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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長順成落馬老虎中「罪人之最」涉「六宗罪」創記錄 (圖)

 2016-06-04 22: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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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長順(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04日訊】日前,大陸媒體《新京報》時政微信公眾號「政事兒」(ID:gcxxjgzh)刊文《武長順涉「六宗罪」創記錄 曾受到周永康庇護》。文章稱截至目前,十八大後涉嫌「六宗罪」的,只有武長順一人。也因此,武長順成為落馬「老虎」中的「罪人之最」。

6月3日,最高檢發布消息稱:近日,貴州、浙江、河南、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原副書記斯鑫良,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依法提起公訴。

其中,仇和、楊衛澤、斯鑫良、肖天四人均是以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而武長順則涉嫌「六宗罪」: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分析稱: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在被提起公訴時,大多都只涉嫌受賄一罪,另外有部分省部級或以上落馬官員則涉更多罪名。譬如,令計畫被以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三罪被提起公訴;周永康涉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三項罪名;谷俊山則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四宗罪。

截至目前,十八大後涉嫌「六宗罪」的,只有武長順一人。也因此,武長順成為落馬「老虎」中的「罪人之最」。

貪污

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2014年7月20日,武長順被查,這位在天津公安系統深耕44年,擔任津門公安一把手長達11年的「武爺」終於落馬。2015年2月,武長順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中紀委的「雙開」通報中,武長順被指「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參加高檔宴請」等,通報稱:武長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社會影響極壞。

在6月3日最高檢發布的起訴指控顯示,武長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受賄

「天津公安系統內,向其行賄者達23人」

在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鄭州市中院提起的公訴中,武長順被指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2015年10月,天津市紀委通報,天津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法制總隊)原黨委副書記、政委孫曉樂等4人被立案審查。

據媒體報導,孫曉樂為在幹部選拔任用中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先後多次通過他人向武長順行賄巨額錢款,並在武長順的關照下多次獲得職務晉升。

媒體報導還顯示,僅天津市公安系統給武長順行賄者就達23人,而有關部門向天津市政法系統幹部通報武長順涉案時,也提到武長順收受禮金33萬元。武長順落馬後,其女兒的住宅被檢察人員搜查了一天,抄出2輛大貨車物品,而武長順自己的家中「查出的物品、財產總價值過億。」

武長順除了接受別人賄賂外,也曾向他人行賄,金額達1000多萬元。據媒體報導,2015年8月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樑被查後,有關人員從楊棟樑母親家中取走了一個首飾盒子,盒中裝有一枚估值在人民幣20萬元左右的戒指。這枚戒指被指是數年前武長順所送。

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

在檢察院提起的公訴中,對於武長順挪用公款描述到:武長順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

據媒體公開報導,武長順挪用公款1億多元,另外,武長順還違反財經紀律,違規發放4億元。

在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多是被指控涉嫌受賄,而被指挪用公款的並不多見。其中有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寧市委原書記毛小兵。

今年1月,毛小兵受審。據起訴書指控,2006年3月至6月,其利用擔任西部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謀,個人決定以西部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名義,通過簽訂虛假購銷合同並支付保證金的形式,挪用西部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公款4億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後該款項全部歸還並支付了利息。

單位行賄

「為個人實際控制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

公訴指控顯示,武長順涉嫌單位行賄,「為個人實際控制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1992年6月,武長順任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局長。此時,正值全民大經商開始。武長順也不例外。

據媒體報導,與武長順有瓜葛、直接與武長順及其家族有直接利益輸送的企業,在天津當地有多家,主要包括交通設施相關產業的公司。武長順的弟弟武長富、堂兄武長貴都參與到相關公司的具體運作中。

據媒體報導,武長順家族控制的企業經營範圍所涉內容幾乎覆蓋了與交通道路相關的所有業務,從公路交通設施、器材製造、安裝及其相關產品的研製開發,機動車輛檢測技術,到戶外廣告、路牌、燈箱、霓虹燈的設計製作發布、廣告策劃,以及機動車牌照製作、車務信息諮詢,無一不涉獵。

僅2010-2014年,在武長順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其家族企業就獲得天津公安交管局政府採購項目多達10項,金額從十幾萬元至近千萬元不等,總計約4000餘萬元。其中一半是單一來源採購,其他為競爭性談判採購,但常出現沒有其他公司來「談判」的情況。

同時,他們也承接了「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隊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快速路系統工程」、「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電子警察及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綜合應用平臺」、「電子警察違法處理平臺」、「執法質量數據分析系統」等大型項目工程。

濫用職權

為好友兒子「擺平事情」

武長順的第五宗罪,是濫用職權。據檢方指控,武長順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據媒體報導,武長順也曾為與其關係密切的趙少麟(江蘇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之子趙晉「擺平事情」。在一次工程中,由於趙晉團隊多次更改建築結構設計,引起承包方不滿。趙晉揚言要扣減數千萬元施工款項,還要將該公司馮姓負責人「繩之以法」。之後,天津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馮姓負責人立案偵查,並對其進行網上追逃。

2014年在趙晉被帶走一個多月後,武長順也落馬。

武長順還對舉報他的人打擊報復,據媒體報導,2014年3月中央第五巡視組進駐天津,3個月間,巡視組收到來信5000多封,來電3000多個,來訪4000多人次,其中大量內容涉及武長順。但武長順對舉報他人採取打擊報復手段,巡視組在巡視期間,而武長順還濫用職權冒充中央領導辦公室以給巡視組送書的名義,向巡視組施壓。

徇私枉法

「對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

在2015年2月武長順被「雙開」時,只有涉嫌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五項。而在6月3日的公訴提高中,武長順卻多了一項罪名:徇私枉法。

據檢方指控,武長順徇私枉法,對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

武長順曾對屬下挪用公款予以默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大港支隊原政委、天津華同實業公司原總經理杜全順,曾利用主管公司財務工作便利,經武長順同意或個人擅自決定,先後多次挪用公司巨額資金,借給其親屬的公司用於償還貸款、購買設備、資金週轉等營利活動。

在武長順落馬一年多後,杜全順也遭調查。

而武長順也曾受到周永康的庇護。據媒體報導,2007年6月,與武長順關係匪淺的天津市公安局長宋平順「自殺身亡」,武長順也遭調查,但被時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周永康保下。「武長順與周永康關係的確不錯,周永康很賞識武長順。」

責任編輯: 華長玖 来源:新京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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