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和,成員之間,矛盾叢生,氣氛壓抑,相互之間離心離德;這類家庭懼多愛少、愁多喜少、疏多親少、散多和少。子女羨慕和期盼父母像鄰居或同學那樣和睦的家庭充滿歡樂、充滿親昵!孩子常常抱怨自己不能或不能充分向父母表達起碼的要求,甚至傷心落淚。漸漸對父母之間的冷漠關係或父母對自己的漠視也不在乎了!久而久之,對父母的愛被抑制了,心存的善被扼殺了!父母之間的怨恨和與兒女的冷漠無形之中延伸到整個家庭。這時,兒女們誰也不會偏向於父母任何一方,結果是兒女的各自越軌、離家出走,甚至墮落都可能接踵而來。好端端的家庭毀於一旦就成為事實。家庭的悲劇又必然成為社會的悲劇!
這樣的家庭不僅沒有共同一致的對子女進行教育的正確理念和方法,甚至連一般的施教措施都談不上。子女只好接受父母的負面影響,各取所需。我們說父母對子女的作用在於他們的言和行。語言包括語言修養、所表達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語言的文明性等;行為則包括待人接物、交際過程中的態度,對人對己對事對物的責任等是否符合社會規範或文明社會的要求,以及遵守人交際交往的原則。許多父母尤其不稱職的父母沒有及時加以注意子女的精神在最纖弱或最容易支配的時候去施以好的影響,甚至常常對子女的過失也都放任不管,逐步使得孩子的本性被弄壞了。殊不知這好比孩子泉水的源頭被不和的父母撒下毒藥,日後由父母親身喝到苦水,卻不知所措。孩子大了,惡劣品質跟著到來。這難道不是冷漠的父母把邪惡教給了孩子嗎?
冷漠的父母從來不會對孩子的行為、品德有讚揚或責備的表示,使得孩子在人生很長一段時期缺乏榮譽感不珍惜名譽,也不在乎恥辱。在孩子尚無足夠的理智去辨別榮與辱的年齡時,父母就該認真培育。心理學研究一般在5歲孩子的情感離榮與辱的原則和標準是最近的,父母必須創造條件對孩子進行羞恥與自尊、期盼獎勵與搗亂這方面的教育,讓孩子識別。父母千萬不要把榮與辱視為兒戲,一概無所謂。其實孩子這時以至以後都是最在乎的了!否則孩子的人格缺陷一經形成很少能再矯正的。
溺愛或虐待也是某些父母「失職」的深重災難。被溺愛的孩子必定學會罵人、打人,不尊重人;被虐待的孩子必定學會冷眼看世界,學會仇視。這兩種反映又會殊途同歸,他們長大了很少有成為好公民的。常常精神過於頹唐,失去勤奮與活力,甚至會養成放蕩的行為。可以說,他們的父母把邪惡教給了孩子,損害了孩子的精神,等於是培養他們長到一定年齡就施用強力與暴行待人。溺愛並非父母「愛少了」(形容「愛滿了」很形象),如給孩子花樣繁多的衣服,數不盡的玩具,填不滿的要求與慾望,甚至哭或鬧都成了孩子虛榮與「鬥狠獲勝」的工具。在中國大陸常常看見一些家長讓大約10歲左右的女孩穿上旗袍高跟鞋、佩戴價值不菲的項鏈、戒指、耳環,以顯示財富或女兒的「美麗高貴」!殊不知女兒的心態隨著華貴的配戴而一夜之間就有了向「成熟女人」的姿勢甚至心態轉化的,「小女孩」變成了「大女人」,若不趕緊止步,說不定會向墮落走去,幼小的心靈讓污泥濁水取代。家長不能不防微杜漸!
所謂家和萬事興,首要的就是孩子的教育要在「家和」的前提下,才能踏入正途,不至於走岔路;孩子能健康健全成長又是「萬事興」的結果與標誌。這些就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本錢,是一本萬利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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