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你媽是你媽」到底讓誰尷尬?(圖)

【看中國2015年05月09日訊】今天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費解發問:老百姓辦個事咋就這麼難?政府為啥要設這麼多道「障礙」?「一個公民要出國游,要填緊急聯繫人,寫了母親名字,結果有關部門要求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這怎麼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笑話!」(5月6日中國政府網)

其實,開證明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這種荒唐事,多少年了一直存在。中國人從生到死需要辦很多無奈而奇葩的證明,更要在證明上蓋無數彰顯權力的公章,為了這些蓋上紅章的證明,花錢不說,腿要跑斷,還得看那些負責開證明、蓋公章的人的臉色,更多的是圍繞證明開具的公務扯皮,被當皮球踢得筋疲力盡,最後甚至都不一定能開出這張被要求證明XX的XX證明。

舉幾個例子,有位河北網友稱「去年在工商局辦事,局長拿著我的身份證問我:誰能證明這身份證是你的?我的汗啊」。有網友就建議這位網友「那你為啥不問他,你怎麼證明自己就是局長?名字相同相貌相似就是本人嗎?雖然你坐在局長位置上,按照你的邏輯,你連問我的資格都沒有。」

自己的事情有時候忍忍也就算了,但是遇到孩子的事情,父母卻是一肚子氣也不敢撒出來。「有我和兒子的戶口簿,有兒子的出生證明,有兒子的獨生子女證明,有准生證明,有結婚證,我轉戶口時隨遷的是我兒子,但辦證大廳的一位女警察還是要我回老家開證明是我的親生兒子。」「遇到過給孩子轉戶口,要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孩子還不到一歲,想犯罪也難啊!」

很多人在辦事過程中遇到過類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證明你沒生第二個或證明你生的第一個是女孩,要證明你沒買過房……這樣那樣的證明,有的聽起來莫名其妙,辦起來更讓人東奔西跑還摸不著頭腦……。

所以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有時候也悟出了真諦,既然辦證如此盛行又如此麻煩艱難,那麼就繞開它,於是乎滿大街都牆上、地上、走廊上甚至廁所裡,都貼滿了「辦證」附上手機號碼,凡是政府能想到折騰老百姓的證明,在那些販子手上應有盡有。既然黑市「辦證」經久不衰,那也就意味著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所謂的「證明」或「證明的證明」亦或「證明的證明的證明」,根本不能證明什麼,要說能證明,似乎只證明了掌握「證明」權力的機關或個人對老百姓設置了太多障礙和麻煩,逼得人們暗渡陳倉。

證明過多過濫,從另一個側面也說明審批事項仍舊太多太繁,動輒要求辦事群眾開證明,儼然已成一種刁難的權力。因為太多的證明,最後都是通過花錢找人解決,事實上這也成了某種權力尋租的通道,讓「證明經濟」與「蓋章經濟」大行其道。比如有網友吐槽:「為了證明沒有犯過罪,跑了無數次,最後塞了500塊錢紅包才證明沒犯過罪。嘆息!~用犯罪方法證明沒犯罪。」

說到底,「證明你媽是你媽」這種天大的笑話,背後折射的是公共服務水平的低下。公民明明已經登記過的信息卻需要頻繁開證明,政府部門自己該主動核實的信息卻讓公民跑斷腿,「就是這麼規定的」成了刁難民眾的藉口,也成了權力尋租的渠道。

作者原文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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