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警察的執法權就是這樣的?!(組圖)

【看中國2016年06月12日訊】深圳寶安兩個女孩過馬路被警察盤查,進而被警察強制傳喚。警車上雙方語言衝突,警察說了一些情緒激烈的言辭——「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賤」「我要把你們跟那些小偷、愛滋病、強盜關到一起去,讓你們享受去」等,用保安區公安分局局長的話說,「看了視頻,反應就是兩個字‘憤怒’」。

事件因為涉事警察被停職,當地警方公開道歉,而逐步進入尾聲。本來這是一起個案,討論清楚各方是非,該道歉道歉、該問責問責,照章辦事就可以。但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在網上呈現和討論的過程中,一些警方身份的網友和普通網友之間,卻再度變成站隊和輿論對抗,很難達成對話和共識。

比較有代表性的警察發言,是這樣的:

這位警官發言下面的跟帖,既有紛紛趕去批評的網友,也有不少力挺他的警察同行。這幾乎已成了類似事件之後的輿論標配。

在每一次警察不規範執法之後,總有警察群體抱團捍衛他們的執法權。好像在現實中,他們的執法權受到多大的阻礙似的,可現實情形是,大街上極少有人能抗拒警察的執法,無論那是規範的還是不規範的。

所以,擔心警察執法權得不到保障,根本就是個偽問題,現實問題是怎麼保證警察規範執法。沒有誰否認警方有執法權,問題是權力的邊界和執法的規範。面對爭議執法,不討論細節是非,只以「有瑕疵」一筆帶過,而去高調宣揚理論上的執法權,有極大的洗地之嫌。

在警察盤查過路女孩這件事中,該討論和釐清的,是警察有沒有權力把沒有任何犯罪嫌疑的過路女孩扭送到派出所去?警察盤查路人,總要有符合常理的「嫌犯特徵」,而不能警察看誰不爽,就肆無忌憚地衝著誰行使所謂執法權。

理論上的執法權經不住現實的檢驗,還在一味地強調那個權力,對現實的傷害視而不見,甚至要抹黑受害者,這豈非別有用心?

在類似事件中,還經常有警察舉美國警察不容侵犯的例子,但他們卻不提美國警察受到的監督和約束。在要求盛氣凌人、擴大執法權時忙著和國際接軌,但在規範執法的時候則堅持中國國情,這樣的警察心態,比一兩個「情緒化執法」的警察更讓人覺得恐懼。

正因為現實太多無奈,網上相應的吐槽會多一些。在惡性個案之後,也難免有網民情緒化擴大批評對象。這當然不值得提倡,但也算是言論場很難避免的雜音。那些動不動喜歡說美國警察執法多麼強悍的警察們,如果多看看美劇,多看看網上美國人對警察的吐槽,他們也許就不會看到幾句批評就覺得受到多大的冒犯,就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多大的侮辱。

因為警察手握權力和武器,當然要比普通公民更多克制。一方面擁有強制權力,另一方面還排斥輿論監督,要在語言上也全面壓制公民,這就未免太過霸道。

現在涉事警察被處理、當地警局道歉,但網上捍衛執法權的警察還有不少。正是他們把個案問題擴大化,令原本正當的執法權也變得令人疑懼,因為他們總在不斷神話執法權、排斥監督。這種事實上的敵對心態很值得警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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