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23日,上海市私營永安股份有限公司實行公私合營(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17年12月20日訊】1949年9月,中國共產黨邀集一些資產階級盟友在北京召開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責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相當於臨時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明確規定「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這是中共對自己政策的一種宣示,也是對民族資產階級的一種承諾。
立足未穩時欲行「新民主」
在建政前夕,為了使自己剛剛建立的政權站穩腳跟,也為了遵循馬克思的無產階級革命階段論的理論,中共決定中國要先經過15年到20年的資本主義過渡期,再進入社會主義。這個過渡期被中共稱為「新民主主義」時期。
1949年3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報告中指出: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允許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存在和發展。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單少傑博士說:「七屆二中全會提出了要建立新民主主義新秩序,不準備很快就要對資本家下手的。就是要鞏固一段時間,要利用資本主義,要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要借用資本家的力量。」
1949年7月,毛澤東向中央團校畢業生講話時說,20年後我們工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況即轉入社會主義。
安撫資本家穩住其資產
單少傑說:「以前有過承諾的。淮海戰役以後,長江以北都在解放軍控制之下。這時候天津一些資本家就想轉移資產。當時對於中共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資產要流失了。中央就派了劉少奇到天津安撫資本家。當時劉少奇講了很多話,比如說資本家剝削有功啊;中國的資本主義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就是毛澤東這個特點吧,實用主義。當他需要的時候,什麼話都許諾了。實際上就穩定了一些天津的資本家。」
好話說盡
毛澤東還不斷給民族資本家們吃寬心丸。在1949年9月中國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期間,黨外人士向毛澤東詢問什麼時候向社會主義過渡。毛澤東回答說:「大概二、三十年吧。」
1950年6月23日,還是在政協會議上,毛澤東說,實行私營工業國有化「還在很遠的將來」。
1951年5月,劉少奇在一次會議上說:「現在就有人講社會主義,我說這是講早了,至少是早講了10年。」他表示,10年以後才可以「提一提」「社會主義什麼時候搞呀?」
至於說私有財產國有化的方法,1949年中國政協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國家資本與私人合作的經濟為國家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在必要和可能的條件下,應鼓勵私人資本向國家資本主義方向發展。」注意,這裡說的是「鼓勵」,沒有強迫的成分。
在1950年6月的政協會議上,毛澤東對「民主黨派」表示:「將來,在國家經濟事業和文化事業大為興盛了以後,在各種條件具備了以後,在全國人民考慮成熟並在大家同意了以後,就可以從容地和妥善地走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
中共當時在經濟建設上還需要民族資產階級的協助。毛澤東曾經在1950年3月在談到農村土改時就說過:「我們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統一戰線現在已經在政治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資產階級是與土地問題密切聯繫的,為了穩定民族資產階級起見,暫時不動半封建富農似較妥當。」
1950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說:「民族資產階級將來是要消滅的,但是現在要把他們團結在我們身邊,共同發展國民經濟……。對民族資產階級的政策仍然是又團結又鬥爭,以團結為主……。」
私有企業蓬勃推動經濟復甦
在這一時期,由於中共放手讓私人企業發展,中國的私有經濟發展迅速。根據中國的統計,在1949年,中國共有資本主義工業企業12萬3000個,生產總值佔全國工業總產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經濟成分在國民收入中所佔的比重大約是80%,處於絕對優勢,為中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毛澤東「一闊臉就變」
中共建政將近三年以後,「官僚資本」被收為國有了;農村的土改完成了;「鎮壓反革命運動」消滅了大量潛在的敵人;「五反」運動(即「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業主受到整治或者警告;在朝鮮戰場上,中國軍隊用「人海戰術」與世界頭號強國美國的軍隊打成「平手」,國際國內形勢對中國共產黨頗為有利。
這時,毛澤東覺得該是實行社會主義計畫的時候了,也就是先把私人工商業變成公私合營企業,然後再把公私合營企業變成國營企業。於是,毛澤東的口氣開始變了。
1952年6月6日,毛澤東在中共統戰部一個文件上批示說:「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後,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
靠騙奪權 靠權奪產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說:「實際上毛澤東在(19)45年的‘新民主主義’,一直到後來的49年的《共同綱領》,開始都是一套欺騙的騙術。那一套都是很好,都是基本上吸收了西方的、民主的、包括毛澤東親自讚揚過的羅斯福的‘四大自由’。他在早期的共同綱領裡面也攙和了那麼一些,這樣才取得了建國初期各階層的支持和擁護。
但是他把這個國家政權的架子一搭起來,一旦穩定之後,他馬上就真相畢露了。他的骨子裡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強行沒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切財產都歸於一黨專政所得。」
1952年9月24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10到15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的過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後才開始過渡。」
毛不認舊帳
1953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了中共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否定了10年以後再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既定決策,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時間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他沒有點名地批評劉少奇和周恩來「確立新民主主義秩序」的觀點。他說:在人民民主革命成功後,仍然停留在原來的地方;他們沒有懂得革命性質的轉變,還在繼續搞他們的「新民主主義」,不去搞社會主義改造;這就要犯右傾的錯誤。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單少傑博士:「毛實際上對劉少奇不滿,可能嫌劉少奇在這個問題上有點‘右’了。所以在建國初期一段時間,毛對劉少奇很不滿。劉少奇到天津講的那些話是按照中央的指示。換句話說,也得到毛認可的。但過了一段時間,毛澤東就不認賬了,就要提前了。」
這一年,毛澤東明確提出了對民族資產階級「利用、限制、改造」的六字政策。他正式提出「變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為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資本主義剝削和消滅資產階級,這就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實質。」
當時中宣部的《宣傳提綱》指出:「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實質,就是要使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製成為我國國家和社會的唯一的經濟基礎」,「非社會主義因素將不斷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滅」。
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
儘管毛澤東在1953年9月還對民主黨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說「實行國家資本主義,……要出於資本家自願,因為這是合作的事業,既是合作就不能強迫,這和對地主不同」,然而中共對私人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一開始就是強令執行,私人企業主沒有任何發言權。中共當時得意洋洋地說:「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
從蠶食到鯨吞
對於私人企業家,中共開始時實行的策略是「步步為營」。
1950年,中國的《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私方股東的酬勞不少於60%的盈利餘額。
到1953年,就是在毛澤東表示「要出於資本家自願」的那次座談會上,毛澤東提出了一個私人企業的利潤分配表,就是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職工福利和獎金、私營股東的所謂「四馬分肥」,企業主的紅利被降低為盈利的20.5%。
1954年9月,中共頒布《公私合營工業企業暫行條例》,規定資方的紅利和酬勞可佔全年盈餘總額的25%左右。也就是說,企業主對自己企業的利潤只能支配四分之一。
從1953年開始,中共開始在一些私人企業強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並且派出幹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經營和管理企業。私人企業家儘管仍然持有多數股份,但是卻要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權交給公方代表。
即使是這樣,毛澤東仍然覺得進展太慢。1955年,毛澤東再次改變政策。這一年11月,毛澤東批評了在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工作中的「右傾保守」思想。12月下旬,毛澤東提出:「中國的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應當爭取提早一些去完成。」
於是,中國掀起一場大規模的「公私合營」運動。私人企業主的利潤分紅被取消,改為根據企業主的股份每年發放相當於股價5%的「定息」。而企業股價的評估,中共規定要「在工人群眾監督下,由資方自估、自報、同行評議,再由行業合營委員會(由公方、工人、資方三方面代表組成)最後核定」。
兵臨城下 豈敢爭價
中國人大的單少傑教授說:「大的環境、大的局面還是政府控制的,所以這個股價本身,資本家敢報高嗎?」
問:「那以你的看法,這個贖買不是按質論價的公平交易了?」
單少傑說:「那不可能的。因為它就像談判一樣的,首先要在對等的情況才能談判的。資本家實際上處在一個弱勢的地方,他根本不具有談判的地位的。」
驚弓之鳥 保命就好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在談到武漢當年著名的製藥公司葉開泰公司的公私合營過程時說到當年公私合營的政治背景。
朱健國:「在評估財產的公私合營當中,基本上就是政府說了算。從大體的當時的公私合營的政策和趨勢來看,它肯定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是在不平等的條件下進行的。當時經過‘三反’、‘五反’、‘肅反’幾個運動,那資本家都嚇得,只要能夠活個命就行了。
「那葉開泰(公司),我採訪過他們的後人嘛,那嚇得,政府你怎麼說就怎麼是了,只要能活命。他哪兒還能想到去據理力爭我的財產值多少,你該給我多少,那都不敢的。它是一種‘城下之盟’啊。兵圍城下,你有什麼條件可提呢?沒有的。公私合營就是個城下之盟。你沒有條件可提的。你只要能活條命,就算是不錯了。」
紅色資本家也不滿
當時,私人企業主們往往是「白天敲鑼打鼓,晚上抱頭痛哭」。
以中國上海的大資本家榮毅仁為例,據前中共副總理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中回憶,周恩來就曾經說:「他是全國第一號的資本家,他在這個地方講,他那個階級應該消滅,可是,另外碰到一個人,他又跟他說:你祖宗三代辛辛苦苦地搞了這點工廠,在你手送出去實在可惜呀!他也眼淚直流。」
榮毅仁是中國頭號「紅色資本家」,後來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且擔任過國家副主席。他對公私合營的態度尚且如此,更不要說別人了。
公私合營勢如潮 有受害者貧如洗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談到葉開泰公司企業主當時的情況時說:
「當時公私合營是它最後的一任葉開泰的廠長,叫葉永齋。他有個兒子叫葉雲力,前幾年還在武漢。當年他們家都是白天到工廠裡去了,歡天喜地說感謝黨的公私合營;晚上自己就跑到武漢長江大橋下的漢水,站在那個地方流淚。
「後來這個葉雲力在公私合營之後,他自己都沒有飯吃了,靠他在美國的姐姐葉雲霜每個月給他寄錢過來吃飯。我在1992年採訪他的時候,他就住在武漢的一間大概十來平方米的房子裡,家裡什麼東西都沒有,就一張三條腿支著的桌子,那種活動架子的桌子,再一張床,什麼東西都沒有。」
遇羅克之母 歡迎為保平安
當然,也有私人企業主真心歡迎公私合營。遇羅文的母親就是這種人。遇羅文的父母當時都是企業主。他父親在‘五反’運動中被無端扣上巨額偷稅漏稅的罪名,投入監獄。後來又莫名其妙地被放出來,說是既往不咎了。
遇羅文說:「我母親是開一個鐵工廠,規模也並不大,我記得當時有二、三十個人吧。公私合營以前呢,就是‘三反五反’以前呢,就開始給工人提高工資,共產黨組織的工會或者政府這方面出面,說必須得給工人提高工資。提高來提高去,成本加大了,經營起來就非常困難了。
「其次呢,也是要經過‘三反五反’。我母親當時也是說,你有問題。當時就隔離審查。我母親當時都差一點想自殺,你想可見當時壓力有多大。後來因為她寫的絕命書被我哥哥看到了,我哥哥就求我母親不要死。這麼一說,我母親當然就理智了一點,當時就沒自殺。
「‘三反五反’這個運動整得特別過分,特別地殘酷。‘三反五反’一過去,大家都覺得好像是解放了似的,可熬出頭來了。這時又提出公私合營,那當然大夥兒都覺得,哎呀,我可不想當資本家了,因為當資本家太受冤屈了,誰當然都不願意受這種氣了。
「我母親她也看透這個形勢了,所以一說公私合營,她馬上舉雙手贊成。她說,我可得到解放了,我可不想當那個資本家了。她一高興呢,政府就覺得你是積極份子,從此以後呢,我母親就變成了政協的委員啊,人民代表啊,同時就讓她當了合營以後廠子的廠長。那當然我母親也何樂而不為呢,這總比挨整強,因為她覺得,我有這些身份是不是還更安全一點呢,所以她當然很高興。」
雷厲風行 化私為「公」
結果,中國公私合營的速度快得驚人。大規模公私合營從1956年年初才開始,1956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才通過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決議。然而到了當年第一季度末,全行業公私合營的私營工業已經達到99%,私營商業達到85%。1956年,中國公有制經濟已經佔國民收入的93%,私人工業企業幾乎絕跡。
毛澤東當年曾經對中國資本家的資產做了一個評估,說「工業方面有25億元,商業方面有8億元,合計是33億元」。公私合營實際核定的私股資產最後只有24億元,分別屬於114萬個私股股東。原定從1956年1月開始發放7年定息。後來毛澤東「開恩」,延長了3年。
半價強行「贖買」
毛澤東後來形容對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是買了一個階級。他說:「出這麼一點錢,買了這麼一個階級(包括它的知識份子、民主黨派共約800萬人)。」而事實上,給私股股東的定息發到1966年9月為止,大約3萬家工業企業隨後就國有化。
不知道當時毛澤東是否還記得,他1955年10月29日同全國工商聯執委會委員座談時還說「究竟哪一年國有化,我們總是要跟你們商量嘛」;也不知道毛澤東或者中國共產黨和哪個民族資本家商量過私人企業國有化的最後時間。
我們只知道,中共分10年付款,以五折的價格強行收購了這些私人企業。這就是毛澤東所說的「贖買」。
背叛「盟友」 失信於民
單少傑博士說:「本質上,從經濟上,它是剝奪;從政治上它是失信。」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認為,中共的做法背叛了自己的盟友,也違背了自己的政策。
朱健國:「從中共的歷史上來講,一直他沒有把民族資本家作為敵人,作為它的專政的對象。特別是在抗戰之後,1937年之後,他們從統戰的策略出發,毛澤東寫了一系列的建立統一戰線的(文章)。那麼,也就是說在新中國建立之前,他就已經把民族資本家列為他的朋友了。
「那麼在1949年的新中國建國的那個、當時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裡面,更明確地說明瞭新民主主義階段要長期過渡,民族資本家都是合作的夥伴和朋友。在這樣一個基礎上,即使按照你中共的階級鬥爭的理論來講,你只能強行沒收國民黨官僚的資本,但是民族資本家不等同於,也不屬於國民黨的官僚資本。
「你後來假借公私合營的旗號,以極其低薄的贖買的本錢實際上是強行沒收,來將民族資本家,將你(中共)的建國前的朋友、統一戰線的盟友的財產強行沒收,你肯定是沒有合法性的。不說是按照普世的價值和國際的法律準則來看,就是按照中共自己的統戰政策,你這種強行沒收也是站不住腳的。」
相信哪個毛澤東?
實際上,民族資產階級被剝奪的不僅僅是財產,他們也被剝奪了平等生活的權利。
1955年10月29日,毛澤東邀集工商界代表人士座談時還說:凡是現在對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有貢獻的,社會和國家都是不會忘記他們的,黨和國家將對接受改造的工商界人士給以政治上和工作上的安排。
但是像其他中共鎮壓過的「階級敵人」一樣,民族資本家們一直被籠罩在「資本家」這個「剝削階級」出身的陰影裡,使他們及其後代在後來的幾十年裡蒙受了無窮無盡的屈辱和迫害。
民營經濟今復起 經濟江山多半壁
2006年11月17日,中華全國工商聯發表2006年中國民營經濟發展藍皮書,說到2005年年底,中國「規模以上內資民營工業企業」已經達到將近18萬兩千家。民營經濟已經佔國內生產總值的65%。這份報告預測民營經濟到2010年可能會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75%,民營企業的數量可能達到全國企業總數的70%以上。
否定之否定 歷史轉一圈
1949年9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協通過了《共同綱領》。
7年之後,中國800萬人的私人財產被剝奪了。
2004年3月14日,在《共同綱領》頒布55年之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物權法不追溯當年何以取信?
中國現代史學者朱健國評論說:「他們根本就沒想到去賠償當年非法佔有的民間資本和資本家的財產。他們現在之所以這樣積極推出了這個《物權法》,主要是這些新的既得利益集團,他們通過種種的非法途徑瓜分了大量的國有財產,急於通過一個法律來保護他們現有的非法所得。
「如果真正要貫徹這個《物權法》,實行憲法的保障私有財產,我覺得首先應該從公私合營,甚至要從土改的清算開始,因為你的土改就是非法沒收了很多私人資產的。你不把那一部分清算清楚,你怎麼算保護了人家的私有財產呢?如果歷史上的私有財產不能得到真正的保護,又怎麼能夠相信你今天的這個保護又會兌現呢?
「1949年,開始就有一個《共同綱領》,就是當時的憲法,就有保護民族資產階級的財產和私人財產這樣的意思的條款。但是實際上,根本就是一紙空文,沒有執行。所以從新中國這五、六十年的歷史來看,什麼樣的條規、憲法、法規實際上都是空的,都會隨著執政黨的現實的需要隨時改變,沒有法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所以對現在的憲法所謂保護私有財產和《物權法》,我是不相信的,許多現在民間的民營企業家,他們也不相信。之所以大陸現在把大量的資產都轉移國外,就是因為根本就不相信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條件下會有真正的私人財產的保護。」
今昔皆對?今是昨非
有人說,當年的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在當時是合理的。今天大力發展私有經濟是今天國家發展的需要,也是合理的。
單少傑教授不認同這種觀點。單少傑說:
「剝奪就是不對的。(中共)現在你自己又轉回來了,你也承認私有財產,是吧?你又回到這個起點來了。你不能說以前剝奪私人財產,那是對的;那麼現在呢,私有化過程,它也是正確的。那你這個價值尺度到底在什麼地方呢?那就沒價值尺度了。如果講普世價值的話,它最基本的東西是不會變的。如果你講今天是正確的,那過去就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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