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全球IT界最熱鬧的事件,無疑是小米公司(後稱「小米」)和其CEO雷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12月18日訊】上週全球IT界最熱鬧的事件,無疑是小米公司(後稱「小米」)和其CEO雷軍。
據《新浪網》報導,小米印度官網12月12日正式宣布在印度停售小米手機,原因是印度德裡高等法院在12月10日裁定:小米侵犯了愛立信的標準核心專利組合(SEP),並下發禁令,要求小米停止在印度銷售和進口手機。愛立信在聲明中稱,小米公司拒絕為我們的技術支付合理的許可費用,這是不公平的,「期待達成一個對雙方都公平合理的結果」。
隨後在12月16日,印度高等法院又宣布,暫時解除對小米手機在印度市場的禁令,直至明年的1月8日;之後是否延續禁令取決於聽證會的結果。愛立信對此則發布聲明稱,印度高院的決定是在小米滿足每臺設備預繳100印度盧比(約9.7元人民幣)於法院提存的前提條件下實現的。
據悉,小米今年7月22日首次在印度開啟網路銷售,隨即獲得巨大成功,一週內收到10萬次預約,小米3智能手機在開賣39分鐘後全部售罄。截至今年10月,小米手機在印度的銷量已突破50萬部。而剛剛推出的紅米Note,也在短時間內獲得15萬的預訂量。這樣的銷量這僅僅只是小米在印度推出的兩款手機而已。印度是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機市場,小米全球印度副總裁雨果•巴拉表示,預計小米在印度市場增長有望超越中國大陸。但此次專利官司和印度高等法院的禁令,無疑給小米在專利問題上敲響了警鐘。此外,在日前結束的2014(第十三屆)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格力集團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也直接炮轟小米和美的集團,稱「美的偷格力的專利,法院判你賠我兩百萬,小米和美的,兩個騙子在一起,那就是小偷集團。」令業界震驚。有分析人士認為,董明珠的發言雖然比較出位,但其炮轟的「小米、格力侵犯他人專利」之事確屬實情。
目前對小米來說,雖然這次暫時化解了印度市場的危機,但這次申訴,如果引發小米在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新加坡等地區同樣受到專利限制,被迫繼續繳納高額專利費,甚至國內競爭對手華為、中興也「依法炮製」,對小米手機專利侵權在海外提出訴訟,這樣的蝴蝶效應一旦形成,小米的國際化市場將遭遇齏粉之災,小米自身也或將盛世轉危。
小米模式是否可以複製?
小米在此前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短短4年時間,小米CEO雷軍把小米打造成全球第三大廠商,從人們看不懂,到後來國產手機紛紛學習小米。就像2007年喬布斯用蘋果手機顛覆了用戶對手機的理解一樣,雷軍用小米手機改變了手機品牌對手機的認知。兩者的區別在於,喬布斯通過功能的創新和多功能組合征服了用戶,而雷軍採用「網際網路營銷」式的全新商業模式和運營方式(即「小米模式」),使人們第一次感覺到原來「手機還可以這麼賣!」進而紛紛模仿。
這種網際網路營銷,用雷軍的話說,就是:向全世界的供應鏈廠商開放,整合產業內最優秀的組件,製造出最好的產品;砍掉一切中間渠道,只在線上銷售,將產品成本降到最低,做出最高的性價比;不像其他人鋪開產品線一個勁地去做覆蓋,而選擇做一兩款精品、做爆品,用極致的用戶體驗俘獲粉絲,靠口碑傳播。
這種「小米模式」使得小米手機銷售量扶搖直上。小米總裁林斌10月9日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採訪時表示,2014年小米手機出貨量將超過6000萬部,而2015年小米手機的出貨量將達到1億部,而目前全球年出貨量能超過1億部的手機廠商只有三星和蘋果。小米的市值也隨著市場的迅速擴張而飛漲。據福布斯新聞網的消息,小米公司正在考慮以400多億美元的估值進行融資。如果消息屬實,那幺小米將成為全球最富的私人科技公司,並將進入全球最富有設備製造商榜單,同時小米身價將超過索尼和聯想。
對於這種增長迅猛的「小米模式」,雷軍在10月30日參加「我看未來20年」的公益演講時進行了完整的詮釋:「小米模式」就是用網際網路思維改造傳統產業,其核心是三個方面:同仁堂式的貨真價實、海底撈式的超預期口碑和沃爾瑪好市多(Costco)通過流程優化做到質優價廉的模式創新。換句話說,「小米模式」的成功在於做到了「質優價平」,用戶利益得到了最大化。雷軍還稱,小米手機只用了三年的時間就成了世界前三,他相信「用五到十的時間,小米手機有機會成為世界第一」,同時「小米模式可以複製,在大陸至少可帶動起20個世界第一」。
分析人士認為,雷軍的上述豪言與小米取得的市場成績,確實另人刮目相看,但雷軍闡述的「小米模式」核心,並未提及產品的原創及專利。也就是說,「小米模式」之所以能快速成功,是因為它沒有像蘋果、三星、愛立信等公司一樣花大量時間進行技術原創積累並形成自己的專利。這就導致小米在其產品的具體形態和設計等細節方面,必然要頻繁「借鑒」其他的公司,為日後專利侵權留下了隱患。
專利之殤源於忽視原創
就在雷軍此次演講的40天後,小米12月10日在印度市場陷入專利糾紛,一度被業界看好的「小米模式」也重新開始被審視。據南方週末12月12日報導,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開數據顯示,小米在手機的發明授權上只有10件,相比之下,小米的對手酷派擁有334件,OPPO擁有103件,聯繫擁有2854件。也就是說,在標準核心專利組合等涉及移動通訊相關的專利面前,小米專利儲備幾乎為零。一旦在海外市場遭遇專利起訴,幾乎毫無還手之力。事實上,如果在技術上沒有原創積累,又想達到雷軍所說的「質優價平」,不可能規避侵犯他人專利和抄襲。小米此前在抄襲方面就已受到多方關注。有業內人士認為,小米現在可是一家很有影響力的公司,這部分得益於它對蘋果等公司產品設計毫不掩飾的「借鑒」。但如果小米公司想要保持當前發展勢頭,積極向海外擴張業務,那麼就必須做好接受公然抄襲競爭對手的後果的準備。
縱觀歷史,一些著名的公司也發生過抄襲事件,例如蘋果抄襲了Xerox的圖形用戶界面設計,微軟在開發Windows時也抄襲了蘋果的操作系統設計。即使蘋果和微軟目前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當初的抄襲也曾令他們飽受批評。
然而小米與之不同的是,蘋果、微軟抄襲的是概念,而小米則是抄襲設計和設計元素。例如,小米4是小米公司迄今推出的最像iPhone的手機產品。很顯然,它從iPhone4s和iPhone5獲得了啟發;小米公司推出的網際網路電視機頂盒小米盒子同樣與Apple TV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小米平板電腦小米PAD在設計上也借鑒了iPad mini和iPhone5c的元素;小米路由器Mini看上去就像是與Apple Magic Trackpad一個模子刻出來;而小米移動電源Mi PowerBank則完全是iPod mini的翻版;等等。
邁向國際 專利成決定性因素
對此,主管蘋果設計的高級副總裁Jony Ive在接受《名利場》編輯Graydon Carter採訪時,在被問到如何看待像小米這樣偷師蘋果設計的廠商時表示,「這是盜竊,是懶惰。」
然而小米高層始終否認對蘋果的抄襲。據報導,小米的全球副總裁Hugo Barra對此公開表示,「沒有什麼創意是全新的,創意都是在不斷改進的。我們就是在思考如何提升用戶體驗。現有的專利體系出現了問題,強迫大家去設計不同的東西,而不是更好的東西。」
Hugo Barra的回應明顯表明:小米高層至今仍認為,專利侵權問題並不是最主要的問題,小米甚至認為出問題的是現有的專利體系,而不是小米。因此,除蘋果外,小米還大量「借鑒」其他公司創意,例如美國初創公司Pressy創新做出的Android防塵塞按鈕,實現手機中某些功能的快捷鍵效果,小米隨之模仿其創意和造型,做了的幾乎完全一樣的產品「米健」等等。
然而這種「借鑒」在海外尤其是歐美市場顯然不能得到認同。三星因為借鑒蘋果的創意在美國被判決向蘋果支付10.51億美元賠償金,這場漫長的訴訟仍然在不斷上訴與博弈中;HTC(宏達電)在和蘋果的專利交叉授權協議生效前,在美國也遭遇過禁售;Facebook抄襲Snapchat後推出Poke後,不僅被罵的抬不起頭,Poke更是無人問津。
分析人士認為,目前大陸政府為主導的體制決定了大陸科技生態還無法完全擺脫「山寨」的刻板印象。小米作為中國大陸新一代創業公司的代表,要想實現國際化並融入國際市場,就需要重視國際上崇尚和尊重的自主創新規則,否則即使在大陸發展的再快,一旦走出國門,勢必會遇到專利壁壘。此次小米手機印度陷入專利官司,就是一個明證。小米如果希望在國際上也取得和大陸市場一樣的成功,或許應該在總體戰略上重新定位一下專利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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