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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國貪污4000萬出庭受審 竟無家屬旁聽(圖)

 2017-08-10 14: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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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國
天津前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於8月9日出庭受審,其家屬沒有旁聽。(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8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8月9日,原天津前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受賄案在中共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 其家屬沒有出席旁聽。黃興國被控受賄4000多萬元人民幣。他當庭認罪,案件將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黃興國於199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浙江省臺州地委書記、浙江省政府副省長、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逾4003萬餘元。涉及時間自1994年至2016年,跨度達22年;涵蓋他仕途所及所有地區,包括浙江省臺州市、浙江省、浙江省寧波市、天津市。

黃興國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另外,陸媒注意到,黃興國9日開庭時,旁聽共有60多人,其中沒有黃的家屬。

外界猜測其家屬也「出事」了。據悉,黃興國落馬後,有陸媒就報導稱,他可能涉及家族腐敗,首當其衝的或是其弟黃興常、黃興榮 。

黃興國在2016年9月10日落馬。當時他已經代理中共天津市委書記超過20個月,曾創下了超長代理記錄。他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被拿下的首位直轄市「一把手」,也是繼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之後,第三位落馬的天津高官。

《希望之聲》引述評論認為,黃興國被廢的主要原因一是政治問題,二是涉及天津大爆炸。有港媒曾引述接近中共中紀委的消息人士說,黃興國落馬的主要因為是違反了習近平的「政治規矩」,他對天津港大爆炸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黃興國率先喊出「習核心」是為了從代理市委書記的位子上盡快「扶正」,暗中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地下活動」。

消息人士還稱,習近平瞭解內情後非常震怒,因為牽涉中共某位政治老人,才一直沒有公布黃落馬的真正原因。

據悉,黃興國在從寧波像山起家後,投靠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上海幫」,他曾於主政寧波期間,違反中共規定,在寧波高速公路的各個出口都樹起了江澤民的巨幅畫像。

此外,黃興國與江派重要人物戴相龍、張高麗以及張德江等都有長時間的交集,派系色彩過於明顯。

香港《爭鳴》雜誌2016年曾報導,黃興國於2003年調入天津是江澤民下臺前有意的布局。2013年,黃興國又經過江澤民和曾慶紅認可後,才得以當上中共天津市市長,期望最終接任天津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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