞机前往欧洲、马尔代夫等地旅游,先后4次接受某公司为其支付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62.2万元 。

陆媒报导指,吴沙深耕广州政法系统多年,他在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7年中,曾主导全城“禁摩”、成立便衣支队等。吴沙在卸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之后,他仍实际控制着广州人数达数千的便衣队伍,并存在大量不正当的权钱交易。

在卸任公安局局长后,吴沙在广州市公安系统的几名“得力干将”相继出事。2012年9月,与吴沙交集颇多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3年何靖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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